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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家精神专一

道教与云南少数民族(任宗权)


来源:道教之音整理     作者:任宗权     时间:2012-11-30 08:12:16      繁體中文版     

云南是我国民族种类最多的一个省,也是宗教种类最多的一个省。云南地处我国西南边陲,与缅甸、老挝、越南等国接壤,境内居住26种民族,其中16种民族跨国境居住。由于云南民族众多,历史上社会政治形态复杂,自然环境特殊,保持着丰富的宗教等诸多因素,使各种宗教在云南的传播和发展获得了便利条件。 

云南国境线长,云南宗教与境外宗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因此研究云南少数民族信仰与道教的关系,对研究道教在南亚、东南亚诸国的影响与传播意义重大。 

道教入滇年代极为悠久。道教是在不同时期,不同条件下从四川、贵州和广西方向传入云南的。道教的传入与历代王朝开发云南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措施和行动密切相关。西汉元封二年(公元前109年),汉武帝为打通从云南进入身毒(印度)的南方丝绸之路,曾以巴蜀兵数万人入滇,击败滇池周围的劳浸、靡莫部族,在滇国之地设了益州部。从此,滇池地区便成了历代王朝开发西南的战略要地。东汉顺帝时期(公元126—144年),张道陵入成都附近鹄鸣山造作道书,创立五斗米道张道陵曾设二十四治教化治民。二十四治中有蒙秦治(越嶲郡台登县)设在金沙江南和滇东北及滇西的部分地区。这些地区居住着氐羌后裔彝族、白族和纳西族的先民。张道陵所创的早期道教,特重占星祭天、祀神驱鬼,俗称“鬼道”,同彝族、白族、纳西族的原始宗教融入他们的信仰是很自然的。 

道教在云南的特点是:道教从传入之时就与云南各民族的原始宗教相融合,深刻而广泛地渗透到云南各民族的生活习俗之中,从而形成云南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云南信仰道教的除汉族而外,还有彝族、瑶族、白族、壮族、纳西族、布依族、水族、普米族、傈僳族等。云南道教是具有多民族信仰特色的。 

彝族撒尼支撒梅人的西波教即是受道教影响较深的一种宗教。撒梅人生活在昆明地区,其所信奉的西波教已有了一套较完整的神灵系统和一些粗糙的经文和教义(1)。从这个神灵系统及一些经文和教义中,我们可以看到西波教中的道教色彩。西波教奉太上老君为最高主神。其下有通天教主,尊承太上老君之命而主持天庭的日常事务。通天教主之下有两个部门:一部是由雷部总管统率的雷部诸神,主管自然的变化如打雷、下雨、冷暖等,并兼有惩罚人之职;一部以元始天尊为首,主管人间的生死疾苦和作祟人间的鬼怪。 

西波教的一些经文多来自道教,如其《请神经》有:“三清圣号广宣扬。一句念消万千恙;七宝林中朝上帝,五明功能礼性隍;长长白鹤游上帝,每将请客遍世安,长跪志心皈命里,鸾公凤丹将绕堂”。我们找到道教科仪中的《请神科》作以比较(2),《请神科》也有相似的句子,如;“三清圣号广宣扬,一句能消万劫殃,七宝林中朝上帝,五明宫内礼虚皇;常乘白鹤游三界,每驾青牛遍十方;众等志心皈命礼,鸾歌凤舞降道场”。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将正统道教的经文作了改变。西波教的巫师称“西波”。“西波”可以传授弟子,弟子入学时皆须向太上老君的牌位磕头,承认自己是太上老君的凡间弟子。“西波”举行宗教活动时须于桌上供上太上老君的牌位。瑶族学者认为:“瑶族不仅信仰原始宗教,而且还受到道教的很深影响”(3)。 

