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武汉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探索

中国民族宗教网站 佚名

2020-12-04 09:07:17

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中央和湖北省委统一部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高位推动,坚持一个根本原则

武汉市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深入指导、推进宗教中国化。

加强宣传动员。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武汉市委理论宣讲团走进宗教界,宣讲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举办宗教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引导宗教界在推进中国化的实践中,坚定“听、跟、走”的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凝聚宗教界共识、汇聚宗教界力量。

坚持整体推进。武汉市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宗教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坚持宗教思想建设中国化方向,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培养使用,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宗教界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加强统筹规划。武汉市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为宗教工作中一项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予以统筹推进。指导宗教界完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具体路径和规划,支持各宗教团体举办成立整10周年庆祝大会,及时总结归纳、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培养,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各宗教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创造良好条件。

合力共导,把握两个推进维度

武汉市围绕本土化、时代化这两个宗教中国化的重要维度,发挥好党和政府、学术界、文化界的力量,合力共导、共同推进。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推进宗教时代化。武汉市利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契机,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为宗教界主动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宗教界结合教义教规阐释,在讲经布道中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迎军运”文明礼仪主题实践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公益志愿者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

用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各宗教,推进宗教本土化。长春观将传统春节庙会升级为展示传统民族文化精髓的新型文化集会,基督教荣光堂结合荆楚文化集中展示宣扬“孝亲”文化。同时,借力武汉科教智力资源优势,共同研究推进宗教中国化。武汉市基督教界举办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武汉市道教界每年举办“道学讲堂”,邀请历史、哲学、社会学等专家学者参与,阐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此外,注重发挥文化交融互鉴作用。武汉市伊斯兰教协会举行迎国庆书画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穆斯林群众的爱国热情。

润物无声,践行三项基本要求

武汉市紧紧围绕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这三项基本要求,坚持“导”的思维,强化正面引导,做到润物无声、久久为功。

以思想政治引导为关键点,推动政治上自觉认同。近3年来,武汉市共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100余次,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会、分享会等,组织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使宗教界人士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武汉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利用春节、开斋节、圣诞节等节日,走访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倾听他们对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做到政治上引导、信仰上尊重、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照,增强政治凝聚力。统战民宗部门做好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工作,支持他们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支持宗教界代表人士以身说教,在抵御极端思想渗透中主动发声亮剑,引导、教育信教群众。

以教义教规阐释为着力点,推动文化上自觉融合。武汉市佛教界组织开展追思纪念太虚大师活动,整理太虚大师在汉弘法历史资料,探索深化“人间佛教”思想内涵。武汉市道教界整理出版《王重阳与全真道》等著作,弘扬全真道对道教的革新发展精神。基督教荣光堂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精神与所对应的《圣经》经文相对照,制作展板,向广大信众长期展示宣传。2018年,武汉“道教手印”“道教音乐”成功申报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以发挥积极作用为切入点,推动社会上自觉适应。武汉市宗教界秉承“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传统,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打造武汉佛教界慈善扶贫、伊斯兰教界“善行斋月”、基督教界为老助老、道教界守护东湖、天主教界定点扶贫等服务项目。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在武汉召开,宗教界与全体市民一道,开展“迎军运”主题宣传活动和服务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宗教界积极参与抗疫斗争,募集并捐款捐物6000余万元,实现宗教场所“零疫情”、教职人员“零感染”、宗教领域“零投诉”,为夺取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决定性成果作出贡献。

分类指导,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宗教思想、宗教设施、宗教行为、宗教文化等方方面面。武汉市在具体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中,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分类指导,立足当前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外化于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武汉市指导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结合中国化、本土化、实用性,做好宗教场所装修设计工作,宗教界的爱国爱教形象、中国文化形象、正风正己形象、独立自主形象更加巩固。指导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人员、财会、档案、信息、安全等方面专业培训,提出制度化、标准化、民主化、精细化的“四化”管理模式,提升宗教界规范管理水平。建立定期定点常态化联系指导机制,统战民宗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到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合理规划、依规建设、依法管理,推进“四进、八无、三上墙”规范落实。

