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在宗教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辽宁省宗教局网站 佚名

2016-08-22 08:36:00

道教之音辽宁讯   近日,辽宁省宗教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价值理念融入宗教院校教材、教学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爱国、法治、德治、和谐等基本价值追求深入宗教院校学生的内心,化为实际行动。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计划。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宗教院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在省三所宗教院校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课程,每所院校各安排12课时,全年增加政治理论课36课时,引导宗教院校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思想和教规教义,成为宗教院校学生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编写教学大纲和讲义。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框架,将12个主题分为6组,共编订教学大纲12份。教育引导宗教院校学生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观念,提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发掘宗教文化中的和谐智慧和资源,深入阐释宗教和谐理念。历时两个多月的充分准备,编写讲义10多万字,制作教学课件12份,教学短片5部。

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活动。按照教学计划安排,采取问题式、讨论式、辩论式等多种方式呈现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将教学课堂讲授的显性教育方式和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的隐性教育方式相结合,提高教学效果。特别是建立教学效果反馈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反馈,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收到实效。

四是开展宗教院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和路径研究。省宗教局与大连民族大学建立宗教理论及文化应用研究基地,认真开展教育的方法和路径研究,积极探索思想引领、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典型示范等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中的优秀资源,探索发挥宗教文化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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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宗教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辽宁省宗教局网站 佚名

2016-08-22 08: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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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在宗教院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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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辽宁讯   近日,辽宁省宗教局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价值理念融入宗教院校教材、教学和管理等各个环节,使爱国、法治、德治、和谐等基本价值追求深入宗教院校学生的内心,化为实际行动。主要做法:

一是制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计划。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纳入宗教院校政治理论课教学体系,在省三所宗教院校开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课程,每所院校各安排12课时,全年增加政治理论课36课时,引导宗教院校学生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自觉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宗教思想和教规教义,成为宗教院校学生的价值追求和自觉行动。

二是编写教学大纲和讲义。根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逻辑框架,将12个主题分为6组,共编订教学大纲12份。教育引导宗教院校学生树立正确的祖国观、民族观、历史观,增强五个认同;牢固树立国法大于教规的观念,提高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发掘宗教文化中的和谐智慧和资源,深入阐释宗教和谐理念。历时两个多月的充分准备,编写讲义10多万字,制作教学课件12份,教学短片5部。

三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活动。按照教学计划安排,采取问题式、讨论式、辩论式等多种方式呈现教学内容,积极探索将教学课堂讲授的显性教育方式和激发学生主动思考的隐性教育方式相结合,提高教学效果。特别是建立教学效果反馈体系,对任课教师的教学方法、教学水平、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反馈,保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学收到实效。

四是开展宗教院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方法和路径研究。省宗教局与大连民族大学建立宗教理论及文化应用研究基地,认真开展教育的方法和路径研究,积极探索思想引领、制度保障、实践养成、典型示范等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中的优秀资源,探索发挥宗教文化在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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