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道士做法会,属不属于那四个字(FJMX)的事

道教之音 高璟

2022-03-07 17:18:08

关于道士做法会,属不属于那四个字(FJMX)的事

近日,一则新闻在道教圈子里不大不小地炸了一下。某个科技公司请道士在自家店铺门口做法会,被路人拍了个视频,随着舆论发酵,然后官方出具了一则关于从事和FJMX有关的行为以及与社会公序良知相违背的结论,从而为整件事情定了基调。

这件事,本来可能只是某个店铺的个体行为,也本来可以是某几位道人的个人行为,更甚至是某个短视频爱好者的随手一拍……但随着三者的结合,这件事情的走向便逐渐微妙。尤其是作为五大宗教信仰之中最具有本土性的宗教,道教界人士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更能说明一些问题:

1、道人从事道教法事活动,怎么就和FJMX挂钩了?

2、道人能不能在科技公司门口做法事?

这两个问题,既是众口难调的焦点,同时也是解决问题的难点。先说第一个问题,FJMX和正当宗教活动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在哪里?这其中的痛点在于,大众惯性思维下的FJMX是不是就真的是FJMX呢?(同样的问题:试试证明你不是你?)

关于FJMX这个词,从词性上来说,是带有天生贬义色彩和时代色彩的。基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人们武断地把从过去封建王朝中继承下来的一切传统文化都视为封建残留,要改革,要破除。这其中,道教文化是直接的被打击对象。又兼道教中的神仙信仰和宗教仪轨,本质上属于神人沟通的内容,于是对虚空中神明的崇拜就变成了一种迷信,变成了他人口中愚弄百姓的工具。其实我们应该想一想,神仙的存在与否,可能与你对他的信或者不信并没有直接关系,更不会因为你是否可以借用工具去计算和测量他,从而可以为他的存在找到证据。也即是说,我们的认知和测量,是在人类认知范畴内进行的;而神仙的存在,恰恰是超越人的经验认识的。用有限去求无限,祖师只说了两个字,“殆矣”。那么,如果用有限的认知去肯定或者否定认知之外的事物呢?这件事怎么听,都透露着不太对的信号。

当然,我们也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利用宗教来行利己之实。但这样的人他毕竟不能代表这个宗教的本质。我们在看待宗教的时候,要看到它自身所信奉经典中的根本教义是什么,是在教人向善,还是在教人求恶;是在教人成就更好的自我,以及利益众生;还是教人损人利己,甚至与他人同亡?如道教,我们虽然直接看到的是它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的生存状态,但我们更要看到它在经典中倡导的人们要去追求的终极理想。这一点,在道祖老子看来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在南华真人庄子看来是“逍遥”,在祖天师以及“三张”时代则是“太平”,在钟吕祖师以及全真道教内则是“自度度人”,在正一净明道的教化下则是“忠孝”……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历朝历代以来,道教的主旨修的皆是爱国爱教的道,行的都是利益众生的德。因此,FJMX与违背公序良俗这个锅,我们道教不背。

基于这一点,我们其实已经可以看到上述事件中出现的某些偏差引导。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并不是说道教的宗教活动与FJMX无关,那么道人就可以随时随地去做法会了。不得不提的一点是,不论是何种身份的道人,《宗教事务条例》都必须要读熟,要研究明白。我们只有懂了法,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才不会让自己在无意间踩了雷区。

《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在此点出两点:

1、受法律保护的宗教活动,应该在合法的宗教场所内举行。

2、非指定活动地点,不得组织和举行宗教活动。

也就是说,法会并非不可以做,但要合法合规,而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随便做。(随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行,网络上的宗教活动也必须要合法合规。)

结合以上这两点,我们会发现,不论是哪一方对这件事情的评价,其实都带有主观上一定的偏见。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恰恰是需要我们彼此都可以放下成见并去真正了解对方。

但愿经过误解后,云散月更明。

(道教之音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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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教之音 高璟

2022-03-07 17: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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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道士做法会,属不属于那四个字(FJMX)的事

近日,一则新闻在道教圈子里不大不小地炸了一下。某个科技公司请道士在自家店铺门口做法会,被路人拍了个视频,随着舆论发酵,然后官方出具了一则关于从事和FJMX有关的行为以及与社会公序良知相违背的结论,从而为整件事情定了基调。

这件事,本来可能只是某个店铺的个体行为,也本来可以是某几位道人的个人行为,更甚至是某个短视频爱好者的随手一拍……但随着三者的结合,这件事情的走向便逐渐微妙。尤其是作为五大宗教信仰之中最具有本土性的宗教,道教界人士对这件事情的反应更能说明一些问题:

1、道人从事道教法事活动,怎么就和FJMX挂钩了?

