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民宗委财务处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研究工作

云南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9-08-23 09:55:00

道教之音云南讯  2019年8月19日,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财务处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研究工作,对云南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总体情况,包括财务管理的做法、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进行调查研究。

近3年来,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截止目前,云南省基本实现了合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全覆盖,该项工作现已进入常态化。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监督机构得到健全完善。基础条件较好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都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监督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人员岗位责任制,推行宗教场所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即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财务责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明确会计与出纳分开,审批与审核人员分设,帐、钱、物分管,支票与印章分离等内容)、财务审批制度(即明确财务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资金额度以及审批的具体程序和方法)、财务监督及制约制度(即成立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监督小组,明确财务监督小组职责,对帐目、票据、现金、收支、审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监督,杜绝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及时反映和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开财务情况,建立公告栏张榜公示,并明确公示财务情况的具体内容等,接受监督)、财务审查审计制度(即建立内部集体审查机制,聘请或委托指定专业机构对年度财务情况进行第三方审计,明确接受审计的规定)、财务报告制度(即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按时限向宗教工作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情况,明确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方法,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即建立固定资产三级实物明细帐,对购入、登记、入库、调拨、报废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防止资产流失;对重大投资项目,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规章)。财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得到有效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能实现统一按制度规范核算;统一财务帐簿,做到“四统一”,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标准规定,设置、登记、核算做帐,对票据、报表、科目、帐户(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实行统一的规范管理并作出相关规定。财务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得到强化。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都制定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或管理规定,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程序和方法,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追究,明确财务评价,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转自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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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宗委财务处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研究工作

云南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19-08-23 09: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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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民宗委财务处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研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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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云南讯  2019年8月19日,按照云南省财政厅相关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云南省民族宗教委财务处开展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研究工作,对云南省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管理总体情况,包括财务管理的做法、取得的成绩、经验和不足进行调查研究。

近3年来,全省宗教活动场所有计划分步骤组织实施财务监督管理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经验。截止目前,云南省基本实现了合法登记宗教活动场所财务监督管理全覆盖,该项工作现已进入常态化。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监督机构得到健全完善。基础条件较好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大部分宗教活动场所都配备财务管理人员和财务监督人员,建立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人员岗位责任制,推行宗教场所财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培训,提高财务管理和财务监督人员的业务素质,增强财务管理能力。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得到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即明确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的财务责任、财会人员岗位责任,明确会计与出纳分开,审批与审核人员分设,帐、钱、物分管,支票与印章分离等内容)、财务审批制度(即明确财务审批范围、审批人员、审批权限、审批资金额度以及审批的具体程序和方法)、财务监督及制约制度(即成立宗教活动场所内部财务监督小组,明确财务监督小组职责,对帐目、票据、现金、收支、审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监督,杜绝帐外设帐、公款私存,及时反映和指出存在问题并督促整改)、财务公开制度(定期向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公开财务情况,建立公告栏张榜公示,并明确公示财务情况的具体内容等,接受监督)、财务审查审计制度(即建立内部集体审查机制,聘请或委托指定专业机构对年度财务情况进行第三方审计,明确接受审计的规定)、财务报告制度(即要求宗教活动场所按时限向宗教工作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财务收支情况,明确报告的时间、内容、方式和方法,严格执行报告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即建立固定资产三级实物明细帐,对购入、登记、入库、调拨、报废等环节作出明确规定,防止资产流失;对重大投资项目,严格规范建设程序,并建立相应的规章)。财务管理标准化建设得到有效推动。基础条件较好的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部分宗教活动场所能实现统一按制度规范核算;统一财务帐簿,做到“四统一”,依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标准规定,设置、登记、核算做帐,对票据、报表、科目、帐户(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等)实行统一的规范管理并作出相关规定。财务监督检查机制不断得到强化。各级宗教事务部门都制定对宗教活动场所的财务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或管理规定,明确监督检查内容、程序和方法,明确各自责任和义务,明确责任追究,明确财务评价,形成规范化、常态化的监督管理机制和工作机制。

(转自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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