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刘晨阮肇游天台遇仙传说的“前世今生”(2)

川大老子研究院公众号 许蔚

2019-08-23 14:26:28

法苑珠林

《法苑珠林》

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所引《幽明录》,除刘阮故事以外,还有洛下男子、黄原等两个故事。后二者均明确提到“洞窟”是典型的误入洞窟故事。释道世选取这三个故事时是否也将刘阮故事看作同一类型的洞窟传说,难以确认。单就刘阮故事本身而言,则无论是《法苑珠林》《太平御览》所录较完整的文本,还是其他类书节录的文本,均未曾提及“洞窟”。从有关文本情况来看,《法苑珠林》引文述二人入山,为“没水,逆流行二三里,得度山,出一大溪”,《太平御览》卷41所载无“没水”等事,仅作“度山,出一大溪”(《太平广记》所引《神仙记》作“遂渡山,出一大溪”),《艺文类聚》《白氏六帖事类集》同,《太平御览》卷967所载则为“下山,一大溪”,《事类赋》注同,无论是度山还是下山(原文似当以“度山”为是),都只是说离开现在所在的山,来到一条大溪边,而并没有说要进入某个洞穴。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而刘阮故事为《续齐谐记》所袭取,文本情况则有所改变。就与前举相应文本的情况来看,《补注蒙求》引文述二人入山,“因过水,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重刊增广分门类林杂说》作“因过水,行里许,又度一山,出一大谿”,《剡录》载“因过水,深四尺许,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绿窗新话》作“因行,度一山,出大溪”,《舆地纪胜》作“浮波而下,遂行数里,溪山云雾甚异人间”,《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作“迷失道路,忽逢一溪,过之”。此外,《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作“因过水,深四尺许,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与《剡录》所引完全一致。《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图卷》此段画面榜题改作“因负药筥,以锄挺探水,水才四尺许。二人褰裳渡之,行及一里余,得小径,又度一山,又见一溪焉”,也可看出与《剡录》所引有渊源关系。而通过对读,则可知“因过水,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大体上保持了《幽明录》的旧有叙述,可以认为是较为接近《续齐谐记》原文的表达,虽然在文字上相比《幽明录》已经有所增益,但仍然只是说经过一个山头,出至大溪边,也仍然没有说进入某个洞穴,可见只是基于旧有文本的一种阐释性转写,并没有添加更多的后代因素。

然而,尽管相应的文本变化不大,在较完整的文本中如《剡录》《绿窗新话》所录也未见有关洞窟的表述,但《补注蒙求》《重刊增广分门类林杂说》所录则均见有“刘阮从此山洞口去」的表述。此一描述后为《历世真仙体道通鉴》所袭,至《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图卷》则除文字有所增衍以外,更另绘有山洞场景。那么,似乎可以认为《续齐谐记》很可能在《幽明录》刘阮故事文本的基础上增添了新的洞窟细节。此种文本上的添改,与前述阐释性转写不同,是有意识的添改。当然,所谓有意识并不是说有意新变,而很可能只是基于洞窟传说的流行性或受道教洞天说影响的预设认知,对文本进行符合当下意识的“合理性”改造。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

这一附加入洞窟细节的新文本,显然符合曹唐个人所具备的道教洞天知识预期,他的系列拟诗以刘阮所到为洞府,正反映了此种文本改造与认知体验。可与曹唐拟作对比的是,裴鉶《传奇》有元彻柳实故事,为海上遇仙,而明言“昔有刘阮,今有元柳”,尽管是对刘阮故事的仿作,体现的却是海山仙岛的当下经验。有意思的是,杜光庭记录72福地,却还只是说“天姥岑,在台州天台南,刘阮迷路处”,并没有说刘阮所入为洞天,或许是不接受这一新的文本。不过,到北宋天台山道士王松年转载该故事,则在天姥岑基础上,增出“迷入桃源洞”一说。南宋地志所载刘阮所到处,传闻不一,不仅指某山,也有了某洞的传说。至明初王子一作杂剧《刘晨阮肇误入桃源》,更将刘阮所到明确改作“天台山桃源洞”。这一改作未必是源自《续齐谐记》的文本效应,而可能是受到宋元时代天台桃源的风物传说影响,并且也显然符合后代对神仙洞府的一般认知。而结合《续齐谐记》的转写与改作,则可以知道,如果不是绕开文本本身的表达或者对文本进行改造,另行附加如道教洞天说或者借助其他文本如袁柏根硕等洞窟传说,便不能获得《幽明录》所载刘阮故事属于洞窟传说的认识。

