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党建工作会议

吉林省民族宗教网 毕淑梅 梁雪萍

2016-12-20 10:41:11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2016年党建工作会议

道教之音吉林讯   2016年12月15日,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了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安排部署下一步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办公室主任张秀义亲临会议进行指导。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经济处、法规处、文教处、宗教二处、民族干校、民族研究中心等6个党(总)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建工作现场述职,其他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书面述职,委(局)机关党委书记朴松烈逐一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各支部书记述职后,朴松烈就2016年度委(局)机关党委工作进行了述职,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进行了点评。郑强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委(局)党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步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述职结束后,朴松烈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从这次述职情况看,各位书记总结自身工作客观实际,查找问题及剖析原因准确深入,谋划下步工作认真务实,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问题导向原则。应该说,委(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是委(局)基层党建工作的瓶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解决好这些问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党建是书记的主业,要始终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称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明确起来,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一要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要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松懈地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地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明大德、重品行,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支部书记要准确把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行为特征和学习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精准施策,制定出切合实际、可操作能落实的学习计划。带着问题学、有针对性地学,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综合素质。二要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民族宗教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讲政治、顾大局、树立“四个意识”是民族宗教干部的基本素质。机关各党组织要把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放在重要位置,经常开展纪律教育,结合处室和岗位实际,把纪律要求讲清楚,把底线红线高压线讲明白,做到明纪在前,预防在前。要加强党内监督,党支部书记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要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机关各党组织要严肃组织生活,规范党的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让党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先进意识。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要努力纠正和解决机关党内生活平淡化、随意化的问题,让党内政治生活回归到正确轨道上来,形成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四要提升创新服务水平。要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牵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机关各党组织要结合不同处室、不同岗位实际,以提高业务素质、更新服务理念、满足工作需求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主动作为,在增进民族团结、巩固民族关系上主动作为,在服务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上主动作为,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上主动作为。要加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选树和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委(局)机关形成向模范看齐、做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2016年党建工作会议

三是加强领导,构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中要形成党组领导班子负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机关各党组织负共同推进责任的党建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领导成员带头履职尽责。要加大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把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机关经费预算,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在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要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人员要经常深入各支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访实情、看实况等多种形式,就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情况,上级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主要问题化解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党组将专门听取检查工作汇报。同时,将检查工作纳入对党员干部年度实绩考核体系,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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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0 10: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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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2016年党建工作会议

道教之音吉林讯   2016年12月15日,吉林省民委(宗教局)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促进省民委(宗教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召开了2016年度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听取机关各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述职,并进行评议,安排部署下一步机关党建工作,进一步推动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推动整体工作再上新台阶。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办公室主任张秀义亲临会议进行指导。委(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部分群众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经济处、法规处、文教处、宗教二处、民族干校、民族研究中心等6个党(总)支部书记进行了党建工作现场述职,其他党支部书记进行了书面述职,委(局)机关党委书记朴松烈逐一进行了点评,提出了诚恳的意见。各支部书记述职后,朴松烈就2016年度委(局)机关党委工作进行了述职,省直机关工委副书记郑强进行了点评。郑强在点评中充分肯定了委(局)党建工作的做法和经验,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下步改进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述职结束后,朴松烈做了总结讲话。他指出,从这次述职情况看,各位书记总结自身工作客观实际,查找问题及剖析原因准确深入,谋划下步工作认真务实,充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精神和问题导向原则。应该说,委(局)基层党建工作总体是好的,但还存在很多薄弱环节,这些问题的是委(局)基层党建工作的瓶颈,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发展,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解决好这些问题,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他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严格落实抓基层党建工作的主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到,抓好党建是书记的主业,要始终把党建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落到行动上,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称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把责任扛在肩上,把任务明确起来,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把党建工作抓具体、抓深入,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二是突出重点,明确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努力方向。一要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要坚持不懈地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松懈地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地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明大德、重品行,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支部书记要准确把握本支部党员的思想动态、行为特征和学习需求,因地制宜、因人施教、精准施策,制定出切合实际、可操作能落实的学习计划。带着问题学、有针对性地学,缺什么补什么,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理论素质和综合素质。二要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民族宗教工作是政治性政策性都很强的工作,讲政治、顾大局、树立“四个意识”是民族宗教干部的基本素质。机关各党组织要把增强党员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放在重要位置,经常开展纪律教育,结合处室和岗位实际,把纪律要求讲清楚,把底线红线高压线讲明白,做到明纪在前,预防在前。要加强党内监督,党支部书记要多了解党员干部日常的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多注意干部群众的反映,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督促党员干部按本色做人、按角色办事。三要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机关各党组织要严肃组织生活,规范党的工作,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制度,让党员自觉自愿地参加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党员意识、先进意识。要创新方式方法,切实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的质量和效果。要努力纠正和解决机关党内生活平淡化、随意化的问题,让党内政治生活回归到正确轨道上来,形成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新常态。四要提升创新服务水平。要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牵动,推动基层党组织更好地服务发展、服务民生、服务群众、服务党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感召力。机关各党组织要结合不同处室、不同岗位实际,以提高业务素质、更新服务理念、满足工作需求为重点,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提高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努力在加快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上主动作为,在增进民族团结、巩固民族关系上主动作为,在服务各族群众和信教群众上主动作为,在维护民族宗教领域稳定上主动作为。要加强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党员的选树和表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委(局)机关形成向模范看齐、做合格党员的良好氛围。

吉林省民委(宗教局)召开2016年党建工作会议

三是加强领导,构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责任体系。在抓基层党建工作的过程中要形成党组领导班子负集体责任、党组主要负责人负第一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负分管责任,机关各党组织负共同推进责任的党建工作格局。要严格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和《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清单》,领导成员带头履职尽责。要加大党建工作经费保障,把党建工作经费列入机关经费预算,按照党员年人均不低于200元的标准,在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党组织工作和活动经费。要加强督促检查,机关党委人员要经常深入各支部,通过听汇报、查资料、访实情、看实况等多种形式,就支部落实主体责任、书记履行第一责任情况,上级党建重点任务落实情况,党建工作主要问题化解情况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党组将专门听取检查工作汇报。同时,将检查工作纳入对党员干部年度实绩考核体系,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建工作不走过场,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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