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道教协会章程(2)

本站整理 佚名

2010-11-01 12:59:11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授权副会长召集。

第八条 会长、副会长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会长、副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和本会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决定和部署本会日常工作。必要时,办公会议可决定临时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

第九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

本会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

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条 名誉职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理事会聘请授予。

第十一条 工作机构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经 费

本会经费由理事会筹措。

山东省道教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

2005年12月1日,山东省道教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济南珍珠泉召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孙传宏、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连大海莅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道协七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再次深入学习了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刘延东部长, 国家宗教事务局叶小文局长在中国道协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会议围绕道教加强人才建设、文化建设、道风和信仰建设、道协和宫观建设等问题,道教界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问题,宣传、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问题等,总结了2005年山东道协的工作,并就2006年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孙传宏副部长在讲话中对山东道协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为制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做出贡献;二是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三是充分发挥道教优良传统,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省道协班子的凝聚力。 省道协常务理事刘怀远、范恩君、霍怀虚、刘洪升、刁宇松、张震、李宗贤、高鉴和省统战民族宗教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山东省道教第四次代表会议召开

山东省道教第四次代表会议于2007年9月25日在济南珍珠泉宾馆召开.全省53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题为《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道教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山东省道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并通过了《山东省道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山东省道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推选刘怀元为会长,霍怀虚、范恩君、李宗贤、尹利举、张诚达为副会长,范恩君兼任秘书长。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关注道教之音官方微信
    上一篇:没有了
    下一篇:青岛市道教协会章程
    |

    山东省道教协会章程(2)

    本站整理 佚名

    2010-11-01 12:59:11

    |
    山东省道教协会章程(2)
    |

    第七条 常务理事会

    本会设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常务理事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常务理事会会议由会长或会长授权副会长召集。

    第八条 会长、副会长

    本会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由理事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会长、副会长主持常务理事会和本会全面工作。每月召开一次会长办公会议,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下,决定和部署本会日常工作。必要时,办公会议可决定临时召开常务理事会或理事会。

    第九条 秘书长、副秘书长

    本会理事会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任命。副秘书长由秘书长提名,经常务理事会通过任命。

    秘书长在会长、副会长的领导下主持日常工作,副秘书长协助秘书长工作。

    第十条 名誉职务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置名誉职务。名誉职务由理事会聘请授予。

    第十一条 工作机构

    本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相应的工作机构。

    第十二条 经 费

    本会经费由理事会筹措。

    山东省道教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

    2005年12月1日,山东省道教协会三届三次常务理事会在济南珍珠泉召开。省委统战部副部长孙传宏、省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连大海莅会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道协七次全国代表会议精神,再次深入学习了全国政协贾庆林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共中央统战部刘延东部长, 国家宗教事务局叶小文局长在中国道协七次全国代表会议上的讲话。会议围绕道教加强人才建设、文化建设、道风和信仰建设、道协和宫观建设等问题,道教界如何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贡献的问题,宣传、贯彻、执行《宗教事务条例》的问题等,总结了2005年山东道协的工作,并就2006年的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孙传宏副部长在讲话中对山东道协一年来的工作表示肯定,对下一步的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八届十一次全会精神, 为制定实施十一·五规划做出贡献;二是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三是充分发挥道教优良传统,积极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增强省道协班子的凝聚力。 省道协常务理事刘怀远、范恩君、霍怀虚、刘洪升、刁宇松、张震、李宗贤、高鉴和省统战民族宗教等有关领导出席会议。

    山东省道教第四次代表会议召开

    山东省道教第四次代表会议于2007年9月25日在济南珍珠泉宾馆召开.全省53名代表出席会议,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题为《加强自身建设,发挥道教优势,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贡献》的山东省道教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讨论、修改并通过了《山东省道教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山东省道教协会第四届理事会,推选刘怀元为会长,霍怀虚、范恩君、李宗贤、尹利举、张诚达为副会长,范恩君兼任秘书长。

  • 共2页:
  • 上一页
  • 1
  • 2
  • 下一页
  • 坚持道教中国化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