二、刘阮故事的内层:从入山遇仙到神女接引

《法苑珠林》将该故事列入“潜遁篇”,仅就篇题而言,直观的理解可能是该篇应当讲述隐者、隐士或者避世潜藏之故事,这也符合刘阮入山,进入与人间不同的空间的基本叙述。但据“述意部”所述,该篇之旨则是“圣贤应世,影迹无方”,“语其佛理,则声闻以上;谈其隐沦,则遁仙高士。世有可善,故出善应之;世有可恶,故出恶应之”,虽然也提到隐沦,却是以应世为主。“引证部”所引佛经故事共4则,3则讲巧智应对,1则讲前世福报,颂称“潜遁巧变,善弄冥驰”,“福应所感,冥运投机。静也冲默,动也神辉”,“隐显叵测,真伪难议”,同样虽提到潜遁,但也是偏于显化,与“述意部”相合。随后的“感应缘”所引《高僧传》《神仙传》等诸故事,大体也都是讲述应世化现。而该书所引《幽明录》3则故事,就故事类型而言,洛下男子洞穴遇仙人、黄原随犬入洞穴遇神女与刘阮故事一样,都是遇仙故事。就“潜遁”的题旨而言,则天台二女以及洞中仙人或神女,便是应世化现的“遁仙高士”。《太平广记》将刘阮故事列于“女仙”目下,正与《法苑珠林》的处理相合。应该说,这种理解也确实部分符合《幽明录》收录神鬼异事的性质。但是如此一来,对该故事的理解,便应由刘阮入山遇二女,转变为二女化现接应刘阮。就文本自身而言,则是故事类型的位移,当然也是文本层次的增益。

刘晨阮肇误入桃源

《太平广记》天台二女的凸显,反映读者阅读时的聚焦所在。在剥离了入山、遇仙的外层叙事后,故事的内核则集中于二女如何接引刘阮,即美女相伴居停半年的种种细节。诸类书所节录的文字基本上仅为梗概,实际上仅保留故事的外核,在涉及二女的层面上几乎没有参考价值。就前举较完整的文本看来,《幽明录》讲述二女在溪边接引刘阮,首先是二女“姿质妙绝”,仅言美色,未说是仙女;其次二女所居铜瓦屋内则“各有一大床,皆施绛罗帐,帐角悬铃,金银交错”,所食则胡麻饭、山羊脯及牛肉,丰赡富丽而已,人间豪族也可做到;从“酒酣作乐,刘阮忻怖交并”的表述可以看出,二人显然也未以为是仙乡。而“至暮,令各就帐宿,女往就之,言声清婉,令人忘忧”,二女宿刘阮,如果没有下山已是七世孙的后文,则也只不过是男女交接、盘桓经年而已。此点在《续齐谐记》说得就更为直白,为“刘阮就所邀女家止宿,行夫妇之道”,不过,已不再描写刘阮忻怖狐疑,且通过二女自述,表明是“得与仙女交接”,做进一步的阐释性转写,与《幽明录》下山已隔七世的用意尚属一致。像这样附加上遇仙外壳的男女交接故事,同样也见于袁柏根硕、黄原两个故事,在文学传统上,则与神女艳情传说有关。

