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学是中国传统文化研究的热点之一,而国内外学术界一般多集中于对儒家易学进行研究,对道教易学的研究相对较少。道教易学,既不同于儒家易学,亦不同于道家易学,它是为道教性命双修之学提供理论基础的。
道教易学的出现,是和整个两汉社会的大的政治、学术环境密不可分的。因为中央集权政治统治的需要,汉武帝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方针,这使儒家学说成为了官方的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要对现实的生活进行引导、规范,要对至高无上的王权进行监控,故而以孟喜、京房为代表的汉儒官方易学的主要特点在于通过卦气说、奇偶之数、纳甲之法等解《易》形式,言阴阳灾异来探寻“天意”,利用“天意”来对现实的王权、人事进行“规范”。但在汉儒的易学之外,到东汉中后期又出现了讲阴阳变易和炉火修炼之事的最初的道教易学。这是因为儒学的独尊对于汉代社会来说有利有弊。其利主要在于儒家的纲常伦理以及其重视现实教化的特点和传统能发挥稳定社会、巩固皇权的作用;其弊则反映在儒家的一套定型的纲常伦理与活生生的、不断发展的社会生活之间通常存在一种“发展”和“限制”的矛盾。这种矛盾在一定情况下,可能会激化成为社会的主要矛盾,从而导致社会的动荡。
相对于汉代儒学的僵化,先秦道家思想则显得通融、无碍。先秦道家“道”的概念具有无限的包容性,一切变与不变皆可纳入到其中来,这是一个优点;但也导致其在切入现实生活方面存在一定的难度。而不能切入现实,则不能引领现实。道教以“道”名教,直接继承了先秦道家通融无碍的“道”的思想。但道教作为一种宗教,亦应考虑教化世人的问题,因此也就要考虑如何更好地教化现实、切入现实的问题。道教既吸收了先秦道家在天人关系上的思想,又吸收了儒家重人事、重现实教化的特点,对天人关系进行了重新审视。它一方面认为人道应该合于天道,天道是人道归趋的目标;另一方面又重人道之本身,认为归趋于天道的落脚点还在于人道。
天道之理为何?理想之人道为何?由人道及于天道为什么是可能的?由人道及于天道的具体路径为何?道教正是在对等等这些天人关系问题的思考过程中,引入了《易》学,从而确立了道教易学这种独特的道教教义理论形式。因为《周易》经、传的义理内容和卦爻象的数理排列,如卦气说、纳甲说、卦的数理、卦序的排列、卦的取象、阴阳对待、流行的观念、阴阳与五行、八卦的关系等,对于天道的敷演,是非常有效的理论形式。将《易》引入道教,可以解决由人道及于天道的路径和阶次的问题。人通过法天地阴阳的消长,如四时、十二月、二十四气的卦气变化,卦象和卦理的变化,纳甲的方法,修丹以合于天道。如东汉魏伯阳的《周易参同契》以乾、坤、坎、离四正卦以为阴阳之橐龠;以屯、蒙等六十卦论一月三十日每日早晚之火候;以坎、离两卦结合震、兑、乾、巽、艮、坤六卦论月亮的盈亏,说明一月中用火的程序;以复、临、泰、大壮、夬、乾、姤、遁、否、观、剥、坤十二辟卦结合律吕以论一月或一年丹道炉火之用功,就系统地运用了《周易》的卦象和原理,以论天道和丹道炉火之理,从而建立起较为系统、完整的道教易学思想的体系。
《周易参同契》推阐《易》之天道,以之来引领人事,又以人事去印证《易》所言之天道。通过引《易》入道,《易》理即是天道之理,循《易》理而行就能与天道相通,达到人与天的合一。它结合《易》理来探讨天道的内容、表现以及由人事通向天道的路径,既能为道教信仰确立较明确的终极宗教目标,又能为道教的宗教修持提供切实的路径和方法。和玄学易(或谓之道家易学)重虚无本体,强调“得意忘象”“得象忘言”有所不同,道教易学重人道达于天道的具体方式、方法,重视对汉易象数学的改造、运用,以之来摹拟天地造化的过程以及人道达于天道的方式。
道教易学之所以成为易学的一枝,是因为它亦有传统易学“推天道以明人事”的特点。在这个过程中,和儒家易学以政治和社会伦理问题作为“人事”的主要内容有所不同,道教易学的“人事”,主要指的是个人的修炼之事,是以个体的人为本位,通过个体的人修金丹炉火之事,使人道合于天道。应该说,儒学易同样重视对天道的探究,但儒学易探索天道的主要目的是为政治和社会伦理问题提供本体论的根据。如宋代理学开山之祖周濂溪的易学著作《太极图》及《太极图说》,其特点是将儒家具有政治和社会伦理特色的“中正仁义”等内容上升为“天道”,其立论的方法是以《周易》天、地、人“三才”一理为前提,从“天地自然之理”推及于“人之理”,又“原始返终”,将“人之理”上升至于“天地自然之理”。故《太极图》最上一圈为“无极而太极”,表明无形无象的太极是宇宙万物生成的本源和本体;第二圈“坎离相抱”,表明“太极”的动静产生了阳性和阴性的物质,它们两者统一于“太极”之中,既互相对立,又互相转化,从而生生不已;第三圈是“五行生成图”,指的是“太极”中阴阳两仪的变化和组合,形成了金、木、水、火、土五行;第四圈“乾道成男,坤道成女”、第五圈“万物化生”,指阴阳五行之气又生成人类和万物。其中,人为万物之灵,其所禀受的阴阳五行之气成为人的五常之性,即仁属木,义属金,火属礼,水属智,土属信。儒家的圣人于五常之性不偏、不执,取其中正而已,故无欲;无欲故静,从而能“与天地其合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与鬼神合其吉凶。”由此可以看出,周子学说本身的内容是历史上儒家一贯强调的“中正仁义”,他将形而下的政治和社会伦理问题上升为形而上之天道,为政治和社会伦理问题提供本体论的根据,其立足点是人事,天道是为人事的需要而设定的。#p#副标题#e#
