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爱于心 诗人之贵族

道教之音 黄莽

2015-12-10 11:51:00

大爱于心 诗人之贵族

资料图

题记:若不修德,何以为诗!争名逐利,自甘堕落,又岂是诗者!

然为诗者,大爱于心,纯真如童。不趋趋于权势,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困苦。所以诗人是人格上的“贵族”,是精神上的“贵族”。在欧美,东南亚,甚至在非洲,在人们的心目中,诗人的地位是高于明星演员、作家、书画家的,由此可见一斑。

尽管诗人是“精神贵族”的化身,但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诗是来自民间,而不是宫廷。据说,乾隆皇帝一生写了五万多首诗,堪称中国历史上写诗最多的人,可是他的诗几乎没有一首传世之作。所以他可以冠以“杰出政治家”的称号,却不能冠以“诗人”的美誉。由此可见,诗人是民间的“贵族”,真正的贵族不一定就能成为诗人。2013年我在电视《读书》栏目上说:“每个中国人都是诗人,因为诗词早已在每个中国人血液里流淌……”。中华儿女有着高贵血统,而诗人更是“贵族”的象征。可知诗人的品质是什么?诗者风骨!不是你写几句符合字数的话就是诗词,也不是你写几首诗词就是诗人。那是需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孤独,正所谓强者都是含着眼泪奔跑的、自强不息,为民为国呕心沥血…… 否则请别玷污“诗”,更别冠以“诗人”而自居。

穿越历史时空,我们看到了李白因贵族而变得没落;杜甫因没落而显得贵族;孟浩然、王维、陶渊明在山水田园里拒绝了贵族;杜牧在青楼酒馆里当上了贵族;文天祥、岳飞,近代鉴湖女侠秋瑾、叶挺将军都在战场上捍卫了贵族。在任何环境下,诗人不改初衷,其风可闻,其骨可见。这种高贵的品质,如兰幽香弥久,似梅傲骨迎雪、如竹虚心向上、似菊披霜绽放。他们是“贵族”,精神永存,流传千古。

诗人之贵族,贵在心思晶纯

没有诗人,不爱那青山绿水的。他们痴迷流连其间,纵情赋诗其里,享受着物我两忘的至高至美至纯的精神境界。所以,有了所谓的山水田园派。不论是孟浩然《过故人庄》里的:“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还是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他们在描述大自然美景的同时,都是发自内心性情的单纯与喜爱,是满满的人生大欢喜。山水田园派的诗人很多,他们创作的诗篇都是独立的自然景色,那些转瞬即逝的美被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与一颗水晶般透明的心捕捉到了,也就是说,他们心无杂念,简单透明。所以,与好朋友喝一杯普通的酒,他也能写出“把酒话桑麻”这样动心动情的诗句。贵气,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学出来的,他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真正的诗人是天才。而只有心思简单的人,才有享受它的特权。那些心眼子一大堆,机关算尽的所谓“聪明”人,只有到了人生绝境时才能体会到这份简单所带来的快乐。很典型的一个例子,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里的大贪官和珅,他平日里吃的是山珍海味,喝得是琼浆玉液,但是,他什么美好的味觉都没有;直到一朝天子一朝臣,他因贪腐被嘉庆帝打入死牢的时候,刘罗锅带着家常菜去探监,这时,普通的白米饭,廉价的烧酒,他竟然吃得津津有味,觉得是人间美味。这位曾经大富大贵的权臣,在他一无所有,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要放下的时候,才发现,饭很香,酒很美,才体会到了当“贵族”的滋味。不为什么,就是他心思太多太杂了。工于心计的人,算计越多,越累,越可怜。当然,他也成不了真正的诗人。