《事类赋》

《事类赋》

曹唐的拟诗,分别以刘阮与洞中仙女的立场来表达离别的忧伤以及对对方的思慕,正是以仙子写艳情。在这个意义上,若将“游仙窟”看作是对刘阮故事的戏拟,尽管没有文本上的直接依据,却与读者的阅读体验是一致的。而《事类赋》注引《幽明录》,虽然未涉细节,仅说留半年而已,正文却作“神女尝食于二郎”,径目二女为神女,显然是出于神女文学的阅读经验,透露出吴淑对刘阮艳遇的意会。至于《绿窗新话》标目作《刘阮遇天台女仙》,虽然形式上尚可以看出《法苑珠林》《太平广记》之痕迹,但考虑所录并非《幽明录》的含蓄文本,而是《续齐谐记》的露骨文本,并且全书所选俱是风流韵事,刘阮故事所在的上卷更全为艳遇私通之事,无疑也是出于艳情消费的考量。而王子一说刘阮遇女是“恰做了襄王一枕高唐梦”,二女配刘阮是“效文君私奔相如,比巫娥愿从宋玉,似莺莺暗约张生,学孟光自许鸿梁”,不仅目二女为神女,更比作奔女。

可见,入山也好,遇仙也罢,大抵可以忽略不计,所谓“人神恋爱”,虽然有类型学上的意义,却无疑是太过美好的想象,实际上,对于一般读者而言,引起持续关注与兴趣的,并非神仙,只是露水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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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苑珠林

    《法苑珠林》

    值得注意的是,《法苑珠林》所引《幽明录》,除刘阮故事以外,还有洛下男子、黄原等两个故事。后二者均明确提到“洞窟”是典型的误入洞窟故事。释道世选取这三个故事时是否也将刘阮故事看作同一类型的洞窟传说,难以确认。单就刘阮故事本身而言,则无论是《法苑珠林》《太平御览》所录较完整的文本,还是其他类书节录的文本,均未曾提及“洞窟”。从有关文本情况来看,《法苑珠林》引文述二人入山,为“没水,逆流行二三里,得度山,出一大溪”,《太平御览》卷41所载无“没水”等事,仅作“度山,出一大溪”(《太平广记》所引《神仙记》作“遂渡山,出一大溪”),《艺文类聚》《白氏六帖事类集》同,《太平御览》卷967所载则为“下山,一大溪”,《事类赋》注同,无论是度山还是下山(原文似当以“度山”为是),都只是说离开现在所在的山,来到一条大溪边,而并没有说要进入某个洞穴。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而刘阮故事为《续齐谐记》所袭取,文本情况则有所改变。就与前举相应文本的情况来看,《补注蒙求》引文述二人入山,“因过水,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重刊增广分门类林杂说》作“因过水,行里许,又度一山,出一大谿”,《剡录》载“因过水,深四尺许,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绿窗新话》作“因行,度一山,出大溪”,《舆地纪胜》作“浮波而下,遂行数里,溪山云雾甚异人间”,《重修政和经史证类备用本草》作“迷失道路,忽逢一溪,过之”。此外,《历世真仙体道通鉴》作“因过水,深四尺许,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与《剡录》所引完全一致。《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图卷》此段画面榜题改作“因负药筥,以锄挺探水,水才四尺许。二人褰裳渡之,行及一里余,得小径,又度一山,又见一溪焉”,也可看出与《剡录》所引有渊源关系。而通过对读,则可知“因过水,行一里,又度一山,出大溪”,大体上保持了《幽明录》的旧有叙述,可以认为是较为接近《续齐谐记》原文的表达,虽然在文字上相比《幽明录》已经有所增益,但仍然只是说经过一个山头,出至大溪边,也仍然没有说进入某个洞穴,可见只是基于旧有文本的一种阐释性转写,并没有添加更多的后代因素。

    然而,尽管相应的文本变化不大,在较完整的文本中如《剡录》《绿窗新话》所录也未见有关洞窟的表述,但《补注蒙求》《重刊增广分门类林杂说》所录则均见有“刘阮从此山洞口去」的表述。此一描述后为《历世真仙体道通鉴》所袭,至《刘晨、阮肇入天台山图卷》则除文字有所增衍以外,更另绘有山洞场景。那么,似乎可以认为《续齐谐记》很可能在《幽明录》刘阮故事文本的基础上增添了新的洞窟细节。此种文本上的添改,与前述阐释性转写不同,是有意识的添改。当然,所谓有意识并不是说有意新变,而很可能只是基于洞窟传说的流行性或受道教洞天说影响的预设认知,对文本进行符合当下意识的“合理性”改造。

