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教协会 佚名
2012-04-15 17:52:03
道教之音北京讯 近日,经国家宗教事务局审核,中国道教协会第八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的《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符合《宗教事务条例》及《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的有关规定。国家宗教事务局根据《宗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对《道教宫观主要教职任职办法》予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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