2、道人能不能在科技公司门口做法事?

这两个问题,既是众口难调的焦点,同时也是解决问题的难点。先说第一个问题,FJMX和正当宗教活动之间的区别和界限在哪里?这其中的痛点在于,大众惯性思维下的FJMX是不是就真的是FJMX呢?(同样的问题:试试证明你不是你?)

关于FJMX这个词,从词性上来说,是带有天生贬义色彩和时代色彩的。基于特殊的历史背景,人们武断地把从过去封建王朝中继承下来的一切传统文化都视为封建残留,要改革,要破除。这其中,道教文化是直接的被打击对象。又兼道教中的神仙信仰和宗教仪轨,本质上属于神人沟通的内容,于是对虚空中神明的崇拜就变成了一种迷信,变成了他人口中愚弄百姓的工具。其实我们应该想一想,神仙的存在与否,可能与你对他的信或者不信并没有直接关系,更不会因为你是否可以借用工具去计算和测量他,从而可以为他的存在找到证据。也即是说,我们的认知和测量,是在人类认知范畴内进行的;而神仙的存在,恰恰是超越人的经验认识的。用有限去求无限,祖师只说了两个字,“殆矣”。那么,如果用有限的认知去肯定或者否定认知之外的事物呢?这件事怎么听,都透露着不太对的信号。

当然,我们也不可否认的是,有些人利用宗教来行利己之实。但这样的人他毕竟不能代表这个宗教的本质。我们在看待宗教的时候,要看到它自身所信奉经典中的根本教义是什么,是在教人向善,还是在教人求恶;是在教人成就更好的自我,以及利益众生;还是教人损人利己,甚至与他人同亡?如道教,我们虽然直接看到的是它在如今的社会环境下的生存状态,但我们更要看到它在经典中倡导的人们要去追求的终极理想。这一点,在道祖老子看来是“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乐其俗”,在南华真人庄子看来是“逍遥”,在祖天师以及“三张”时代则是“太平”,在钟吕祖师以及全真道教内则是“自度度人”,在正一净明道的教化下则是“忠孝”……我们可以很明显地看到,历朝历代以来,道教的主旨修的皆是爱国爱教的道,行的都是利益众生的德。因此,FJMX与违背公序良俗这个锅,我们道教不背。

基于这一点,我们其实已经可以看到上述事件中出现的某些偏差引导。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并不是说道教的宗教活动与FJMX无关,那么道人就可以随时随地去做法会了。不得不提的一点是,不论是何种身份的道人,《宗教事务条例》都必须要读熟,要研究明白。我们只有懂了法,才能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才不会让自己在无意间踩了雷区。

《宗教事务条例》中规定:

“信教公民的集体宗教活动,一般应当在宗教活动场所内举行,由宗教活动场所、宗教团体或者宗教院校组织,由宗教教职人员或者符合本宗教规定的其他人员主持,按照教义教规进行。”

“非宗教团体、非宗教院校、非宗教活动场所、非指定的临时活动地点不得组织、举行宗教活动,不得接受宗教性的捐赠。”

在此点出两点:

1、受法律保护的宗教活动,应该在合法的宗教场所内举行。

2、非指定活动地点,不得组织和举行宗教活动。

也就是说,法会并非不可以做,但要合法合规,而不是在任何地方都可以随便做。(随着《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于3月1日正式实行,网络上的宗教活动也必须要合法合规。)

结合以上这两点,我们会发现,不论是哪一方对这件事情的评价,其实都带有主观上一定的偏见。社会的和谐与发展,恰恰是需要我们彼此都可以放下成见并去真正了解对方。

但愿经过误解后,云散月更明。

(道教之音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作者和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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