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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道协关于开展2018年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道教协会网站     作者:佚名     时间:2018-01-09 09:50:08      繁體中文版     

道教之音安徽讯  根据安徽省道教协会2018年工作安排,安徽省道教协会将于今年对全省符合条件的信道之士开展认定备案工作。各市、县道教协会要严格按照中国道教协会《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规定,遵守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我省2018年度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应具备的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2.皈依“道、经、师”三宝,有传统的道教师承法派。

3.熟悉道教主要威仪规范,了解道教基本教义;能习诵《早晚功课经》、《道德经》等道教经典。

4.遵守道教规戒,品德良好。

5.年满18周岁,有一定文化程度,皈依出家或入道两年以上,受过冠巾或传度。

二、认定备案程序

(一)提出申请(1.1-6.30)

符合道教教职人员认定资格的信道之士向所在宫观或道协提出申请,填写《安徽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认定备案(7.1-10.31)

省道教协会根据各地民宗部门、道教协会(宫观)意见,进行资格审核,经培训、考核通过后提出认定意见,向中国道教协会提出申请,经核定后向省宗教部门备案。

(三)颁发证书

完成备案后,省道教协会按照规范制发证书,并及时向中国道教协会上报有关信息。

三、所需申报材料

1.《安徽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申请表》(一式三份),表格填写要完整,字迹清晰工整,无涂抹。

2.两寸白底彩色纸质版照片5张。须为本人一年内着道装照片,全真派须戴浑元巾,正一派须戴庄子巾。

3、将冠巾或传度证明、居民身份证、户籍证明、学历证书复印件(一式三份)作为附件一起上报。

4、自我评价、公益、慈善表现证明材料(将证明材料经当地道协及宗教事务部门盖章)可另外用纸书写作为本表格附件一起上报(一式三份)。

四、有关材料报送

请各市、县道协于2018年6月30日前将有关材料寄至省道教协会(邮寄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北路与义井路交叉口正丰苑综合楼3楼)。《安徽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申请表》电子版请报至省道教协会邮箱:ahsdjxh@163.com。

请各市、县道教协会严格按照国宗局《宗教教职人员备案办法》和中道协《道教教职人员认定办法》,规范程序,认真执行,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附件:《安徽省道教教职人员认定申请表》

联系人:程晓华,电话:0551-64269152

安徽省道教协会

2018年1月4日

(转自安徽省道教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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