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宗教局网站 佚名

2014-04-12 20:35:0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www.sa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邮编:100009,电话:010-64095280、64095071,电子邮箱:zwgk@sara.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功能,改版升级门户网站系统,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维护和更新门户网站的软件和硬件配备,改版后的门户网站页面设计更加亲民,信息查询、办事更加便民。为方便社会公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了通过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我局门户网站的“申请公开”栏目下还增设了“在线申请”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在网页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更新充实网站栏目内容,在门户网首页推出《2013全国宗教工作会暨全国宗教工作系统表彰大会》、《2013年朝觐》、《发挥宗教正能量,携手共圆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合理放生:走出盲目放生的误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专题页面。

(二)提高重大事项透明度。公布我局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012年预算执行和2013年预算情况;发布我局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和2013年工作要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布2013年度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加强科研课题信息和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涉重大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为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在原有1名新闻发言人的基础上,增加了1名新闻发言人,充实我局新闻发言人队伍。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呈批单》。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提高政府信息报送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质量。举办首期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指导全国性宗教团体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能力。

(四)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新制定了13项规章制度,并对22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度,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修订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等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对钱、财、事、物的管理,堵塞漏洞,制定我局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因私出国(境)、外事礼品、项目建设、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修订我局后勤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公布公务员招录信息,发布人事任命信息,加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布有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信息,确保招录工作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1条,其中,职能机构日常工作类信息452条,占23.1%;地方性宗教工作类信息1218条,占63%;专题报道类信息239条,占12.4%;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0.7%;人事管理类信息13条,占 0.8%。

(二)主动公开形式

1.依托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是我局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独立页面,开设“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财务信息”、“人事任免”“招录信息”、“采购信息”“科研项目管理”等栏目。设置各司(室)、直属单位单独页面。开通“在线交流”栏目,建立网络互动平台,及时答复网民咨询建议。通过网站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电话咨询、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依托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情况。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日报等中央媒体,做好东正教大牧首来访、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60周年纪念会、中国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2013年中国土耳其伊斯兰文化展、习仲勋同志与宗教工作座谈会、中国向缅甸赠送佛牙舍利等身塔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通过《中国宗教》杂志开设专题,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3.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媒体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布我局有关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发布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宗教活动场修复重建事务,申请人以电子信函方式提出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法定期限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然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协调机制还有待完善。

2014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量。及时发布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重要工作、讨论政策法规文件等方面的情况,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服务功能建设。更加重视信息的数字化、图表化和多媒体化,使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基础信息查询,加强我局网站服务功能。

(三)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新闻发言人准确掌握全局工作情况,及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安排我局新闻发言人参加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举办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专题讲座,切实提升我局和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

(四)进一步提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增强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部门协调机制工作效率。加大网站各司室、直属单位页面和“在线交流”等栏目建设力度,增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网络咨询建议答复效率。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满意度。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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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国家宗教局网站 佚名

2014-04-12 20: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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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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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公布国家宗教事务局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国家宗教事务局门户网站(www.sara.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海北沿44号,邮编:100009,电话:010-64095280、64095071,电子邮箱:zwgk@sara.gov.cn)。

一、概述

201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机关,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积极完善信息发布机制,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

(一)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加强门户网站政务服务功能,改版升级门户网站系统,调整优化栏目设置,维护和更新门户网站的软件和硬件配备,改版后的门户网站页面设计更加亲民,信息查询、办事更加便民。为方便社会公众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除了通过邮寄和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在我局门户网站的“申请公开”栏目下还增设了“在线申请”功能,申请人可以通过“在线申请”在网页上直接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同时,围绕年度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更新充实网站栏目内容,在门户网首页推出《2013全国宗教工作会暨全国宗教工作系统表彰大会》、《2013年朝觐》、《发挥宗教正能量,携手共圆中国梦》、《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合理放生:走出盲目放生的误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等专题页面。