内化于心,围绕宗教思想开展研讨交流。武汉市佛教界开展以“慈悲·圆融·宏博”为主题的讲经交流会,道教界开展以《道德经》解读为主要内容的研讨活动,伊斯兰教界持续开展解经工作,基督教界举办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天主教界开展中国化神学研讨活动。支持办好《武汉佛教》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学习资料,支持编印《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论文集》等,对研究成果进行整理汇集。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支持武汉市佛教界开展讲经说法比赛,道教界开展以玄门讲经活动,伊斯兰教界开展“卧尔兹”演讲比赛,基督教界开展“讲坛奉献”,天主教界开展“每季一讲”等活动,推动宗教思想建设成果进场所、入讲堂、见信众。

规制于法,围绕法律法规推动贯彻实施。武汉建立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员制度,深入到宗教工作干部、街道社区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身边开展宣传,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全覆盖。指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管理法规精神,清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各宗教团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建立实施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通过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纠纷。

致远于才,围绕“四个标准”开展人才培养。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标准,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初步建立老中青相结合,以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为主的代表人士队伍。因教施策、建档管理、定期培训,并借助国民教育力量,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同时,通过跟踪培养、岗位锻炼、实践历练等方式,帮助年轻宗教界人士丰富实践经验、实现健康成长。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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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探索

中国民族宗教网站 佚名

2020-12-04 09: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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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武汉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的实践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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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湖北讯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按照中央和湖北省委统一部署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切实做好新时代宗教工作。

高位推动,坚持一个根本原则

武汉市高度重视宗教工作,把加强党对宗教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做好工作的根本保证,深入指导、推进宗教中国化。

加强宣传动员。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召开后,武汉市委理论宣讲团走进宗教界,宣讲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举办宗教界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宣讲活动,引导宗教界在推进中国化的实践中,坚定“听、跟、走”的信念(听党话,跟党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凝聚宗教界共识、汇聚宗教界力量。

坚持整体推进。武汉市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全市宗教工作进行部署,强调要坚持宗教思想建设中国化方向,加强爱国宗教团体自身建设,加强宗教界人士的培养使用,通过多种途径引导宗教界坚定不移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

加强统筹规划。武汉市把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作为宗教工作中一项打基础、管根本、利长远的工作,予以统筹推进。指导宗教界完善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的具体路径和规划,支持各宗教团体举办成立整10周年庆祝大会,及时总结归纳、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培养,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各宗教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创造良好条件。

合力共导,把握两个推进维度

武汉市围绕本土化、时代化这两个宗教中国化的重要维度,发挥好党和政府、学术界、文化界的力量,合力共导、共同推进。

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各宗教,推进宗教时代化。武汉市利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契机,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系列主题活动,为宗教界主动参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良好氛围。支持宗教界结合教义教规阐释,在讲经布道中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导宗教界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诚信建设万里行”主题宣传活动、“迎军运”文明礼仪主题实践活动、助力脱贫攻坚公益志愿者活动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到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实践之中。

用优秀传统文化浸润各宗教,推进宗教本土化。长春观将传统春节庙会升级为展示传统民族文化精髓的新型文化集会,基督教荣光堂结合荆楚文化集中展示宣扬“孝亲”文化。同时,借力武汉科教智力资源优势,共同研究推进宗教中国化。武汉市基督教界举办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武汉市道教界每年举办“道学讲堂”,邀请历史、哲学、社会学等专家学者参与,阐发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此外,注重发挥文化交融互鉴作用。武汉市伊斯兰教协会举行迎国庆书画展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清真寺”系列活动,进一步激发穆斯林群众的爱国热情。

润物无声,践行三项基本要求

武汉市紧紧围绕政治上自觉认同、文化上自觉融合、社会上自觉适应这三项基本要求,坚持“导”的思维,强化正面引导,做到润物无声、久久为功。

以思想政治引导为关键点,推动政治上自觉认同。近3年来,武汉市共举办宗教界代表人士专题培训100余次,召开学习座谈会、交流会、分享会等,组织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使宗教界人士对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武汉市区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利用春节、开斋节、圣诞节等节日,走访联系宗教界代表人士,倾听他们对宗教工作的意见建议,了解学习、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做到政治上引导、信仰上尊重、工作上关心、生活上关照,增强政治凝聚力。统战民宗部门做好宗教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推荐工作,支持他们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责。支持宗教界代表人士以身说教,在抵御极端思想渗透中主动发声亮剑,引导、教育信教群众。

