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公告

湖北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22-03-23 10:20:04

道教之音湖北讯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有序规范执行,做好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经研究决定,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宗委)从即日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根据《办法》规定,湖北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向省民宗委提出申请,省民宗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主体发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模板详见附件。申请主体可自行下载,待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邮寄(邮政EMS)或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省民宗委提出许可申请。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政务服务窗口709室,咨询电话:027-87235382。

二、关于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为确保此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审核能力和水平达到相应标准,湖北省民宗委将采用“个人自学+集中考试”的方式,组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应参加学习,并通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

(一)申请对象。申请人为组织所在地或者组织注册登记地在湖北省、拟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参加培训和考试对象为拟在该单位从事宗教信息审核的人员。

(二)组织学习。由申请主体自行组织本单位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自学,学习参考范围详见附件,考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公告列出的学习范围。以上部分知识可以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

(三)组织考试。由省民宗委分批次组织信息审核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考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每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报名信息请关注湖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微信公众号“湖北民宗”发布的考试报名通告。

(四)首期考试报名和时间。首期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请拟于2022年9月1日前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填写《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bmzwzfc@126.com。省民宗委将对报名考试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疫情防控。自觉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视情况取消本年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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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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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公告

湖北省民宗委网站 佚名

2022-03-23 10: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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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关于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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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湖北讯  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等五部门制定出台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办法》有序规范执行,做好我省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工作,经研究决定,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民宗委)从即日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

根据《办法》规定,湖北省内拟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法人组织或者非法人组织,应当向省民宗委提出申请,省民宗委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并对准予许可的申请主体发放《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证》。

《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本《办法》施行前已经从事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的,应当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2年3月1日至2022年9月1日)依照《办法》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事项办事指南和申请材料模板详见附件。申请主体可自行下载,待申请材料准备齐全后,可通过邮寄(邮政EMS)或现场递交纸质申请材料的方式,向省民宗委提出许可申请。邮寄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16号政务服务窗口709室,咨询电话:027-87235382。

二、关于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培训和考试工作

根据《办法》第六条规定:申请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应当有熟悉国家宗教政策法规和相关宗教知识的信息审核人员。为确保此规定和要求落到实处,确保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审核能力和水平达到相应标准,湖北省民宗委将采用“个人自学+集中考试”的方式,组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进行培训和考试。宗教信息审核人员应参加学习,并通过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

(一)申请对象。申请人为组织所在地或者组织注册登记地在湖北省、拟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参加培训和考试对象为拟在该单位从事宗教信息审核的人员。

(二)组织学习。由申请主体自行组织本单位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自学,学习参考范围详见附件,考试内容涵盖但不限于本公告列出的学习范围。以上部分知识可以在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查阅、下载。

(三)组织考试。由省民宗委分批次组织信息审核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考前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参加考试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每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考试报名信息请关注湖北省民宗委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或微信公众号“湖北民宗”发布的考试报名通告。

(四)首期考试报名和时间。首期考试时间拟定于4月中旬。请拟于2022年9月1日前申请办理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许可的单位,填写《宗教信息审核人员考试报名表》,发送至电子邮箱hbmzwzfc@126.com。省民宗委将对报名考试学员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告知考试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五)疫情防控。自觉遵守本地疫情防控规定,对违反相关管理规定的,将视情况取消本年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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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湖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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