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浅析

中国道教2006年第2期 时国轻

2013-07-26 17:08:48

壮族麽教是以布麽为神职人员、以司麽为主要经典、以古麽为主要宗教活动的壮族原生性民族民间宗教。壮族麽教是长期壮汉文化交流互动的产物,是壮族原始宗教文化受到以佛、道教为主的汉族宗教文化的刺激,吸收佛、道教的形式和内容而形成的。壮族麽教具有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价值,它深深植根于壮族人民的灵魂深处,广泛融会在壮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尽管如此,“壮族麽教”这一名称的明确提出却是近几年的事,它是壮族学者在发掘、整理和研究壮族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和民歌唱本(尤其是布洛陀神话传说、唱本)的过程中逐步认识、确认和提出来的。

对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认识和研究壮、汉传统文化的关系,而且对我们了解和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宗教文化生态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对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的研究不仅能为宗教学的发展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历史资料,有一定的理论价值,而且对我们正确处理当代民族与宗教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遗憾的是,学者们对壮族麽教的认识时间较短,研究成果也较少,到目前为止,以壮族麽教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尚未问世,研究论文也仅4~5篇,其中尚未发现以壮族麽教和道教关系为主题的研究,在现有的研究中涉及到壮族麽教和道教关系的篇幅亦很 有限,进一步研究的空间还很大。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笔者的田野调查,对麽教和道教的关系作一粗略的梳理。

笔者认为对壮族麽教和道教关系的研究应该放在历史的广阔背景中加以观照,放在壮汉文化交流互动的历史长河中加以审视。

壮汉文化的交流历史较为久远,而真正深入地、全方位地交流应该是在壮族地区纳入中央集权的秦朝以后,因此,从秦朝开始,随着封建中央王朝对壮族地区政治统治的不断加强,伴随汉族传统文化的南传和壮汉文化的交流互动,尤其是东汉以后道教、佛教等汉族宗教文化在壮族地区的传播,壮族原生性的宗教文化开始与以道教、佛教为代表的汉族宗教文化交流、碰撞、融合。在这个交流互动的过程中,一方面,壮族民族宗教开始吸收道教、佛教的成分而逐步完善,壮族原始宗教对道教等汉族传统宗教的形式和内容的吸收使得其教义从口耳相传发展到用古壮字①记载而形成相对固定的司麽(麽经),相对固定的司麽(麽经)的出现标志着相对成熟的壮族麽教的形成。因此可以说,道教等汉族宗教文化是麽教形成的诱因,对麽教的形成起了促进、提升作用。如果没有道教等汉族宗教文化的传入和刺激,壮族原始宗教向成熟的原生性民族民间宗教——麽教的发展可能有更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在道教传入壮族地区时,很快与“信鬼神、好淫祀”的壮族原生性宗教(麽教)相渗透、相融合,除了汉文化影响较大的地区和接受汉文化的上层知识分子还一定程度保持道教信仰的原貌外,在汉文化影响较小的壮族地区和民间,道教与壮族原生性民族民间宗教(麽教)进一步融合,形成壮族特色(壮化)的道教——师公教②和道公教。据壮族师公们说,师公主武,道公主文,他们是藤上的两只瓜,是兄弟关系。③

道教早在东汉末年传入广西。东汉时,刘根、华子期、廖平、廖冲、廖扶、滇媪、陀妪等人曾在广西容县都峤山修道;南朝时,葛洪曾求为勾漏令,以便得到丹砂炼丹修道,促进了道教在岭南的传播;隋唐时期,道教主要在桂东南传播;宋朝时道教从桂东南向左右江流域和桂西北传播,道士足迹遍布壮族地区,道教在壮族地区进入全盛时期;明以后,道教在壮族地区开始衰微,并向民间扩散,不再有以前的兴旺景象。④

“上古宗教和民间巫术”是道教信仰一个重要的历史渊源。又由于道教的主要源头接近古代荆楚文化和巴蜀文化(另一主要源头是燕齐文化),⑤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地缘与壮族原生性的宗教较为接近,因此道教在传入广西时,与壮族民间宗教(麽教)融合而形成了师公教和道公教。