诗人之贵族,贵在大义凛然

这其中的大义,是民族气节,是忠贞不渝。苏武慨然接受了出使匈奴,促进两国和平的任务,远行之前,歉疚与不舍全部化作一篇深情的《留别妻》。后来,匈奴就因内部的政变而殃及苏武,他成为了被匈奴的强行扣押的使节。金钱,美女,地位,声望,单于劝降的诱惑亮瞎了旁人的眼睛。可他却对这一切洞若观火,他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才是他应该坚持的,什么是他必须放弃的,或者说,自打他踏入匈奴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去承受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了。那是中国历史上对“忠贞”二字所司空见惯的付出与代价,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够兑现对妻子“恩爱两不疑”的生死承诺,其余的,全部都是梦幻泡影,无足轻重。他的坚持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单于把他流放到北海牧羊,撂下话来,说等到公羊产下羊羔时再放他回国。这一次,命运真的瞎眼了,那个地方,立个杆,也看不到本来该有的影子。可他欣然前往,他等啊等,他把自己后半生所有的时光,统统不计回报地典当给了看不到结果的等待,他要用自己全部的将来来跟单于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攻心之战。岁月如梭,它节旄尽落,他须发皆白,但他依旧杵在那里,不离不弃。在漫长的等待里,他会为大汉的未来忧心,会因为等不到公羊产崽灰心,左手是一片苦心,右手是一颗空心,十指相扣成为一本心经,刻骨铭心的忠心,可不可以不相信,可不可以不甘心,大汉的和平,如果可以,他愿意拿自己来换给它。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大汉的土地上,安安静静地当一回苏武。他是当之无愧的贵族。

诗人之贵族,贵在贫而无谄

晋代的陶渊明,他对社会人事的虚伪与黑暗有着深刻的认识,他的退隐并不是消极地逃避开现实,而是用实际行动来给这个肮脏的现实一记响亮的耳光。他的贫困,不是突如其来,而是自然而然的,而且,他始终的态度都是平静安祥的,从未气急败坏过。当然,漫长贫苦的隐居生活,他也迷惑过,质疑过,但是,最终他还是在现实里挺直了腰杆,与温饱相比,他宁愿贫苦一生也要守护住自己的清节。据说,郡官曾派督邮来见他,县吏就叫他把自己好好整理一下出门迎接。他长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从此,这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往事传为文学史上的佳话。所以,他去世之后,友人们私谥为“靖节”,后世又称之为陶靖节。生存问题对他来说,真的是一个很恼人的事情,不只他一个人会陷在这个现实而残酷的沼泽地里,一边写着自己的诗,一边想着下一顿饭的着落在哪里。被树上的果子砸在脑袋上都能做出一篇诗歌的诗人,对这个现实问题,更多的是感叹,而不是抱怨。在他眼中,天空还是湛蓝的,风里依旧带着花香,就算生活艰苦卓绝了,他还是像贵族一搬生活着。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招呼三两好朋友喝酒,陶公是出名的爱喝酒,东晋这个衰败的世道,他敏锐的双眼已然看透了,刘裕篡位只是迟早的事,曾祖父陶侃的功绩再如何的光辉灿烂,也迟早会埋葬在东晋的余灰里。他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什么都会变。而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不过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左右交替,这不是他所能掌控的,担心忧愁也没有用,所以,就不用替别人担心,多喝点酒是正经。酒从来都是一个好东西,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喝到尽兴处,就扯过一张纸来写诗,写好的诗稿越积越厚,就让老朋友帮忙整理抄录,一共得到20首诗,陶渊明把这一组诗题为《饮酒二十首》。序言是:“余闲居寡欢,兼比夜已长,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然复醉。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纸墨遂多,辞无诠次,聊命故人书之,以为欢笑尔。”这样的生存状态让他获得了持久的快乐感。他这个生活态度,让我想到曾看过的一则木心的故事:“迎面吹来一阵风,灰沙吹进了凯撒与乞丐的眼皮。如果乞丐的眼皮里的灰沙先溶化,或者先由泪水带出,他便清爽地看那凯撒苦恼地揉眼皮,拭泪水。之前,之后,且不算,单算此一刻,乞丐比凯撒如意。”而生活的困难也就像那眼睛进了灰沙的日子,磕磕绊绊的不如意十之八九,就看你能不能把瞬间的如意感转化成为长久的快乐了,很多人转化不了,但陶公他转化得非常漂亮利索,所以,他比一般人高明睿智了很多,他是人上人,是贵族。

