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南阳府财神庙重建迷局:政府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

法制日报 邓红阳

2017-06-12 16:14:39

一个神秘的民营企业

河南南阳府财神庙是由南阳府衙博物馆提供场地、郑州嘉嘉富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共同建设而成,南阳市的媒体曾多次报道这是引用民间资本办理博物馆事业的典范,南阳市的有关领导也在不同的场合给予肯定。

在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嘉嘉富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档案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3日,法人代表是逯晓勤,公司注册资本是人民币68万元整,经营范围是文化旅游项目的信息咨询及投资管理,办公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号院1号楼5单元39号。39号单元房有9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是杜启明,杜是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所长,与逯晓勤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仅有68万元资产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南阳府财神庙,并获得了20年的使用权。

一个仅有68万元资产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一座财神庙,可在2006年度该公司的年检报告书中这1700万元的投资却又不翼而飞,这不能不让人更加吃惊。该年检报告书显示,该公司对外并无投资,全年的利润总额是负增长,全年共亏损3935.14元,年末资产总额是676064.86元。

年检填表是法人代表逯晓勤,时间是2007年3月5日。

可在2007年3月1日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上记者看到,逯晓勤的股份已全部转给乔美玲,并非原始股东的乔美玲一下子占了公司70%的股权,并且法人代表也变更成了张镇赢。

乔美玲究竟是何许人?逯晓勤真的从此与公司脱离了关系?

记者无从考证。

但据知情人讲,乔美玲是杜启明的兄弟媳妇,杜启航的妻子,杜启明与杜启航是亲弟兄。南阳府财神庙就是杜启明让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设计室设计的,由古建所段留国的施工队负责施工建设的。

为此,记者多次与杜启明联系,想一辨真伪,但杜所长均以开会忙而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以保护国保文物之名动员拆迁后在原地又建商业区,南阳鸿德购物公园致使七百多岁的南阳知府衙门照壁被毁、控制区被占、保护范围被蚕食。

以复建文物为名行商业经营之实,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内建起非法建筑财神庙。

而这一切均没有报批手续。

难道文物保护法在这里真的就不生效?

怀揣疑问,记者曾先后三次到南阳市就南阳府衙保护范围被破坏一事进行采访,而随着采访的逐步深入,记者发现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被破坏、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背后竟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和执法黑洞。

在第一次采访时,南阳市文物局陈同庆局长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是“你们为什么来采访这个事儿?”当时记者就愣住了,不明白作为一个地级市的文物局局长为什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

第二次采访,南阳府衙博物馆馆长李陈广给记者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可当南阳鸿德公司的副总经理张国永用事实戳破这些故事的时候,李馆长却选择了沉默。这一次,又让记者不明白了,一个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竟然是如此的不对等。

第三次采访,发现南阳府衙财神庙里竟然开起了饭店、茶社,而就是这样一座建筑亦没有报国家文物局的批准,然而更另人惊奇的是,这座财神庙的复建竟然是由一名全国知名的文物保护专家一手策划、实施。

这还仅仅是记者所经历的,而事实上又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2003年5月16日,南阳市规划局在当天的南阳日报上刊发了一个通版的《南阳府衙区域规划改造方案》解读,这是一个为了保护国保级文物南阳府衙而制定的规划改造方案。可是,就在这个改造方案中,一个为保护文物而制定的规划方案什么法都依据了却通篇没有提到一句文物保护法。同时,在同一版的公告、解读、访谈中,也都没有提到文物保护法。而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应考虑保护文物原则,任何城市发展规划方案都不能破坏文物保护。

文物局身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文物执法部门,自应比任何人都了解文物法的规定,可是一个个文物主管领导和文物保护专家却在南阳鸿德购物公园一个非法的评审纪要上签字盖章,眼睁睁纵容一个非法建筑物的诞生。当国家文物局发现这一破坏事实,责令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整改时,南阳市有关部门却再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对上是严厉整改———书面汇报,对下是怀柔有加———鸿德购物公园照建、财神庙照常营业。

于是,鸿德购物公园仍然是鸿德购物公园丝毫未损,财神庙仍然是财神庙不减丝毫荣光。

至此,文物保护法似乎在南阳市成了虚文。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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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府财神庙重建迷局:政府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

法制日报 邓红阳

2017-06-12 16: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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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南阳府财神庙重建迷局:政府部门不作为和乱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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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神秘的民营企业

