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将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东南网 张鹏

2016-11-04 17:22:02

道教之音福建讯   近期,福建将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福建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种宗教俱全,信教群众、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相对较多。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主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对台对外宗教文化交流实现新突破,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始终紧密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有力服务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着眼全局,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

宗教工作法治化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宗教和谐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要求,为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指明了根本途径。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按照中央部署,着眼全局,积极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地方性宗教法规,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合法权益。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和措施,为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收留抚养弃婴工作的通知》,使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对宗教机构收养弃婴行为进行规范的省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的出台,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既有力制止乱滥建行为,又维护宗教场所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发挥政协平台作用,多部门联合推动泉州花巷天主堂、福州乌山道山观、象峰崇福寺等部分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好解决。

以人为本,对宗教界的服务保障更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常态化通知》两份文件,促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常态化,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含工作人员)19100人,自愿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分别达98.65%、86.81%,自愿参保率100%,宗教界社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学法普法,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每年6月,我省都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先后举办全省民族宗教执法人员培训班,2012年以来,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95件,办结率100%。

科学规范管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制定《福建省两类宗教活动场所具体区分标准》,已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6763处;抓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全省已完成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9154人;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工作经验在全国民宗局长宗教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支持引导,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

秋季的福建神学院校园,红墙扑面,绿草如茵。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学校的软硬件条件不断改善,这里正成为培养基督教高素质神职人员的一流学院。

近年来,我省指导福建佛学院、闽南佛学院、福建神学院成功晋升本科院校,在用地、规划等方面支持福建神学院新校址工程建设,把宗教院校建设成为我省对外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窗口。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省在改善宗教团体办公条件、加强宗教团体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省先后举办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全省宗教人才研修班、全省天主教神职人员研修班、基督教堂管组信徒骨干培训班、神学院教师读书班、道教教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阿訇培训班等,宗教团体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省级五大宗教团体安排8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2006年以来每年财政支持500万元的办公经费,为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和相关事务提供便利。

福建还大力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近年来,我省统战民宗部门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以“清净·和合”为主题的佛教讲经交流会,开展以“爱国爱教尊道贵德”为主题的八闽道教巡讲活动,开展以“民主办教”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天主教本地化神学研讨,开展以“和谐、奉献”为主题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伊斯兰教在各清真寺宣讲《新编卧尔兹演讲集》,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长期以来,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政策引导、资金配套、人才培养等方面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开展。

发挥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我省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宗教界的46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积极参与国事、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依法行使权利,为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推进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中,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扮演着重要角色。全省宗教界和民间信仰宫庙发挥法脉优势,积极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宗教界的平等友好交流,推动宗教文化、传统文化的互联互通,促进福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文化认同、信仰共鸣与民心相通,以实际行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在全国首届青运会期间,省伊斯兰教协会在清真食材准备、厨房餐厅布置、清真厨师选配等方面大力支持组委会工作,让少数民族穆斯林教练员、运动员吃上放心的清真餐,青运村的“清真餐厅”圆满完成清真供餐任务。

公益慈善活动,到处有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身影。我省连续3年开展以“慈爱人间、八闽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3年来,全省宗教界捐款捐物累计3亿多元,全省逐步形成宗教公益慈善工作机制化、宗教公益慈善项目规范化、宗教公益慈善组织运行常态化模式。

福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还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修桥筑路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全省脱贫攻坚添砖加瓦。

沐浴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阳光下,我省宗教界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努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来源:东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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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 张鹏

2016-11-04 17: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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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福建讯   近期,福建将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福建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和基督教五种宗教俱全,信教群众、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相对较多。近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省各级各有关部门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主动服务全省工作大局,宗教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对台对外宗教文化交流实现新突破,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始终紧密团结在党委、政府周围,有力服务了经济发展、社会和谐、文化繁荣、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着眼全局,推进宗教工作法治化

宗教工作法治化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宗教和谐的重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的要求,为正确处理宗教领域各种矛盾和问题指明了根本途径。

长期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按照中央部署,着眼全局,积极推进宗教事务管理法治化进程,建立健全地方性宗教法规,形成科学规范的工作机制。

