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贵州省民宗委 佚名

2015-07-05 09:36:37

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道教之音贵州讯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宗教行政执法机制,增强宗教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6月30日至7月2日,贵州省民宗委举办了为期3天的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张和平出席培训。来自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1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宗教局、省法制办、省宗教事务执法监察总队和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授课。详细讲授了我国宗教政策、宗教法律法规体系形成过程,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基本原则,新形势新常态下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内容,梳理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涉及的国家及各地出台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规章,以问题为导向,理论结合实际,总结和分析了新形势新常态下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考验,以及宗教工作法治化面临的新挑战。

吴建民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宗教干部的共同努力,全省宗教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宗教执法队伍的建设、处理突发性宗教事件、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宗教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不够;二是依法管理能力不强;三是治理乱象发力不足;四是抵御渗透基础不牢;五是引导服务办法不够。

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吴建民强调,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当前实际,强化宗教工作法治理念,着力构建保护有力、管理有方、引导有路、服务有位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体系。今后,在开展宗教事务治理体系中、依法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过程中,要用科学的态度正确的对待宗教问题,用法治的方式来处理宗教事务,用正确的方法化解宗教矛盾,用创新的精神推动宗教工作,从而确保不因工作不力导致宗教的非正常发展,不因工作不当导致涉及宗教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不因工作不为导致宗教事务受到外国势力的干扰和影响。

吴建民要求,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在构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上下功夫、探路子、出实招。

一是保护要有力,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保障群众宗教自由的权益,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和关注民生。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尊重和保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同时,要教育宗教界处理好“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既做一个好教徒,也做一个好公民。

二是管理要有方,要把依法管理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在工作中要搞清楚“管什么、用什么管、怎样管”,管理理念要与时俱进,管理手段要有效,管理方式要对路。全面把握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管理宗教事务。

三是引导要有路,充分发挥积极引导与主动适应两个方面的作用。 积极引导、热情鼓励、主动帮助、积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用发扬传统、多做贡献、适应社会、增进理解、抵御非法五个方面来提升引导,使他们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四是服务要有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把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作为宗教工作的根本,切实服务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从而助推依法管理工作更加到位,使宗教工作朝着依法管理的方向扎实迈进。把深化宗教治理体系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共同为推进全省宗教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共同努力。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贵州省民宗委 佚名

2015-07-05 09:36:37

|
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

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道教之音贵州讯     为进一步完善贵州宗教行政执法机制,增强宗教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2015年6月30日至7月2日,贵州省民宗委举办了为期3天的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省民宗委副主任吴建民、张和平出席培训。来自全省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的120余名业务骨干参加培训。

此次培训邀请了国家宗教局、省法制办、省宗教事务执法监察总队和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的相关负责人和专家授课。详细讲授了我国宗教政策、宗教法律法规体系形成过程,处理与宗教界关系的基本原则,新形势新常态下如何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等内容,梳理了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涉及的国家及各地出台的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地方性规章,以问题为导向,理论结合实际,总结和分析了新形势新常态下宗教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考验,以及宗教工作法治化面临的新挑战。

吴建民指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贵州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省各级宗教干部的共同努力,全省宗教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在宗教执法队伍的建设、处理突发性宗教事件、发挥宗教界积极作用等方面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还要清醒认识到宗教工作在发展过程中需要认真研究的问题,一是思想认识到位不够;二是依法管理能力不强;三是治理乱象发力不足;四是抵御渗透基础不牢;五是引导服务办法不够。

贵州省民宗委开展全省宗教行政执法专题培训

吴建民强调,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结合当前实际,强化宗教工作法治理念,着力构建保护有力、管理有方、引导有路、服务有位的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体系。今后,在开展宗教事务治理体系中、依法推进宗教事务管理过程中,要用科学的态度正确的对待宗教问题,用法治的方式来处理宗教事务,用正确的方法化解宗教矛盾,用创新的精神推动宗教工作,从而确保不因工作不力导致宗教的非正常发展,不因工作不当导致涉及宗教的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不因工作不为导致宗教事务受到外国势力的干扰和影响。

吴建民要求,全省各级宗教工作部门要在构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上下功夫、探路子、出实招。

一是保护要有力,要按照党和国家的民族宗教政策,充分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保障群众宗教自由的权益,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利和关注民生。各级民族宗教工作部门要尊重和保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把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贵州加速发展、加快转型、推动跨越提供广泛力量支持。同时,要教育宗教界处理好“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既做一个好教徒,也做一个好公民。

二是管理要有方,要把依法管理落到实处,扎实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在工作中要搞清楚“管什么、用什么管、怎样管”,管理理念要与时俱进,管理手段要有效,管理方式要对路。全面把握处理宗教问题的基本原则,按照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要旨管理宗教事务。

三是引导要有路,充分发挥积极引导与主动适应两个方面的作用。 积极引导、热情鼓励、主动帮助、积极推动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用发扬传统、多做贡献、适应社会、增进理解、抵御非法五个方面来提升引导,使他们更好地为促进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祖国统一服务。

四是服务要有位,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服务为先的理念,把做好信教群众的工作作为宗教工作的根本,切实服务好宗教团体、宗教场所和信教群众,从而助推依法管理工作更加到位,使宗教工作朝着依法管理的方向扎实迈进。把深化宗教治理体系改革的任务落到实处,把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各项任务落实好,共同为推进全省宗教工作不断跃上新台阶共同努力。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