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神道设教”的人文意义

《中国宗教》 刘鹤丹

2014-05-05 14:34:31

“神道设教”是儒家的传统思想,语出《周易·观卦·彖传》:“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朱熹在《周易本义》中注释说,圣人“观天之神道”来教化百姓,从而天下悦服。具体来说,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尊崇神道,祭天祀神,这是宗教方面的事情;二是推行教化,明礼易俗,这是伦理道德方面的事情。这两方面由“圣人”连接担当起来,从而将天与人亲密合一。

儒家的“神道设教”,既为人的行为找到了合理的、必然的本原依据,又不致使人窒息于宗教神权的压制,从而能真正地实现人之为人。我们考察一下“神道设教”的内涵和源流,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蕴含的这种人文意义。

统观《周易》,所谓的“神道”,其实指的是“天道”——“神”即“天”,是宇宙中最高的“至上神”。“天”成为最高的神祇,发生于西周,是周代对殷商宗教的一个重要损益。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殷人所谓的“至上神”被称为“帝”或“上帝”。郭沫若的《卜辞通纂》中说,在出土的殷代卜辞中,殷人心中的“帝”不但主宰自然界的晴雨饥馑,也主宰王朝的政务,举凡征战、建都、任官等,都要听从上帝之命。而周革殷命之后,周人更是习惯地把至上神称为“天”而不是“帝”,这在《周书》里面体现得非常明显,所谓“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

而在《诗经》中,更可以看出“天”(或说“天帝”)对周人生命的必然性意义——天给予人和万物以生命,天(帝)是人和万物的始祖。天除了赐予人以生命,还发出命令、指令,教导人的行动,这就是所谓的“天命”。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天监视君主和下民,所谓“天命降监”。由此引发的意义在于:人要敬畏天命,遵循天命,而不能放任自流。其次,“天命靡常”。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人获得天命,是通过暴力取代殷商政权,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萌生了《易传》中所说的“忧患”意识:王朝更替虽由天命决定,但是天命并不是像纣王所说那样永恒不变。最后,为了获得天命并维持天命长久,周人提出了“以德配天”,强调明德慎罚,不违背天意而胡作非为。周人意识到天命的转移不是任意的,而是以一定的理性原则为依据,上天不会把大命给予不行德政的人。敬德者得天下,丧德者失天下。

西周的天命观到春秋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认为天依据人的德行而赐予天命或者福祸,称为“天道”。《孔子家语》记载,孔子观周,入太祖后稷之庙,见有金人焉,三缄其口,其背铭文有“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之语。

综上所述,所谓“神道”,就是由殷周至春秋战国一脉相承的天命天道,即天命取决于人的道德。那么,圣人既观“天之神道”,应“设”怎样的“教”呢?当然,教导百姓祭享上天是必不可少的。周初的时候,周公制礼作乐,明确规定了对天祭祀的各种礼节。而《周易》所反映的祭天祀祖的信仰也十分强烈。不过,献祭上天的物品再多,也比不上美好的德行。这就是所谓的“黍稷非馨,明德为馨”。所以圣人观天之神道,就应以道德教化民众。

由圣人教化民众,这也是天之命,天之道。《孟子·梁惠王下》引《尚书》逸文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这意味着,天神降生下民,替他们立了君,立了师,并要做君、师的人协助上天治理下民,所以才宠爱他们,给予他们统治的权力;从为君的政务来说,要行德政;从为师的职责来说,要对民众进行教化。而圣人的使命就是使民众觉悟。圣人教化民众,就是要使民众真正成为人,知人兽之别,知人伦道德,实现和谐社会。孟子的主张是对孔子“富而后教”思想的深入。

《易传》继承了孔孟的此种观念,其文多言教化。《象传·临卦》说:“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象传·观卦》说:“风行水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象传·坎卦》说:“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而推行教化,最为简便的方法就是利用流传已久、深入人心的宗教崇拜,因此《彖传·观卦》主张圣人“神道设教”。《国语·周语上》记载内史回答襄王的话说:“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尊崇天神日月,设立祭祀,春分之日拜日,秋分之日拜月,并以此教化民众尊事君主。圣人教导民众行德守礼,就是崇君尊天的最好体现。

德国的包尔生在《伦理学体系》中说:“要衡量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几乎没有比这更可靠的信号和标准了——那就是看这个民族是否达到了这一程度,纯粹道德的命令是否得到了它的宗教的支持,并与它的宗教生活交织在一起。”先秦儒家提倡的神道设教,就是将道德与宗教完美地结合到一起,这种思想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尽管在现代社会,宗教似乎远离了人的生活,不过神道设教的意义并不会因此贬损。也许正是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思考儒家神道设教的真正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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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神道设教”的人文意义

《中国宗教》 刘鹤丹

2014-05-05 14:3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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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神道设教”的人文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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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道设教”是儒家的传统思想,语出《周易·观卦·彖传》:“观天之神道,而四时不忒,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朱熹在《周易本义》中注释说,圣人“观天之神道”来教化百姓,从而天下悦服。具体来说,它包含两个方面内容:一是尊崇神道,祭天祀神,这是宗教方面的事情;二是推行教化,明礼易俗,这是伦理道德方面的事情。这两方面由“圣人”连接担当起来,从而将天与人亲密合一。