师公教又称武道,属于道教的梅山教派。根据壮族学者的研究⑥,壮族民间师公教的基本信条和教义以及神灵系统中的神祇多是直接从道教系统移植而来的,壮族民间师公教的主神唐、葛、周三将真君也源自于道教,而与道教的“三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除此之外,在法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上,壮族民间师公教更是大量地接受了道教的东西。符箓咒语,是壮族民间师公教的重要法术手段之一,现代壮族民间师公教所用的咒语大多来自于道教,如驱邪咒语:“北斗紫光夫人在此,姜太公在此,诸煞凶神朝天,急急如律令。”又如驱鬼咒语:“马少不能装鞍,屋少不能住客(指鬼)。此马不能装,此房不能住,赶快走!赶快走!赵元帅上屋顶,关元帅入栏(壮话称房屋为栏)下,邓元帅走前面,马元帅过后面。五鬼、五怪、五猖,统统要滚开!哪个不走脚就断!哪个不滚胸就破!赶快走!赶快走!准吾奏请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诸如此类的咒语在师公法事活动中并不少见。至于符箓之法,则几乎都是从道教的正一派学习模仿而来的;壮族民间师公教法事活动中使用的幡旗、向神灵烧送的疏表、榜文等,也是模仿道教而来。此外,壮族民间师公教也像道教一样制定了一些教规戒律,如壮族民间师公教也有“五戒”:一戒不得杀生,二戒不得偷盗,三戒不得邪淫,四戒不得妄语,五戒不得忤逆。禹步是道教一种对鬼神、外物有神秘的禁止作用的步伐,广泛运用于法术、科仪之中,⑦壮族师公教的舞蹈也是以之为基本舞步的。因此,壮族师公教从活动内容到活动方式都深深打上了道教的烙印。

尽管由于壮汉文化交流的程度不同,在广西的桂西、桂北、桂南、桂中等地流行的师公教派又有着较大的差异,⑧例如,师公教都信奉的三十六神,从桂林经桂中到桂西,道教神祇逐渐减少,壮族神祇逐渐增加;经文也由汉文抄本变为古壮字抄本;壮族师公教的壮族色彩也随之加重。但是,由于壮族师公教基本信条和教义以及神灵系统中的神祇多系直接从道教系统移植而来的,其至上神还是道教的太上老君、“唐、葛、周”等等;在法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上,壮族民间师公教更是大量地接受了道教的东西;在教规戒律上也多因袭道教;根据笔者的田野调查,在一些地区,师公有时兼做道公和麽公,因此,虽然有些地方壮族师公教有着较浓的壮族色彩,但从师公教宗教信仰的体系以及道教信仰的特点——“包罗万象,贯彻九流”(陈撄宁语)而言,壮族师公教是壮化的道教,而非只是披着道教的外衣。

道公教又称文道,据称是道教茅山派与壮族原生性宗教(麽教)融合而成的。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浅析

    中国道教2006年第2期 时国轻

    2013-07-26 17:08:48

    |
    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浅析
    |

    壮族麽教是以布麽为神职人员、以司麽为主要经典、以古麽为主要宗教活动的壮族原生性民族民间宗教。壮族麽教是长期壮汉文化交流互动的产物,是壮族原始宗教文化受到以佛、道教为主的汉族宗教文化的刺激,吸收佛、道教的形式和内容而形成的。壮族麽教具有悠久的历史、丰富的内涵和独特的价值,它深深植根于壮族人民的灵魂深处,广泛融会在壮族人民的日常生活之中。尽管如此,“壮族麽教”这一名称的明确提出却是近几年的事,它是壮族学者在发掘、整理和研究壮族民间故事、神话传说和民歌唱本(尤其是布洛陀神话传说、唱本)的过程中逐步认识、确认和提出来的。

    对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的研究不仅有利于我们认识和研究壮、汉传统文化的关系,而且对我们了解和认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宗教文化生态也有着积极的意义;对道教与壮族麽教关系的研究不仅能为宗教学的发展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历史资料,有一定的理论价值,而且对我们正确处理当代民族与宗教问题,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遗憾的是,学者们对壮族麽教的认识时间较短,研究成果也较少,到目前为止,以壮族麽教为研究对象的专著尚未问世,研究论文也仅4~5篇,其中尚未发现以壮族麽教和道教关系为主题的研究,在现有的研究中涉及到壮族麽教和道教关系的篇幅亦很 有限,进一步研究的空间还很大。本文拟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笔者的田野调查,对麽教和道教的关系作一粗略的梳理。

