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要带头加强道风建设

中国民族报 蓝希峰

2015-07-01 16:08:17

中国道教协会召开九届一次理事会议

道教之音北京讯    2015年6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召开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了《关于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带头加强道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作为道教事业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是道教社会形象的标杆,其道风的好坏,影响着道教的健康传承。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加强道风建设。

《意见》要求,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应虔诚奉道,坚定道教信仰,恒心参玄,研读经典,讲经弘道。应学修并进,带头提高宗教修养、道德修养和学识修养。应持守规戒,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奉行

道教宫观规约》,做到持戒精严、言行端庄、道众拥戴、信众尊敬。应道相庄严,做到威仪整肃、道装规范、道相庄严,引领道众树立良好形象。应如法如仪地组织和参加拜师、皈依、冠巾、传度、传戒、授箓、升座、斋醮等科仪活动,不参加未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宗教活动。应生活俭朴,不得浪费道教协会和宫观财物,不准讲排场、比阔气。应以真诚的态度、慈悲的胸怀、亲和的语言、端庄的举止和良好的服务感化信教群众;不得以任何个人目的,主动向居士索取财物,更不得以各种名义借教敛财、弄虚作假、欺骗信众。

《意见》同时要求,应完善所在道教协会和宫观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宫观民主管理,营造良好的宗教氛围,严禁将宫观商业化、世俗化、家族化。严格落实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规范教务活动和法物管理。坚持文明敬香,严禁高价售香、拍卖头炷香。严禁将殿堂承包,严禁与旅游公司、黑导游合作或变相合作骗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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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要带头加强道风建设

中国民族报 蓝希峰

2015-07-01 1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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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要带头加强道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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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教协会召开九届一次理事会议

道教之音北京讯    2015年6月28日,中国道教协会召开九届一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了《关于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带头加强道风建设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作为道教事业的带头人和骨干力量,是道教社会形象的标杆,其道风的好坏,影响着道教的健康传承。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要率先垂范,带头加强道风建设。

《意见》要求,道教协会和宫观负责人应虔诚奉道,坚定道教信仰,恒心参玄,研读经典,讲经弘道。应学修并进,带头提高宗教修养、道德修养和学识修养。应持守规戒,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奉行

道教宫观规约》,做到持戒精严、言行端庄、道众拥戴、信众尊敬。应道相庄严,做到威仪整肃、道装规范、道相庄严,引领道众树立良好形象。应如法如仪地组织和参加拜师、皈依、冠巾、传度、传戒、授箓、升座、斋醮等科仪活动,不参加未经政府宗教事务部门批准的宗教活动。应生活俭朴,不得浪费道教协会和宫观财物,不准讲排场、比阔气。应以真诚的态度、慈悲的胸怀、亲和的语言、端庄的举止和良好的服务感化信教群众;不得以任何个人目的,主动向居士索取财物,更不得以各种名义借教敛财、弄虚作假、欺骗信众。

《意见》同时要求,应完善所在道教协会和宫观的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宫观民主管理,营造良好的宗教氛围,严禁将宫观商业化、世俗化、家族化。严格落实国家宗教局等十部门《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的要求,规范教务活动和法物管理。坚持文明敬香,严禁高价售香、拍卖头炷香。严禁将殿堂承包,严禁与旅游公司、黑导游合作或变相合作骗人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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