儒家的“神道设教”,既为人的行为找到了合理的、必然的本原依据,又不致使人窒息于宗教神权的压制,从而能真正地实现人之为人。我们考察一下“神道设教”的内涵和源流,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其中蕴含的这种人文意义。

统观《周易》,所谓的“神道”,其实指的是“天道”——“神”即“天”,是宇宙中最高的“至上神”。“天”成为最高的神祇,发生于西周,是周代对殷商宗教的一个重要损益。在出土的甲骨卜辞中,殷人所谓的“至上神”被称为“帝”或“上帝”。郭沫若的《卜辞通纂》中说,在出土的殷代卜辞中,殷人心中的“帝”不但主宰自然界的晴雨饥馑,也主宰王朝的政务,举凡征战、建都、任官等,都要听从上帝之命。而周革殷命之后,周人更是习惯地把至上神称为“天”而不是“帝”,这在《周书》里面体现得非常明显,所谓“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

而在《诗经》中,更可以看出“天”(或说“天帝”)对周人生命的必然性意义——天给予人和万物以生命,天(帝)是人和万物的始祖。天除了赐予人以生命,还发出命令、指令,教导人的行动,这就是所谓的“天命”。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天监视君主和下民,所谓“天命降监”。由此引发的意义在于:人要敬畏天命,遵循天命,而不能放任自流。其次,“天命靡常”。所谓“周虽旧邦,其命维新”,周人获得天命,是通过暴力取代殷商政权,正是在这个过程中萌生了《易传》中所说的“忧患”意识:王朝更替虽由天命决定,但是天命并不是像纣王所说那样永恒不变。最后,为了获得天命并维持天命长久,周人提出了“以德配天”,强调明德慎罚,不违背天意而胡作非为。周人意识到天命的转移不是任意的,而是以一定的理性原则为依据,上天不会把大命给予不行德政的人。敬德者得天下,丧德者失天下。

西周的天命观到春秋时期有了进一步的发展,认为天依据人的德行而赐予天命或者福祸,称为“天道”。《孔子家语》记载,孔子观周,入太祖后稷之庙,见有金人焉,三缄其口,其背铭文有“天道无亲,常与善人”之语。

综上所述,所谓“神道”,就是由殷周至春秋战国一脉相承的天命天道,即天命取决于人的道德。那么,圣人既观“天之神道”,应“设”怎样的“教”呢?当然,教导百姓祭享上天是必不可少的。周初的时候,周公制礼作乐,明确规定了对天祭祀的各种礼节。而《周易》所反映的祭天祀祖的信仰也十分强烈。不过,献祭上天的物品再多,也比不上美好的德行。这就是所谓的“黍稷非馨,明德为馨”。所以圣人观天之神道,就应以道德教化民众。

由圣人教化民众,这也是天之命,天之道。《孟子·梁惠王下》引《尚书》逸文说:“天降下民,作之君,作之师,惟曰其助上帝宠之。”这意味着,天神降生下民,替他们立了君,立了师,并要做君、师的人协助上天治理下民,所以才宠爱他们,给予他们统治的权力;从为君的政务来说,要行德政;从为师的职责来说,要对民众进行教化。而圣人的使命就是使民众觉悟。圣人教化民众,就是要使民众真正成为人,知人兽之别,知人伦道德,实现和谐社会。孟子的主张是对孔子“富而后教”思想的深入。

《易传》继承了孔孟的此种观念,其文多言教化。《象传·临卦》说:“泽上有地,临;君子以教思无穷,容保民无疆。”《象传·观卦》说:“风行水上,观;先王以省方观民设教。”《象传·坎卦》说:“水洊至,习坎;君子以常德行,习教事。”而推行教化,最为简便的方法就是利用流传已久、深入人心的宗教崇拜,因此《彖传·观卦》主张圣人“神道设教”。《国语·周语上》记载内史回答襄王的话说:“古者,先王既有天下,又崇立上帝、明神而敬事之,于是乎有朝日、夕月以教民事君。”尊崇天神日月,设立祭祀,春分之日拜日,秋分之日拜月,并以此教化民众尊事君主。圣人教导民众行德守礼,就是崇君尊天的最好体现。

德国的包尔生在《伦理学体系》中说:“要衡量一个民族的文明程度,几乎没有比这更可靠的信号和标准了——那就是看这个民族是否达到了这一程度,纯粹道德的命令是否得到了它的宗教的支持,并与它的宗教生活交织在一起。”先秦儒家提倡的神道设教,就是将道德与宗教完美地结合到一起,这种思想影响了中国两千多年来的历史。尽管在现代社会,宗教似乎远离了人的生活,不过神道设教的意义并不会因此贬损。也许正是在现代社会,我们更应该思考儒家神道设教的真正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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