云南瑶族男子通常在15岁左右都要举行一次“度戒”,取得了法名,接受戒律,才能被正式承认为成年人的成员,编入瑶族的族籍,列入族谱的名册,否则就会被认为不是瑶家的人而没有社会地位。这种仪式的意义与道教入道者传授“法?”的意义大致相同,其来历很可能是源于道教的“法?”传授。道教正一派对入道的童子(通常指七八岁至十六岁的男生、女生)须授予“太上童子——将军箓”,童子受箓后方可以称作“正一箓生弟子”,正式成为正一道的门徒。 

云南瑶族举行“度戒”仪式时,须设立神台并在神台前装设两扇花坛,象征阴阳二府的宫门;花坛下部设五道拱门,每道拱门上挂一颗黄色的桔子,称之为“仙桃果”;拱门后挂着三清、盘王、玉皇、三元、雷王、龙王和赵、邓、马、关四帅的画像,拱门两边有与度戒内容相应的对联:“功曹执状三天清,土地含秀府内传;三元保见戒童子,祖师哉教过阴司;社皇保见还前愿,坛主证盟合谢恩;拜答酬神消愿烟,花插瓶中贵子添”等等,不难看出道教的痕迹。 

“度戒”也称“受戒”、“过法”。度戒时间在农历十月到正月之间。度戒有“度师”引度。度戒时度师将受度者引上戒台,然后度师念经请神,以受戒人与度师对天发誓,随着度师一声“度下”,受戒人即卷曲全身,双手抱膝,头置两膝中,从舞台落入台下由四人拉着角的毯子中,即算“度过”。受戒者与师父学习礼科目三天三夜后,度戒告结束。凡度过戒的男子,即算成年、通神,以后可以为人举行宗教仪式,并受到社会尊重。“度戒”仪式结束后,道公和师公要为度戒男子取法名,授戒律、开荤。所授戒律也多与道教的戒律相同,明显受到了道教的影响。 

师宗、文山、邱北等地的壮族群众也多有信奉道教神灵者,其宗教神员称为道公师公,道公和师公做道场时要悬挂太上老君的神像,其设坛供奉的神灵有:桃源宝山仙郎、上座罗天子、中座李天王、下座萧天子、云霄三十娘、青蛇判官、巡洞部兵天将梁九宫等等。 

白族地区的大理有许多火居道士,常为群众举办斋醮活动,其诵经做道场时须供三清、玉皇、三元、五斗、二十八宿、灵官、吕祖、八仙的牌位。白族仿照道教给神制诰的形式,给自己本民族本主神也制了诰。诰,原为我国古代的一种公文体裁,“是古代的一种告诫性的文章”或“帝王对臣子的命令”(4)。道教是最早仿照这种形式制诰祀神的。在古代文献资料,“诰”的出现已有很长的时间,我国古代儒家经典《尚书》中,就载有古代帝王们颁布的“钟虺之诰”、“汤诰”、“大诰”、“康诰”、“酒诰”、“诏诰”、“洛诰”(5)等,足以证明“诰”是中原文化的产物。道教作为中原宗教,自然会受其文化形式的影响,道教《玄门日诵早晚功课经》中就有:“玉清诰”、“上清诰”、“太清诰”、“玉皇诰”、“天皇诰”等等,道教给每个神均制有诰,古时的道教神诰是需要以皇帝的名义颁布天下才具有作用的。 

大理道教在南诏时已传入,还出现一些较著名的道士,据说唐末著名道士、道教学者“广成先生”杜光庭也云游至滇。故而为神制诰以祀神的形式自然会流传至大理白族。 

白族也学会中原道教写“神疏”求神保佑的形式,以达到本主崇拜中作为沟通神的一种祭祀文式。神疏用民间自染的黄纸,规格40厘米×27厘米,印刷统一形式的文字内容,分有《小神疏》、《神疏》、《谢本主疏》几种。如《谢本主疏》:(6) 

  疏奏,大中国云南省  县  乡  村居住,奉神忏愆祈恩,酬愿消灾延保,奉信  等是日具情伏以圣德汪洋,斯无求而不应;神威赫奕,凡有感以皆通。肃具徽宗,胥蒙鉴宥。意者  由是陈设菲供,未克精严,凭神力以维持,遂愚衷感格,幸垂默佑,理合酬恩。位镇众姓之主,权衡生死。统管阴阳,伏愿威灵护佑,赐福祉于将来,昭鉴在兹,赦罪愆于既往,更冀阴阳戴德,存殁沾恩于无涯矣! 