河南南阳府财神庙是由南阳府衙博物馆提供场地、郑州嘉嘉富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共同建设而成,南阳市的媒体曾多次报道这是引用民间资本办理博物馆事业的典范,南阳市的有关领导也在不同的场合给予肯定。

在郑州市工商局,郑州嘉嘉富裕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工商档案显示:该公司成立于2006年8月23日,法人代表是逯晓勤,公司注册资本是人民币68万元整,经营范围是文化旅游项目的信息咨询及投资管理,办公地址在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6号院1号楼5单元39号。39号单元房有90平方米,房屋所有权人是杜启明,杜是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所长,与逯晓勤是合法的夫妻关系。

然而,正是这样一个仅有68万元资产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南阳府财神庙,并获得了20年的使用权。

一个仅有68万元资产的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资1700万元建成了一座财神庙,可在2006年度该公司的年检报告书中这1700万元的投资却又不翼而飞,这不能不让人更加吃惊。该年检报告书显示,该公司对外并无投资,全年的利润总额是负增长,全年共亏损3935.14元,年末资产总额是676064.86元。

年检填表是法人代表逯晓勤,时间是2007年3月5日。

可在2007年3月1日的公司股东会决议上记者看到,逯晓勤的股份已全部转给乔美玲,并非原始股东的乔美玲一下子占了公司70%的股权,并且法人代表也变更成了张镇赢。

乔美玲究竟是何许人?逯晓勤真的从此与公司脱离了关系?

记者无从考证。

但据知情人讲,乔美玲是杜启明的兄弟媳妇,杜启航的妻子,杜启明与杜启航是亲弟兄。南阳府财神庙就是杜启明让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设计室设计的,由古建所段留国的施工队负责施工建设的。

为此,记者多次与杜启明联系,想一辨真伪,但杜所长均以开会忙而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请求。

政府部门的不作为和乱作为

以保护国保文物之名动员拆迁后在原地又建商业区,南阳鸿德购物公园致使七百多岁的南阳知府衙门照壁被毁、控制区被占、保护范围被蚕食。

以复建文物为名行商业经营之实,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内建起非法建筑财神庙。

而这一切均没有报批手续。

难道文物保护法在这里真的就不生效?

怀揣疑问,记者曾先后三次到南阳市就南阳府衙保护范围被破坏一事进行采访,而随着采访的逐步深入,记者发现在南阳府衙保护范围被破坏、相关部门不作为的背后竟存在着一个巨大的利益链条和执法黑洞。

在第一次采访时,南阳市文物局陈同庆局长见到记者的第一句话是“你们为什么来采访这个事儿?”当时记者就愣住了,不明白作为一个地级市的文物局局长为什么会问出这样一句话。

第二次采访,南阳府衙博物馆馆长李陈广给记者讲了一个又一个的故事,可当南阳鸿德公司的副总经理张国永用事实戳破这些故事的时候,李馆长却选择了沉默。这一次,又让记者不明白了,一个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竟然是如此的不对等。

第三次采访,发现南阳府衙财神庙里竟然开起了饭店、茶社,而就是这样一座建筑亦没有报国家文物局的批准,然而更另人惊奇的是,这座财神庙的复建竟然是由一名全国知名的文物保护专家一手策划、实施。

这还仅仅是记者所经历的,而事实上又是一个什么样子呢?

2003年5月16日,南阳市规划局在当天的南阳日报上刊发了一个通版的《南阳府衙区域规划改造方案》解读,这是一个为了保护国保级文物南阳府衙而制定的规划改造方案。可是,就在这个改造方案中,一个为保护文物而制定的规划方案什么法都依据了却通篇没有提到一句文物保护法。同时,在同一版的公告、解读、访谈中,也都没有提到文物保护法。而按照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城市规划部门在进行城市规划时首先应考虑保护文物原则,任何城市发展规划方案都不能破坏文物保护。

文物局身为文物保护主管部门和文物执法部门,自应比任何人都了解文物法的规定,可是一个个文物主管领导和文物保护专家却在南阳鸿德购物公园一个非法的评审纪要上签字盖章,眼睁睁纵容一个非法建筑物的诞生。当国家文物局发现这一破坏事实,责令有关部门进行严厉整改时,南阳市有关部门却再次明修栈道暗度陈仓,对上是严厉整改———书面汇报,对下是怀柔有加———鸿德购物公园照建、财神庙照常营业。

于是,鸿德购物公园仍然是鸿德购物公园丝毫未损,财神庙仍然是财神庙不减丝毫荣光。

至此,文物保护法似乎在南阳市成了虚文。

(转自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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