诗人之贵族,贵在一身傲骨

李白的诗写得是那样的豪放多情,生生地把生活的残酷带来的消极与怨怼给消灭在了字里行间,想要不钦佩都难。李白被后世誉为“诗仙”,很明白,就说他是一个被贬谪的仙人,他也曾为过官,在唐玄宗天宝元年,供奉翰林。但是,他太过自信,以为凭借着自己出众的才能,就可以“出则以平交王侯,遁则以俯视巢许”(出自《送烟子元演隐仙城山序》)。对于那些个靠着门第享受高官厚禄的权贵予以强烈的鄙视,所以,他把那只穿靴子的脚伸向了皇帝身边最红的人:高力士。他要他,为他脱靴;所以,他点名要当朝宰相杨国忠近前伺候,要他为之研磨。后来,他写了一首《清平调》,里面有一句“可怜飞燕倚新装”,杨贵妃自己心虚,觉得是在讽刺她,所以,宫中没有他的容身之所了。他长叹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从此纵情于山水之间。这样看来,他天生的那一股子桀骜不驯的个性早早地注定了他此生与官场是格格入的。在官场里混,时时要有如履薄冰的警惕性,要天天绷紧了神经,一刻也不放松,要充分地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与同僚们搞好关系,维护好人脉。还有,就是还要保持住他自己诗中那一句“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谦卑态度。而你叫他要做到这些,对于一个醉起酒来就“自称臣是酒中仙”的人来说,这违心事情做得太多了,人就快乐不起来了,所以,他觉得,与其让他做这些,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掉得了。如果,你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一定不会选择当什么翰林学士了,他宁愿捧着他的酒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地埋头苦喝,这世界上真的有后悔药的,他喝到了,于是他退隐了。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死心眼,爱诗爱酒如命,你一给他酒,他就能写诗,写得天南地北,什么奇葩语句都冒出来了。这是他的天生的一副傲骨,也是他的致命伤。这就是真正的诗人,写诗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简单易上手的手工活,他能把它们写成后世的标杆之作。但是,在大大小小的金银珠宝,胭脂水粉面前,它们上不了架,也卖不了满意的价钱,所以,他们只能穷困了。这是诗人的悲哀,他们伤不起。因此,他们在现实里上上下下地求索,发现路漫漫其修远兮以后,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诗的世界,他们就这样开窍了,允许自己不再在意别人的目光,认识到了左右逢源简直就是在糟蹋自己,诗歌与心里面想说的话如出一辙,还原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高贵的气质,同时,也接受了从此没落的一辈子。但至少,不会因为一朝的不谨慎,就陷入了只能傻站着等死的境地,这样的日子,还是挺具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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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题记:若不修德,何以为诗!争名逐利,自甘堕落,又岂是诗者!

    然为诗者,大爱于心,纯真如童。不趋趋于权势,不汲汲于富贵,不戚戚于困苦。所以诗人是人格上的“贵族”,是精神上的“贵族”。在欧美,东南亚,甚至在非洲,在人们的心目中,诗人的地位是高于明星演员、作家、书画家的,由此可见一斑。

    尽管诗人是“精神贵族”的化身,但是,真正具有生命力的诗是来自民间,而不是宫廷。据说,乾隆皇帝一生写了五万多首诗,堪称中国历史上写诗最多的人,可是他的诗几乎没有一首传世之作。所以他可以冠以“杰出政治家”的称号,却不能冠以“诗人”的美誉。由此可见,诗人是民间的“贵族”,真正的贵族不一定就能成为诗人。2013年我在电视《读书》栏目上说:“每个中国人都是诗人,因为诗词早已在每个中国人血液里流淌……”。中华儿女有着高贵血统,而诗人更是“贵族”的象征。可知诗人的品质是什么?诗者风骨!不是你写几句符合字数的话就是诗词,也不是你写几首诗词就是诗人。那是需要耐得住寂寞,守得住孤独,正所谓强者都是含着眼泪奔跑的、自强不息,为民为国呕心沥血…… 否则请别玷污“诗”,更别冠以“诗人”而自居。

    穿越历史时空,我们看到了李白因贵族而变得没落;杜甫因没落而显得贵族;孟浩然、王维、陶渊明在山水田园里拒绝了贵族;杜牧在青楼酒馆里当上了贵族;文天祥、岳飞,近代鉴湖女侠秋瑾、叶挺将军都在战场上捍卫了贵族。在任何环境下,诗人不改初衷,其风可闻,其骨可见。这种高贵的品质,如兰幽香弥久,似梅傲骨迎雪、如竹虚心向上、似菊披霜绽放。他们是“贵族”,精神永存,流传千古。

