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可道,名可名,道祖在第一章就说明了修行的要旨

道教之音 高璟

2022-02-14 20:27:07

道可道,名可名,道祖在第一章就说明了修行的要旨

道祖老子破天荒地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道”。

之所以言“破天荒”,是说“道”这个字早已存在,其在指道路的意思的同时,也已经被赋予了规则、规律等类似的含义。老子并非第一个提出“道”这一抽象哲学概念的人,但他却是为“道”的抽象概念赋予了世界本源属性的第一人。与老子前后时期的诸家学说,也常用“道”来表达他们自家思想的内在规则,惟独老子是把“道”从人的认知范围内抽离出来——甚至连人和人间社会也被包含在内——是包含整个宇宙万物生化规则的至高无上的概念。因此,道可道,第一个“道”是指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人类可以认知的规则,如之后孔子提出的“朝闻道”的礼制(其是可道之道的一种)。因此,道是可以言说和讲述的。

但我们需要注意到,道所言的法则,不过是为了适应人间一时的需要而制定和运行的,它有产生的原因,也必然有消失的时机,是受到时间、空间、人事等等多方面条件限制的,因此可道之道、可言可悟的法则并非是永恒不变的“常道”,也更不是遍及万物而不改本性的“常道”。所以说:道,可道,非“常道”。

道是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则,看不见摸不到,而人们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事情来体现道的规则,这些事情以其是否符合道,而具备了正当或者不正当的“名”。名与实相符,便是合道的。人们为了表达各自认定的道的正统性,便会从名上下功夫,并试图去证明自己认定的“名”是合道的,这就需要去表达和解说其“名”的内在含义。因此,名,可名。

但此时也应该要看到,任何表达和解说都是有着先天立场的,是有局限的,也就使得其不可能成为遍及万世万物而不改变的“常名”。因此,名,可名,非“常名”。

在这里,老子其实已经给出了整部《道德经》的核心要义,即是在阐述道与名的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则进一步要说明“常道”“常名”之“常”的重要意义。

前者的可道、可名是人间世的内容,常道、常名则是万化背后的总的逻辑体系,并不因为人类的是否认知、人类的是否存在而有所改变。因此,“无名,天地之始”,是说不可名的“常道”,是天地万物运化的根源,且是超出人类普遍认知的存在。(言其为存在,并非一定是物质性的存在)

“有名,万物之母”,此处的有名,并不是说“有”生出了万物,而是万物本身便存在,当其被感知时,对感知者来说即意味着“有”的概念。万物的自然及其表现出来的常道,需要通过人的认知而体现。因此,名本质上是人对事物的认知,认知的结果便是人的意识中“有”的产生。这个“有”,不是有了万物,而是人与万物之间有了相互的关联,可以以人的方式去定义万物。这个关联引申出来的定义,便是“名”,且是可以讲说清楚的“名”。名,代表的是人们对某一种道的认知,且是可以言说出来的“道”。由此,可名、可道,是人们在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名、去道那不可名、不可道的“常名”与“常道”的某些方面。基于此,“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一句话便构成了人与自然世界之间形成的互相依存的整体。

人对万物产生了“名”,万物的存在对于人来说便具有了意义,是以借万物之母来做比拟而已。万物,是人的认知的来源,是为母;人,是万物存在意义的映射,也是为母。彼此互联互通,则道在其中,更是为母。

由此,我们再基于老子当时生活的历史背景、知识经验的来源,以及对《道德经》文本本身内在逻辑的提炼,可得出如下三个基本概念:

1、道(或曰大道)并非是一个实在体,以人类的知识尚不能完全概括它的本来面貌;

2、道并非无法表现,它在自我规律的运行下生化了万事万物(人也包含在其中)。天地间的一切存在,都是上述非实在体的承载物。我们称之为载道之器。道,乃宰器之道;器,乃载道之器。

3、人们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和认知自然、认知道,理解万物之间的秩序(道),并为其定义和命名(名),这是人在主动地认知万物的过程(可道、可名)。

以上三点,可简单概括为道非实在、道非不可知、道非不能名。只不过我们受制于自己的感觉和经验,只能认知到大道在某些方面的显现,穷尽一生也不过是触摸到道的一个点面而已。

但接着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认知到的是天地恒常的大道,而并非是我自以为是的“道”呢?《道德经》第一章的下文便给出了答案,即“常无欲,以观其妙”。唯有保持无欲的状态,才能观察到大道运化的真妙所在。这里的无欲,不是说不要去求、去想(与下文“有欲”相对待),而是说不要把自己的主观判断摆在第一位,以自己为的“名”去定义其他“非名”对象的是非对错。

无欲,便是放下自身的价值尺度,放下希望他人他物可以遵从自我价值尺度的念头,从而才可以真正地把万物当成独立的个体来看待,也才能体悟到万物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的道。

进一步讲,这些不同的道所体现出来的又是一个同一的大道。所以常无欲,才能尽量做到任天地万物自然的境界,才可以真正观察到大道的玄妙。

无欲,或者是少私寡欲、去欲等等概念,再进而衍化成为各种各样的义理和戒律等条文,从而形成了道教思想的基本主旨。而我们所修行的中心,仍不离一个“道”字,是在用有涯的生命去认知无涯的道。穷极一生,我们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复归于道更近一点罢了。

(本文作者:高璟,道教之音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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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名可名,道祖在第一章就说明了修行的要旨