以教义教规阐释为着力点,推动文化上自觉融合。武汉市佛教界组织开展追思纪念太虚大师活动,整理太虚大师在汉弘法历史资料,探索深化“人间佛教”思想内涵。武汉市道教界整理出版《王重阳与全真道》等著作,弘扬全真道对道教的革新发展精神。基督教荣光堂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统文化精神与所对应的《圣经》经文相对照,制作展板,向广大信众长期展示宣传。2018年,武汉“道教手印”“道教音乐”成功申报成为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

以发挥积极作用为切入点,推动社会上自觉适应。武汉市宗教界秉承“服务社会、利益人群”的传统,积极开展各类公益慈善活动,打造武汉佛教界慈善扶贫、伊斯兰教界“善行斋月”、基督教界为老助老、道教界守护东湖、天主教界定点扶贫等服务项目。2019年,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在武汉召开,宗教界与全体市民一道,开展“迎军运”主题宣传活动和服务活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市宗教界积极参与抗疫斗争,募集并捐款捐物6000余万元,实现宗教场所“零疫情”、教职人员“零感染”、宗教领域“零投诉”,为夺取疫情防控武汉保卫战决定性成果作出贡献。

分类指导,抓好四项重点工作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是一项系统工作,涉及宗教思想、宗教设施、宗教行为、宗教文化等方方面面。武汉市在具体推进宗教中国化进程中,始终坚持系统思维、分类指导,立足当前推进相关重点工作。

外化于行,围绕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武汉市指导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四进”活动,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结合中国化、本土化、实用性,做好宗教场所装修设计工作,宗教界的爱国爱教形象、中国文化形象、正风正己形象、独立自主形象更加巩固。指导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加强人员、财会、档案、信息、安全等方面专业培训,提出制度化、标准化、民主化、精细化的“四化”管理模式,提升宗教界规范管理水平。建立定期定点常态化联系指导机制,统战民宗部门每月至少两次到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调研,了解掌握情况,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合理规划、依规建设、依法管理,推进“四进、八无、三上墙”规范落实。

内化于心,围绕宗教思想开展研讨交流。武汉市佛教界开展以“慈悲·圆融·宏博”为主题的讲经交流会,道教界开展以《道德经》解读为主要内容的研讨活动,伊斯兰教界持续开展解经工作,基督教界举办基督教中国化研讨会,天主教界开展中国化神学研讨活动。支持办好《武汉佛教》等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和学习资料,支持编印《坚持伊斯兰教中国化方向研讨会论文集》等,对研究成果进行整理汇集。加大宗教思想建设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支持武汉市佛教界开展讲经说法比赛,道教界开展以玄门讲经活动,伊斯兰教界开展“卧尔兹”演讲比赛,基督教界开展“讲坛奉献”,天主教界开展“每季一讲”等活动,推动宗教思想建设成果进场所、入讲堂、见信众。

规制于法,围绕法律法规推动贯彻实施。武汉建立全市宗教政策法规宣讲员制度,深入到宗教工作干部、街道社区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身边开展宣传,确保宗教政策法规宣传全覆盖。指导各宗教团体和活动场所根据新修订的宗教事务管理法规精神,清理完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各宗教团体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协议,建立实施决策法律咨询制度,在法律法规范围内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通过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矛盾纠纷。

致远于才,围绕“四个标准”开展人才培养。坚持“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标准,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全市初步建立老中青相结合,以宗教团体副秘书长以上人员为主的代表人士队伍。因教施策、建档管理、定期培训,并借助国民教育力量,提升教职人员综合素质。同时,通过跟踪培养、岗位锻炼、实践历练等方式,帮助年轻宗教界人士丰富实践经验、实现健康成长。

(转自中国民族宗教网站)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