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局公布《山东省宗教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国家宗教局 佚名

2014-02-20 16:23:55

道教之音山东讯   为进一步完善宗教行政执法依据,规范宗教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宗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山东省宗教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宗教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并于近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向社会公开。

《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山东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该《基准》对涉及民族宗教的31项违法行为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将违法程度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3个级别。全省各级民族宗教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该《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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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宗教局公布《山东省宗教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国家宗教局 佚名

2014-02-20 16: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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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宗教局公布《山东省宗教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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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山东讯   为进一步完善宗教行政执法依据,规范宗教行政处罚行为,确保各级宗教工作部门正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切实保障宗教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合理行政,山东省宗教局制定下发了《山东省宗教局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下简称《基准》),并于近日在《山东省人民政府公报》上向社会公开。

《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宗教事务条例》、《山东省清真食品管理规定》、《山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山东省民族宗教行政执法工作实际制定,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该《基准》对涉及民族宗教的31项违法行为制定了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条件,将违法程度分为轻微、一般和严重3个级别。全省各级民族宗教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和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时适用该《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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