(二)提高重大事项透明度。公布我局2012年部门决算情况、“三公经费”财政拨款2012年预算执行和2013年预算情况;发布我局2012年工作情况报告和2013年工作要点,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公布2013年度国家宗教事务局科研项目立项名单,加强科研课题信息和采购信息公开,提高涉重大资金项目信息公开力度。

(三)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制度。为加强主动公开工作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完善新闻发布工作机制,在原有1名新闻发言人的基础上,增加了1名新闻发言人,充实我局新闻发言人队伍。修订《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府信息发布呈批单》。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信息报送工作考核评比办法》,提高政府信息报送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质量。举办首期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培训班,指导全国性宗教团体加强信息发布制度建设,提高信息发布能力。

(四)规范内部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新制定了13项规章制度,并对22项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为进一步贯彻民主集中制度,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工作规则》,修订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和局务会议等会议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对钱、财、事、物的管理,堵塞漏洞,制定我局干部因公临时出国(境)、因私出国(境)、外事礼品、项目建设、寺观教堂维修补助费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修订我局后勤管理、公务接待、车辆管理、政府采购、固定资产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制定《国家宗教事务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规范人事管理工作,及时公布公务员招录信息,发布人事任命信息,加强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信息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布有关直属单位工作人员招录信息,确保招录工作各个环节公开、公平、公正。

二、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3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31条,其中,职能机构日常工作类信息452条,占23.1%;地方性宗教工作类信息1218条,占63%;专题报道类信息239条,占12.4%;政策法规类信息9条,占0.7%;人事管理类信息13条,占 0.8%。

(二)主动公开形式

1.依托门户网站发布政府信息。门户网站是我局发布政府信息的重要载体,网站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独立页面,开设“政策法规”、“公示公告”“财务信息”、“人事任免”“招录信息”、“采购信息”“科研项目管理”等栏目。设置各司(室)、直属单位单独页面。开通“在线交流”栏目,建立网络互动平台,及时答复网民咨询建议。通过网站信息检索查询、网上受理申请、电话咨询、电子邮箱等多种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2.依托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有关工作情况。协调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中新社、中国日报等中央媒体,做好东正教大牧首来访、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伊斯兰教协会60周年纪念会、中国基督教第九次代表会议、2013年中国土耳其伊斯兰文化展、习仲勋同志与宗教工作座谈会、中国向缅甸赠送佛牙舍利等身塔等重点工作和重大活动的宣传报道。同时,通过《中国宗教》杂志开设专题,对外发布政府信息。

3.通过新闻发布会及时发布政府信息。通过召开各类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媒体吹风会、记者招待会等形式,在第一时间通过主流新闻媒体公布我局有关工作最新进展情况,及时公布我局重大决策事项和重要工作安排部署,适时发布突发事件处置情况,及时、准确发布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2013年,我局收到1起依申请公开事项,涉及宗教活动场修复重建事务,申请人以电子信函方式提出申请。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在法定期限内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予以答复。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3年,我局未发生提供政府信息需收取费用事项。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3年,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和行政诉讼案。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2013年,我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仍然有待加强;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部门协调机制还有待完善。

2014年,我局将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扩大信息量。及时发布局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学习贯彻中央精神、研究部署我局重要工作、讨论政策法规文件等方面的情况,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

(二)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加强网站服务功能建设。更加重视信息的数字化、图表化和多媒体化,使信息传播可视、可读、可感,增强吸引力和亲和力。建立宗教工作基础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基础信息查询,加强我局网站服务功能。

(三)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提升政府信息发布质量。完善新闻发布制度,确保新闻发言人准确掌握全局工作情况,及时发布有关政府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安排我局新闻发言人参加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举办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培训班、专题讲座,切实提升我局和全国性宗教团体新闻发言人履职能力。

(四)进一步提增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督导力度,增强各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提高部门协调机制工作效率。加大网站各司室、直属单位页面和“在线交流”等栏目建设力度,增大主动公开信息量,提高网络咨询建议答复效率。继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提升信息公开服务能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满意度。

国家宗教事务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31日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