    诗人之贵族,贵在心思晶纯

    没有诗人,不爱那青山绿水的。他们痴迷流连其间,纵情赋诗其里,享受着物我两忘的至高至美至纯的精神境界。所以,有了所谓的山水田园派。不论是孟浩然《过故人庄》里的:“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还是王维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他们在描述大自然美景的同时,都是发自内心性情的单纯与喜爱,是满满的人生大欢喜。山水田园派的诗人很多,他们创作的诗篇都是独立的自然景色,那些转瞬即逝的美被一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与一颗水晶般透明的心捕捉到了,也就是说,他们心无杂念,简单透明。所以,与好朋友喝一杯普通的酒,他也能写出“把酒话桑麻”这样动心动情的诗句。贵气,不是装出来的,也不是学出来的,他是与生俱来的,所以真正的诗人是天才。而只有心思简单的人,才有享受它的特权。那些心眼子一大堆,机关算尽的所谓“聪明”人,只有到了人生绝境时才能体会到这份简单所带来的快乐。很典型的一个例子,电视剧《宰相刘罗锅里》里的大贪官和珅,他平日里吃的是山珍海味,喝得是琼浆玉液,但是,他什么美好的味觉都没有;直到一朝天子一朝臣,他因贪腐被嘉庆帝打入死牢的时候,刘罗锅带着家常菜去探监,这时,普通的白米饭,廉价的烧酒,他竟然吃得津津有味,觉得是人间美味。这位曾经大富大贵的权臣,在他一无所有,生命即将结束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要放下的时候,才发现,饭很香,酒很美,才体会到了当“贵族”的滋味。不为什么,就是他心思太多太杂了。工于心计的人,算计越多,越累,越可怜。当然,他也成不了真正的诗人。

    诗人之贵族,贵在大义凛然

    这其中的大义,是民族气节,是忠贞不渝。苏武慨然接受了出使匈奴,促进两国和平的任务,远行之前,歉疚与不舍全部化作一篇深情的《留别妻》。后来,匈奴就因内部的政变而殃及苏武,他成为了被匈奴的强行扣押的使节。金钱,美女,地位,声望,单于劝降的诱惑亮瞎了旁人的眼睛。可他却对这一切洞若观火,他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什么才是他应该坚持的,什么是他必须放弃的,或者说,自打他踏入匈奴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做好心理准备,去承受生命不可承受之重了。那是中国历史上对“忠贞”二字所司空见惯的付出与代价,他此生最大的遗憾,就是没能够兑现对妻子“恩爱两不疑”的生死承诺,其余的,全部都是梦幻泡影,无足轻重。他的坚持收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单于把他流放到北海牧羊,撂下话来,说等到公羊产下羊羔时再放他回国。这一次,命运真的瞎眼了,那个地方,立个杆,也看不到本来该有的影子。可他欣然前往,他等啊等,他把自己后半生所有的时光,统统不计回报地典当给了看不到结果的等待,他要用自己全部的将来来跟单于打一场没有硝烟的攻心之战。岁月如梭,它节旄尽落,他须发皆白,但他依旧杵在那里,不离不弃。在漫长的等待里,他会为大汉的未来忧心,会因为等不到公羊产崽灰心,左手是一片苦心,右手是一颗空心,十指相扣成为一本心经,刻骨铭心的忠心,可不可以不相信,可不可以不甘心,大汉的和平,如果可以,他愿意拿自己来换给它。他此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在大汉的土地上,安安静静地当一回苏武。他是当之无愧的贵族。