儒学所谓的“人”是一种作为社会存在物的人,具有社会性的“人”要利用自然物和自然力,更多的要倚重群体的力量,要借助群体的力量来弥补单个人力量的不足。如荀子所谓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却为人所役,因为“人能群,彼不能群也”,故“能群”才能“胜物”。儒学指导下的这种社会运作形式,要求社会群体组织原则的严密性,如孔子“道之以德,齐之以礼”的德治观,孟子的“制民之产”的仁政学说等,都是从如何使这个社会群体更为有效地运作所提出的方案。但这些理论也容易产生一个缺陷,即单个的人在这个过程中,往往容易被当作手段而不是被当作目的来看待。道教易学和儒学易的不同之处就在于,它重在对自然天道及人与自然天道之合一这个问题进行研究,这种人与自然天道的相合更多地是以个体的、自然人的身份来进行,认为通过积极的、能动的个体修道活动,能达到身体机能和精神的理想状态,从而增强人的主体性和自由度。人道及于天道的路径和阶次等问题因《易》被引入道教而变得更加明晰。因道教与《易》的沟通,产生了道教易学,也便形成了道教易学独特的论题:首先:道教易学结合《易》之理,要探讨天道及其表现,以为道教信仰确立终极的宗教目标,也为道教的宗教修持确立方向。其次,以《易》的理、象、数等形式来论修道的路径和方法,包括药物、火候、鼎器、路径、阶次等问题也都属道教易学的内容。第三、道教以及道教易学都要立足于人事教化,以人合天,故其内容还应包括以《易》之理来论人性修养和人的精神超越等问题。
道教易学主要包括丹道易学、道教易图学、道教易老学。其中,道教易图学主要是以易图的方式来表达道教对宇宙生成问题的看法和态度所形成的道教易学的流派,它重点探究天道运行的法则和规律,以指导道教的炼丹实践;丹道易学主要是通过借助于《周易》之理来论道教内丹学的鼎器、药物、火候以及人性与道性等问题;道教易老学是以《周易》卦爻变异的节序性、规律性的思想结合《老子》天道自然的道体观共同对世界和事物作出说明的理论体系。易老学的理论特质在于将宇宙生成论和宇宙本体论进行结合,形成一有体有用的理论体系。
道教易学认为,天道与人事之间,也即价值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并不是割裂开来的。天道与人事是一种双向互动的关系,个体的人在天道本体的价值性理想的引导下,能不断规正自己的发展方向;天道本体的内涵也不是凝固不变的,它能因应时代和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更新自己的内容,生生不息。对于价值世界与现实世界之间的关系,西方文化一般先为人间秩序与一切价值确立一超越性源头,然后用理性去追溯和展示此价值之源,把超越的价值之源加以实质化、形式化。如柏拉图的理念,亚里斯多德的实体以及西方哲学中普遍存在的逻各斯观念等。这使得西方哲学具有更多“外在超越”的特点,个体的价值实现有待于实质化、形式化的外在本体的赐予,从而在实现价值的能动性方面存在缺陷。和西方哲学所走的将本体实质化、形式化的外在超越之路不同,道教易学,尤其是宋以后之道教易学,对“本体存在”所作的独特思考是走的“天人合一”的内在超越之路,所谓“修丹与天地造化同途”、“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个体的人能通向宇宙,与天地万物成为一体。人心中具有一种价值自觉的能力,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与天地造化的“同途”,而与天道的本体合一,从而实现“我命在我不在天”。道教易学这种“天人同构”的思想,是中国哲学走“天人合一”的内在超越之路的一个表现。内在超越对于个体积极主动地实现自身的价值,即使在今天,无疑还是有其重要的意义的。
(本文根据讲座发言整理。作者章伟文,系北京师范大学哲学学院、哲学思维与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价值与文化研究中心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