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民族宗教委中心组成员到江苏省学习

上海市民族和宗教网 佚名

2017-05-10 09:39:27

上海市民族宗教委中心组成员到江苏省学习

道教之音上海讯  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性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经验,根据《2017年度市民族宗教委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要求,由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房剑森带领本委中心组(扩大)成员共19人赴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学习交流。

5月3日下午,上海民族宗教委一行与江苏省民委(宗教局)领导进行座谈交流。江苏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省宗教局)主任(局长)李国华介绍了江苏省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省民委(宗教局)领导方未艾、周文伟、顾传勇、张全录,南京市民宗局局长苏宇红等出席座谈交流。

在听取江苏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介绍后,房剑森书记对江苏省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房书记指出,一是江苏省在宗教场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宗教界代表培养等方面站位高,思维超前;二是在教职人员管理方面有强烈的问题导向;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有明确的质量意识。房书记强调,上海市的民族宗教工作要充分学习江苏之长,补上海之短,上海不仅要成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也要当民族宗教工作的“排头兵”,服务上海的经济建设。

在苏期间,上海民族宗教委一行分别赴南京、扬州、苏州等地宗教场所调研,实地考察了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听取了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的经验介绍,并就各自领域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研讨。

此次赴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开展中心组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学习了兄弟省市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找到自身存在的薄弱和差距,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工作思路和视野。中心组(扩大)成员纷纷表示:不虚此行,受益良多,江苏省各级政府在管理民族宗教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据国务院和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较高,为上海的民族宗教工作又打开了“一扇窗”,希望此类学习交流活动能够经常性开展。

(来源:上海市民族和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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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族和宗教网 佚名

2017-05-10 09:3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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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民族宗教委中心组成员到江苏省学习

道教之音上海讯  2017年5月3日至5月5日,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强化党性教育,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建设,学习借鉴兄弟省市民族宗教工作先进经验,根据《2017年度市民族宗教委中心组学习实施方案》要求,由上海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房剑森带领本委中心组(扩大)成员共19人赴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学习交流。

5月3日下午,上海民族宗教委一行与江苏省民委(宗教局)领导进行座谈交流。江苏省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民委(省宗教局)主任(局长)李国华介绍了江苏省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情况。省民委(宗教局)领导方未艾、周文伟、顾传勇、张全录,南京市民宗局局长苏宇红等出席座谈交流。

在听取江苏省民族宗教工作情况介绍后,房剑森书记对江苏省近年来民族宗教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房书记指出,一是江苏省在宗教场所、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宗教界代表培养等方面站位高,思维超前;二是在教职人员管理方面有强烈的问题导向;三是在日常工作中有明确的质量意识。房书记强调,上海市的民族宗教工作要充分学习江苏之长,补上海之短,上海不仅要成为经济建设的“排头兵”,也要当民族宗教工作的“排头兵”,服务上海的经济建设。

在苏期间,上海民族宗教委一行分别赴南京、扬州、苏州等地宗教场所调研,实地考察了宗教场所建设和管理情况,听取了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的经验介绍,并就各自领域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交流研讨。

此次赴江苏省民委(宗教局)开展中心组学习取得了良好效果,不仅学习了兄弟省市在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服务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找到自身存在的薄弱和差距,同时进一步拓展了工作思路和视野。中心组(扩大)成员纷纷表示:不虚此行,受益良多,江苏省各级政府在管理民族宗教工作中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根据国务院和省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依法维护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民族宗教事务管理法制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较高,为上海的民族宗教工作又打开了“一扇窗”,希望此类学习交流活动能够经常性开展。

(来源:上海市民族和宗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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