    笔者认为对壮族麽教和道教关系的研究应该放在历史的广阔背景中加以观照,放在壮汉文化交流互动的历史长河中加以审视。

    壮汉文化的交流历史较为久远,而真正深入地、全方位地交流应该是在壮族地区纳入中央集权的秦朝以后,因此,从秦朝开始,随着封建中央王朝对壮族地区政治统治的不断加强,伴随汉族传统文化的南传和壮汉文化的交流互动,尤其是东汉以后道教、佛教等汉族宗教文化在壮族地区的传播,壮族原生性的宗教文化开始与以道教、佛教为代表的汉族宗教文化交流、碰撞、融合。在这个交流互动的过程中,一方面,壮族民族宗教开始吸收道教、佛教的成分而逐步完善,壮族原始宗教对道教等汉族传统宗教的形式和内容的吸收使得其教义从口耳相传发展到用古壮字①记载而形成相对固定的司麽(麽经),相对固定的司麽(麽经)的出现标志着相对成熟的壮族麽教的形成。因此可以说,道教等汉族宗教文化是麽教形成的诱因,对麽教的形成起了促进、提升作用。如果没有道教等汉族宗教文化的传入和刺激,壮族原始宗教向成熟的原生性民族民间宗教——麽教的发展可能有更长的路要走;另一方面,在道教传入壮族地区时,很快与“信鬼神、好淫祀”的壮族原生性宗教(麽教)相渗透、相融合,除了汉文化影响较大的地区和接受汉文化的上层知识分子还一定程度保持道教信仰的原貌外,在汉文化影响较小的壮族地区和民间,道教与壮族原生性民族民间宗教(麽教)进一步融合,形成壮族特色(壮化)的道教——师公教②和道公教。据壮族师公们说,师公主武,道公主文,他们是藤上的两只瓜,是兄弟关系。③

    道教早在东汉末年传入广西。东汉时,刘根、华子期、廖平、廖冲、廖扶、滇媪、陀妪等人曾在广西容县都峤山修道;南朝时,葛洪曾求为勾漏令,以便得到丹砂炼丹修道,促进了道教在岭南的传播;隋唐时期,道教主要在桂东南传播;宋朝时道教从桂东南向左右江流域和桂西北传播,道士足迹遍布壮族地区,道教在壮族地区进入全盛时期;明以后,道教在壮族地区开始衰微,并向民间扩散,不再有以前的兴旺景象。④

    “上古宗教和民间巫术”是道教信仰一个重要的历史渊源。又由于道教的主要源头接近古代荆楚文化和巴蜀文化(另一主要源头是燕齐文化),⑤无论是历史渊源还是地缘与壮族原生性的宗教较为接近,因此道教在传入广西时,与壮族民间宗教(麽教)融合而形成了师公教和道公教。

    师公教又称武道,属于道教的梅山教派。根据壮族学者的研究⑥,壮族民间师公教的基本信条和教义以及神灵系统中的神祇多是直接从道教系统移植而来的,壮族民间师公教的主神唐、葛、周三将真君也源自于道教,而与道教的“三官”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除此之外,在法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上,壮族民间师公教更是大量地接受了道教的东西。符箓咒语,是壮族民间师公教的重要法术手段之一,现代壮族民间师公教所用的咒语大多来自于道教,如驱邪咒语:“北斗紫光夫人在此,姜太公在此,诸煞凶神朝天,急急如律令。”又如驱鬼咒语:“马少不能装鞍,屋少不能住客(指鬼)。此马不能装,此房不能住,赶快走!赶快走!赵元帅上屋顶,关元帅入栏(壮话称房屋为栏)下,邓元帅走前面,马元帅过后面。五鬼、五怪、五猖,统统要滚开!哪个不走脚就断!哪个不滚胸就破!赶快走!赶快走!准吾奏请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诸如此类的咒语在师公法事活动中并不少见。至于符箓之法,则几乎都是从道教的正一派学习模仿而来的;壮族民间师公教法事活动中使用的幡旗、向神灵烧送的疏表、榜文等,也是模仿道教而来。此外,壮族民间师公教也像道教一样制定了一些教规戒律,如壮族民间师公教也有“五戒”:一戒不得杀生,二戒不得偷盗,三戒不得邪淫,四戒不得妄语,五戒不得忤逆。禹步是道教一种对鬼神、外物有神秘的禁止作用的步伐,广泛运用于法术、科仪之中,⑦壮族师公教的舞蹈也是以之为基本舞步的。因此,壮族师公教从活动内容到活动方式都深深打上了道教的烙印。

    尽管由于壮汉文化交流的程度不同,在广西的桂西、桂北、桂南、桂中等地流行的师公教派又有着较大的差异,⑧例如,师公教都信奉的三十六神,从桂林经桂中到桂西,道教神祇逐渐减少,壮族神祇逐渐增加;经文也由汉文抄本变为古壮字抄本;壮族师公教的壮族色彩也随之加重。但是,由于壮族师公教基本信条和教义以及神灵系统中的神祇多系直接从道教系统移植而来的,其至上神还是道教的太上老君、“唐、葛、周”等等;在法事活动的内容和方式上,壮族民间师公教更是大量地接受了道教的东西;在教规戒律上也多因袭道教;根据笔者的田野调查,在一些地区,师公有时兼做道公和麽公,因此,虽然有些地方壮族师公教有着较浓的壮族色彩,但从师公教宗教信仰的体系以及道教信仰的特点——“包罗万象,贯彻九流”(陈撄宁语)而言,壮族师公教是壮化的道教,而非只是披着道教的外衣。

    道公教又称文道,据称是道教茅山派与壮族原生性宗教(麽教)融合而成的。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