道教之音 高璟

2022-02-14 20: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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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名可名,道祖在第一章就说明了修行的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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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可道,名可名,道祖在第一章就说明了修行的要旨

道祖老子破天荒地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道”。

之所以言“破天荒”,是说“道”这个字早已存在,其在指道路的意思的同时,也已经被赋予了规则、规律等类似的含义。老子并非第一个提出“道”这一抽象哲学概念的人,但他却是为“道”的抽象概念赋予了世界本源属性的第一人。与老子前后时期的诸家学说,也常用“道”来表达他们自家思想的内在规则,惟独老子是把“道”从人的认知范围内抽离出来——甚至连人和人间社会也被包含在内——是包含整个宇宙万物生化规则的至高无上的概念。因此,道可道,第一个“道”是指在他之前就已经存在的人类可以认知的规则,如之后孔子提出的“朝闻道”的礼制(其是可道之道的一种)。因此,道是可以言说和讲述的。

但我们需要注意到,道所言的法则,不过是为了适应人间一时的需要而制定和运行的,它有产生的原因,也必然有消失的时机,是受到时间、空间、人事等等多方面条件限制的,因此可道之道、可言可悟的法则并非是永恒不变的“常道”,也更不是遍及万物而不改本性的“常道”。所以说:道,可道,非“常道”。

道是事物运行的内在规则,看不见摸不到,而人们需要通过一些具体的事情来体现道的规则,这些事情以其是否符合道,而具备了正当或者不正当的“名”。名与实相符,便是合道的。人们为了表达各自认定的道的正统性,便会从名上下功夫,并试图去证明自己认定的“名”是合道的,这就需要去表达和解说其“名”的内在含义。因此,名,可名。

但此时也应该要看到,任何表达和解说都是有着先天立场的,是有局限的,也就使得其不可能成为遍及万世万物而不改变的“常名”。因此,名,可名,非“常名”。

在这里,老子其实已经给出了整部《道德经》的核心要义,即是在阐述道与名的关系,在这个基础上,则进一步要说明“常道”“常名”之“常”的重要意义。

前者的可道、可名是人间世的内容,常道、常名则是万化背后的总的逻辑体系,并不因为人类的是否认知、人类的是否存在而有所改变。因此,“无名,天地之始”,是说不可名的“常道”,是天地万物运化的根源,且是超出人类普遍认知的存在。(言其为存在,并非一定是物质性的存在)

“有名,万物之母”,此处的有名,并不是说“有”生出了万物,而是万物本身便存在,当其被感知时,对感知者来说即意味着“有”的概念。万物的自然及其表现出来的常道,需要通过人的认知而体现。因此,名本质上是人对事物的认知,认知的结果便是人的意识中“有”的产生。这个“有”,不是有了万物,而是人与万物之间有了相互的关联,可以以人的方式去定义万物。这个关联引申出来的定义,便是“名”,且是可以讲说清楚的“名”。名,代表的是人们对某一种道的认知,且是可以言说出来的“道”。由此,可名、可道,是人们在试图用自己的方式去名、去道那不可名、不可道的“常名”与“常道”的某些方面。基于此,“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这一句话便构成了人与自然世界之间形成的互相依存的整体。

人对万物产生了“名”,万物的存在对于人来说便具有了意义,是以借万物之母来做比拟而已。万物,是人的认知的来源,是为母;人,是万物存在意义的映射,也是为母。彼此互联互通,则道在其中,更是为母。

由此,我们再基于老子当时生活的历史背景、知识经验的来源,以及对《道德经》文本本身内在逻辑的提炼,可得出如下三个基本概念:

1、道(或曰大道)并非是一个实在体,以人类的知识尚不能完全概括它的本来面貌;

2、道并非无法表现,它在自我规律的运行下生化了万事万物(人也包含在其中)。天地间的一切存在,都是上述非实在体的承载物。我们称之为载道之器。道,乃宰器之道;器,乃载道之器。

3、人们用自己的方式去理解和认知自然、认知道,理解万物之间的秩序(道),并为其定义和命名(名),这是人在主动地认知万物的过程(可道、可名)。

以上三点,可简单概括为道非实在、道非不可知、道非不能名。只不过我们受制于自己的感觉和经验,只能认知到大道在某些方面的显现,穷尽一生也不过是触摸到道的一个点面而已。

但接着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才能知道自己认知到的是天地恒常的大道,而并非是我自以为是的“道”呢?《道德经》第一章的下文便给出了答案,即“常无欲,以观其妙”。唯有保持无欲的状态,才能观察到大道运化的真妙所在。这里的无欲,不是说不要去求、去想(与下文“有欲”相对待),而是说不要把自己的主观判断摆在第一位,以自己为的“名”去定义其他“非名”对象的是非对错。

无欲,便是放下自身的价值尺度,放下希望他人他物可以遵从自我价值尺度的念头,从而才可以真正地把万物当成独立的个体来看待,也才能体悟到万物所体现出来的不同的道。

进一步讲,这些不同的道所体现出来的又是一个同一的大道。所以常无欲,才能尽量做到任天地万物自然的境界,才可以真正观察到大道的玄妙。

无欲,或者是少私寡欲、去欲等等概念,再进而衍化成为各种各样的义理和戒律等条文,从而形成了道教思想的基本主旨。而我们所修行的中心,仍不离一个“道”字,是在用有涯的生命去认知无涯的道。穷极一生,我们只不过是想让自己复归于道更近一点罢了。

(本文作者:高璟,道教之音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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