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春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领域统战工作

统战新语 佚名

2016-06-08 11:30:16

道教之音山西讯    2016年6月5日至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在山西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政协联组会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

调研期间,孙春兰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看望宗教界人士,并召开两场座谈会,分别听取民营企业家和宗教界人士意见建议。

孙春兰指出,山西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五大宗教齐全,信教人数众多。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正确阐释教义教规,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对不同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分析解决、力求取得实效。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宗教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一批高素质、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界代表人士。

在孙春兰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当前宗教工作的几个重点:

中国化方向。孙春兰强调,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正确阐释教义教规,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对不同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分析解决、力求取得实效。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除道教外,其他宗教都从外部传入,经历了长期的、主动的本土化,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逐步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宗教走出了符合国情特点的中国化道路,但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国内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化、宗教自身不断发展更新的背景下,有的宗教也出现了一些与中国化方向不符合、不适应的倾向和苗头。因此,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对教义教规作出新阐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体系。学习、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坚决抵御境外渗透。

法治化水平。孙春兰强调,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

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社会实体。纵观古今中外,任何国家都会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宗教事务逐渐纳入法治的轨道,推进和实现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问题的根本途径。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统战、宗教工作部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宗教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另一方面,也需要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深入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按法律法规办事,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孙春兰强调,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宗教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一批高素质、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界代表人士。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从孙春兰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今后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了。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特别是进一步统筹协调互动,构建多位一体的宗教界人才培养体系。我国宗教教职人员改革开放初期只有约6万人,目前已增加到36万余人。在新形势下,对高层次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更加迫切,这就需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

孙春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领域统战工作

统战新语 佚名

2016-06-08 11:30:16

|
孙春兰:切实做好新形势下宗教领域统战工作
|

道教之音山西讯    2016年6月5日至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统战部部长孙春兰在山西调研时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政协联组会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做好新形势下宗教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凝心聚力。

调研期间,孙春兰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看望宗教界人士,并召开两场座谈会,分别听取民营企业家和宗教界人士意见建议。

孙春兰指出,山西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五大宗教齐全,信教人数众多。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正确阐释教义教规,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对不同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分析解决、力求取得实效。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宗教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一批高素质、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界代表人士。

在孙春兰的讲话中,可以看出当前宗教工作的几个重点:

中国化方向。孙春兰强调,要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正确阐释教义教规,引导信教群众爱国爱教、正信正行。对不同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有针对性地分析解决、力求取得实效。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多宗教的国家,除道教外,其他宗教都从外部传入,经历了长期的、主动的本土化,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逐步相适应。新中国成立以来,在党的领导下,我国宗教走出了符合国情特点的中国化道路,但在国际国内形势深刻变化、国内社会转型思想多元化、宗教自身不断发展更新的背景下,有的宗教也出现了一些与中国化方向不符合、不适应的倾向和苗头。因此,要鼓励和支持宗教界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积极对教义教规作出新阐释,努力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思想体系。学习、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走独立自主自办的道路,坚决抵御境外渗透。

法治化水平。孙春兰强调,要用法律调节涉及宗教的各种社会关系,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

宗教不仅仅是一种意识形态,还是一种社会实体。纵观古今中外,任何国家都会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把宗教事务逐渐纳入法治的轨道,推进和实现宗教工作的法治化,是我国全面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应有之义,也是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问题的根本途径。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一方面要求各级党委、政府特别是统战、宗教工作部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和处理宗教问题,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宗教工作;另一方面,也需要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积极发挥主体作用,深入学习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通过法律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要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按法律法规办事,严格在法律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

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孙春兰强调,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对宗教健康发展至关重要,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等在人才培养方面的重要作用,培养一批高素质、符合时代要求的宗教界代表人士。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团结、联系宗教界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从孙春兰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今后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在自身建设和人才培养方面的任务更重、要求更高了。要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尊重和发挥他们在宗教内部事务中的作用,努力建设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特别是进一步统筹协调互动,构建多位一体的宗教界人才培养体系。我国宗教教职人员改革开放初期只有约6万人,目前已增加到36万余人。在新形势下,对高层次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更加迫切,这就需要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标准,支持宗教界搞好人才队伍建设。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