  顿首谨祝 

  公元  年  月  日下民  恭呈 

  白族《神疏》都有其固定格式,民间至今通用。其形式与道教之《神疏》也大致相似,如道教之《天地疏》:(7) 

  今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县  观居住奉 

  道诵经祈福迎祥焚修弟子  右洎合观道众人等即日拈香叩干 

  洪造意者言念弟子等叨逢盛世幸列玄门感天地 

  覆载之恩荷日月照临之德知恩有万答报无一 

  兹值  月  日恭逢  凡在光中全叨默佑 

  故虔备香烛谨修墨疏上奉 

  天地三界十方万灵真宰位前  恭望 

  圣慈洞回  昭格文疏 

  天运  年  月  日具疏 

显然,道教的疏文要比白族疏文无论炼字、音韵、格式等方面规矩得多。 

罗平、富源一带的布依族村寨中多有供奉三清、八仙、真官等道教神灵的人,长乡、牛街乡的各寨中还建有“真官庙”奉道教神灵。 

丽江、华坪、永胜等地的纳西族也受到道教的影响,光绪《丽江府志》木土司曾在雪山脚下建岩脚庙,又从浙江请来31代天师后人张道士,主持丽江文昌宫、大宝积宫等处的道坛科仪,木氏土司还与张道士共诵《皇经》。张道士来到丽江后,至20世纪中叶,共传了18代。他的子孙们虽然早已加入了纳西族,并且还用纳西语讲经,但作法时仍用天师印与道经师宝印;其经韵仍用“正乙天师腔”。 

纳西木氏土司还多次派人到武当山学道,请回经像供奉。 

此外,昆明、丽江、金平等地的彝族、白、瑶、纳西、普米、傈僳等少数民族还有崇拜灶神、门神、财神等神灵的风俗,其中也明显有道教影响的痕迹。 

云南许多少数民族的许多活动及节日都来自道教,如“挂灯”、“跳盘王”、“退白虎”、“驱瘟”、“朝斗祭祀”、“城隍会”、“玉皇会”等,如遇五谷丰登时则“摆天斋”,起房盖屋时祈请五星高照的“安龙奠土”逢遇风雨失调、灾祸频临年间举行的“上天章”等等。又有各种斋醮,如青苗醮、春醮等。 

“洞经道乐会”与“玉皇会”在云南各民族中很多,这些会在道观“庙会”时刻则去演奏道乐及诵经。许多少数民族地区皆有道教宫观分布,且千百年来与道教徒关系一直十分融洽,这确实应值得我们研究。更值得我们注意是,经过这些少数民族的传播,使道教信仰进入了今东南亚的一些国家中。如樊绰《云南志》载:“骠国(今缅甸),在蛮永昌城南七十五日程,阁罗凤所通也……俗尚廉耻,人性和善少言……城中无宰杀。又多推步天文……”(8)《旧唐书?真腊国传》又载:“真腊国(今柬埔寨),在林邑西北,本扶南之属国……国尚佛、道及天神,天神为天,佛道次之”。这些国家内出现道教文化有关的活动,都与云南少数民族中的道教信仰有密切的关系。 

注: 

(1) 见邓立木《撒梅人的西波教》,载《云南民族学院学报》1985年第3期。 

(2) 也称《请圣科》见闵智亭著《道教仪范》第178页。中国道教学院编印。 

(3) 见赵廷光《论瑶族传统文化》第22页。云南民族出版社1990年12月版。 

(4) 《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172页。 

(5) 岳麓书社1991年版《四书五经》下册。 

(6) 杨政业著《白族本主文化》第71页,云南宗教文化研究所编。 

(7) 见《道教仪范》第203页。 

(8) 赵吕甫《云南志校释》第313页。 

原文发布于《中国道教》2004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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