    诗人之贵族,贵在贫而无谄

    晋代的陶渊明,他对社会人事的虚伪与黑暗有着深刻的认识,他的退隐并不是消极地逃避开现实,而是用实际行动来给这个肮脏的现实一记响亮的耳光。他的贫困,不是突如其来,而是自然而然的,而且,他始终的态度都是平静安祥的,从未气急败坏过。当然,漫长贫苦的隐居生活,他也迷惑过,质疑过,但是,最终他还是在现实里挺直了腰杆,与温饱相比,他宁愿贫苦一生也要守护住自己的清节。据说,郡官曾派督邮来见他,县吏就叫他把自己好好整理一下出门迎接。他长叹道:“我岂能为五斗米,向乡里小儿折腰!”从此,这个“不为五斗米折腰”的往事传为文学史上的佳话。所以,他去世之后,友人们私谥为“靖节”,后世又称之为陶靖节。生存问题对他来说,真的是一个很恼人的事情,不只他一个人会陷在这个现实而残酷的沼泽地里,一边写着自己的诗,一边想着下一顿饭的着落在哪里。被树上的果子砸在脑袋上都能做出一篇诗歌的诗人,对这个现实问题,更多的是感叹,而不是抱怨。在他眼中,天空还是湛蓝的,风里依旧带着花香,就算生活艰苦卓绝了,他还是像贵族一搬生活着。他还是像往常一样,招呼三两好朋友喝酒,陶公是出名的爱喝酒,东晋这个衰败的世道,他敏锐的双眼已然看透了,刘裕篡位只是迟早的事,曾祖父陶侃的功绩再如何的光辉灿烂,也迟早会埋葬在东晋的余灰里。他很清楚地意识到,这个世界上唯一不变的就是什么都会变。而一个家族的兴衰荣辱,不过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的左右交替,这不是他所能掌控的,担心忧愁也没有用,所以,就不用替别人担心,多喝点酒是正经。酒从来都是一个好东西,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喝到尽兴处,就扯过一张纸来写诗,写好的诗稿越积越厚,就让老朋友帮忙整理抄录,一共得到20首诗,陶渊明把这一组诗题为《饮酒二十首》。序言是:“余闲居寡欢,兼比夜已长,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然复醉。既醉之后,辄题数句自娱;纸墨遂多,辞无诠次,聊命故人书之,以为欢笑尔。”这样的生存状态让他获得了持久的快乐感。他这个生活态度,让我想到曾看过的一则木心的故事:“迎面吹来一阵风,灰沙吹进了凯撒与乞丐的眼皮。如果乞丐的眼皮里的灰沙先溶化,或者先由泪水带出,他便清爽地看那凯撒苦恼地揉眼皮,拭泪水。之前,之后,且不算,单算此一刻,乞丐比凯撒如意。”而生活的困难也就像那眼睛进了灰沙的日子,磕磕绊绊的不如意十之八九,就看你能不能把瞬间的如意感转化成为长久的快乐了,很多人转化不了,但陶公他转化得非常漂亮利索,所以,他比一般人高明睿智了很多,他是人上人,是贵族。

    诗人之贵族,贵在一身傲骨

    李白的诗写得是那样的豪放多情,生生地把生活的残酷带来的消极与怨怼给消灭在了字里行间,想要不钦佩都难。李白被后世誉为“诗仙”,很明白,就说他是一个被贬谪的仙人,他也曾为过官,在唐玄宗天宝元年,供奉翰林。但是,他太过自信,以为凭借着自己出众的才能,就可以“出则以平交王侯,遁则以俯视巢许”(出自《送烟子元演隐仙城山序》)。对于那些个靠着门第享受高官厚禄的权贵予以强烈的鄙视,所以,他把那只穿靴子的脚伸向了皇帝身边最红的人:高力士。他要他,为他脱靴;所以,他点名要当朝宰相杨国忠近前伺候,要他为之研磨。后来,他写了一首《清平调》,里面有一句“可怜飞燕倚新装”,杨贵妃自己心虚,觉得是在讽刺她,所以,宫中没有他的容身之所了。他长叹一句“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从此纵情于山水之间。这样看来,他天生的那一股子桀骜不驯的个性早早地注定了他此生与官场是格格入的。在官场里混,时时要有如履薄冰的警惕性,要天天绷紧了神经,一刻也不放松,要充分地发挥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与同僚们搞好关系,维护好人脉。还有,就是还要保持住他自己诗中那一句“不敢高声语,恐惊天上人”的谦卑态度。而你叫他要做到这些,对于一个醉起酒来就“自称臣是酒中仙”的人来说,这违心事情做得太多了,人就快乐不起来了,所以,他觉得,与其让他做这些,还不如让他直接去死掉得了。如果,你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一定不会选择当什么翰林学士了,他宁愿捧着他的酒杯,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地埋头苦喝,这世界上真的有后悔药的,他喝到了,于是他退隐了。其实他也就是一个死心眼,爱诗爱酒如命,你一给他酒,他就能写诗,写得天南地北,什么奇葩语句都冒出来了。这是他的天生的一副傲骨,也是他的致命伤。这就是真正的诗人,写诗对他们来说,就是一个简单易上手的手工活,他能把它们写成后世的标杆之作。但是,在大大小小的金银珠宝,胭脂水粉面前,它们上不了架,也卖不了满意的价钱,所以,他们只能穷困了。这是诗人的悲哀,他们伤不起。因此,他们在现实里上上下下地求索,发现路漫漫其修远兮以后,还是义无反顾地选择了诗的世界,他们就这样开窍了,允许自己不再在意别人的目光,认识到了左右逢源简直就是在糟蹋自己,诗歌与心里面想说的话如出一辙,还原了本来就属于自己的高贵的气质,同时,也接受了从此没落的一辈子。但至少,不会因为一朝的不谨慎,就陷入了只能傻站着等死的境地,这样的日子,还是挺具人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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