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宗教局召开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座谈会

山东宗教局 佚名

2015-06-03 11:38:56

道教之音山东讯   2015年5月29日,山东省宗教局在济南召开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座谈会。省宗教局巡视员刘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宗教局有关业务处负责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驻会秘书长等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汇报交流了本团体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各团体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初稿)进行了座谈交流。

刘爱民指出,全省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良好局面。就做好下步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是事关宗教界自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是维护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的客观需要,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二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要注重融合本宗教的禁忌和戒律、注重吸收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制度成果、注重调研和学习借鉴,对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在内容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防止机关化倾向上下功夫,使语言更加简洁规范、内容体现宗教传统和时代要求。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强化学习宣传的广泛性,把教职人员行为规范传达到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每一位教职人员,推动宗教界形成自觉意识,以切实发挥规范教职人员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的作用。四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行为规范执行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行为规范建设以文字形式见“果”的基础上,更要在实际中见效,切实把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打造成为体现宗教界形象的工作品牌,推动全省宗教界教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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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宗教局召开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座谈会

山东宗教局 佚名

2015-06-03 11:3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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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宗教局召开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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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山东讯   2015年5月29日,山东省宗教局在济南召开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座谈会。省宗教局巡视员刘爱民出席会议并讲话,省宗教局有关业务处负责人、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和驻会秘书长等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汇报交流了本团体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情况,与会人员围绕各团体制定的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初稿)进行了座谈交流。

刘爱民指出,全省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形成了良好局面。就做好下步工作,他提出四点要求:一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是事关宗教界自身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解决教风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有效举措,是维护良好形象、发挥积极作用的客观需要,要以高标准、严要求做好有关工作。二要进一步修改完善规范。要注重融合本宗教的禁忌和戒律、注重吸收全国性宗教团体的制度成果、注重调研和学习借鉴,对宗教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在内容具体化、增强可操作性、防止机关化倾向上下功夫,使语言更加简洁规范、内容体现宗教传统和时代要求。三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宣传。强化学习宣传的广泛性,把教职人员行为规范传达到每一个宗教活动场所、每一位教职人员,推动宗教界形成自觉意识,以切实发挥规范教职人员的言行举止和生活习惯的作用。四要进一步严格监督检查。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加强对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社会监督,严格落实整改措施,提高行为规范执行力,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确保行为规范建设以文字形式见“果”的基础上,更要在实际中见效,切实把教职人员行为规范建设打造成为体现宗教界形象的工作品牌,推动全省宗教界教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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