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合法权益。近年来,我省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和措施,为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提供政策和法律保障。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收留抚养弃婴工作的通知》,使我省成为全国首个对宗教机构收养弃婴行为进行规范的省份;《关于进一步加强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管理的意见》的出台,促进了宗教活动场所建设项目规范管理,既有力制止乱滥建行为,又维护宗教场所合法权益;落实宗教房产政策,发挥政协平台作用,多部门联合推动泉州花巷天主堂、福州乌山道山观、象峰崇福寺等部分宗教房产历史遗留问题较好解决。

以人为本,对宗教界的服务保障更到位。出台《关于进一步解决宗教教职人员社会保障问题的通知》《关于推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工作常态化通知》两份文件,促进宗教教职人员社保常态化,全省宗教教职人员(含工作人员)19100人,自愿办理医疗、养老保险分别达98.65%、86.81%,自愿参保率100%,宗教界社保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学法普法,法治观念深入人心。每年6月,我省都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正确看待国法与教规的关系,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自觉在法律范围内开展活动。先后举办全省民族宗教执法人员培训班,2012年以来,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事项295件,办结率100%。

科学规范管理,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登记换证工作,制定《福建省两类宗教活动场所具体区分标准》,已换发宗教活动场所登记证6763处;抓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全省已完成认定备案的教职人员9154人;抓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工作经验在全国民宗局长宗教会议上作大会交流。

支持引导,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

秋季的福建神学院校园,红墙扑面,绿草如茵。在各级党委政府支持下,学校的软硬件条件不断改善,这里正成为培养基督教高素质神职人员的一流学院。

近年来,我省指导福建佛学院、闽南佛学院、福建神学院成功晋升本科院校,在用地、规划等方面支持福建神学院新校址工程建设,把宗教院校建设成为我省对外宣传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重要窗口。

宗教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团结、教育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我省在改善宗教团体办公条件、加强宗教团体人才培养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我省先后举办全省性宗教团体负责人培训班、全省宗教人才研修班、全省天主教神职人员研修班、基督教堂管组信徒骨干培训班、神学院教师读书班、道教教职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阿訇培训班等,宗教团体的工作能力进一步增强;为省级五大宗教团体安排800多平方米的办公用房,2006年以来每年财政支持500万元的办公经费,为开展正常宗教活动和相关事务提供便利。

福建还大力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近年来,我省统战民宗部门指导全省性宗教团体举办以“清净·和合”为主题的佛教讲经交流会,开展以“爱国爱教尊道贵德”为主题的八闽道教巡讲活动,开展以“民主办教”为主要内容的中国天主教本地化神学研讨,开展以“和谐、奉献”为主题的基督教神学思想建设研讨,伊斯兰教在各清真寺宣讲《新编卧尔兹演讲集》,提升宗教教职人员素质。

长期以来,我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中国化方向,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在政策引导、资金配套、人才培养等方面大力支持宗教界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有力推动了宗教工作的开展。

发挥作用,助力经济社会发展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在我省的社会政治生活中,正常的宗教活动和宗教团体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省宗教界的460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政治协商会议中积极参与国事、参政议政,反映社情民意,依法行使权利,为助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推进福建与海丝沿线国家和地区的交流中,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扮演着重要角色。全省宗教界和民间信仰宫庙发挥法脉优势,积极拓展与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宗教界的平等友好交流,推动宗教文化、传统文化的互联互通,促进福建与沿线国家和地区人民的文化认同、信仰共鸣与民心相通,以实际行动服务“一带一路”战略。

在全国首届青运会期间,省伊斯兰教协会在清真食材准备、厨房餐厅布置、清真厨师选配等方面大力支持组委会工作,让少数民族穆斯林教练员、运动员吃上放心的清真餐,青运村的“清真餐厅”圆满完成清真供餐任务。

公益慈善活动,到处有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身影。我省连续3年开展以“慈爱人间、八闽五教同行”为主题的“宗教慈善周”活动。3年来,全省宗教界捐款捐物累计3亿多元,全省逐步形成宗教公益慈善工作机制化、宗教公益慈善项目规范化、宗教公益慈善组织运行常态化模式。

福建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还广泛开展扶贫济困、捐资助学、修桥筑路等社会公益慈善事业,为全省脱贫攻坚添砖加瓦。

沐浴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阳光下,我省宗教界将继续发挥自身优势,爱国爱教,团结进步,服务社会,努力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作出新贡献。

(来源:东南网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