    《历世真仙体道通鉴》

    《洞天福地岳渎名山记》

    这一附加入洞窟细节的新文本,显然符合曹唐个人所具备的道教洞天知识预期,他的系列拟诗以刘阮所到为洞府,正反映了此种文本改造与认知体验。可与曹唐拟作对比的是,裴鉶《传奇》有元彻柳实故事,为海上遇仙,而明言“昔有刘阮,今有元柳”,尽管是对刘阮故事的仿作,体现的却是海山仙岛的当下经验。有意思的是,杜光庭记录72福地,却还只是说“天姥岑,在台州天台南,刘阮迷路处”,并没有说刘阮所入为洞天,或许是不接受这一新的文本。不过,到北宋天台山道士王松年转载该故事,则在天姥岑基础上,增出“迷入桃源洞”一说。南宋地志所载刘阮所到处,传闻不一,不仅指某山,也有了某洞的传说。至明初王子一作杂剧《刘晨阮肇误入桃源》,更将刘阮所到明确改作“天台山桃源洞”。这一改作未必是源自《续齐谐记》的文本效应,而可能是受到宋元时代天台桃源的风物传说影响,并且也显然符合后代对神仙洞府的一般认知。而结合《续齐谐记》的转写与改作,则可以知道,如果不是绕开文本本身的表达或者对文本进行改造,另行附加如道教洞天说或者借助其他文本如袁柏根硕等洞窟传说,便不能获得《幽明录》所载刘阮故事属于洞窟传说的认识。

    二、刘阮故事的内层:从入山遇仙到神女接引

    《法苑珠林》将该故事列入“潜遁篇”,仅就篇题而言,直观的理解可能是该篇应当讲述隐者、隐士或者避世潜藏之故事,这也符合刘阮入山,进入与人间不同的空间的基本叙述。但据“述意部”所述,该篇之旨则是“圣贤应世,影迹无方”,“语其佛理,则声闻以上;谈其隐沦,则遁仙高士。世有可善,故出善应之;世有可恶,故出恶应之”,虽然也提到隐沦,却是以应世为主。“引证部”所引佛经故事共4则,3则讲巧智应对,1则讲前世福报,颂称“潜遁巧变,善弄冥驰”,“福应所感,冥运投机。静也冲默,动也神辉”,“隐显叵测,真伪难议”,同样虽提到潜遁,但也是偏于显化,与“述意部”相合。随后的“感应缘”所引《高僧传》《神仙传》等诸故事,大体也都是讲述应世化现。而该书所引《幽明录》3则故事,就故事类型而言,洛下男子洞穴遇仙人、黄原随犬入洞穴遇神女与刘阮故事一样,都是遇仙故事。就“潜遁”的题旨而言,则天台二女以及洞中仙人或神女,便是应世化现的“遁仙高士”。《太平广记》将刘阮故事列于“女仙”目下,正与《法苑珠林》的处理相合。应该说,这种理解也确实部分符合《幽明录》收录神鬼异事的性质。但是如此一来,对该故事的理解,便应由刘阮入山遇二女,转变为二女化现接应刘阮。就文本自身而言,则是故事类型的位移,当然也是文本层次的增益。

    刘晨阮肇误入桃源

    《太平广记》天台二女的凸显,反映读者阅读时的聚焦所在。在剥离了入山、遇仙的外层叙事后,故事的内核则集中于二女如何接引刘阮,即美女相伴居停半年的种种细节。诸类书所节录的文字基本上仅为梗概,实际上仅保留故事的外核,在涉及二女的层面上几乎没有参考价值。就前举较完整的文本看来,《幽明录》讲述二女在溪边接引刘阮,首先是二女“姿质妙绝”,仅言美色,未说是仙女;其次二女所居铜瓦屋内则“各有一大床,皆施绛罗帐,帐角悬铃,金银交错”,所食则胡麻饭、山羊脯及牛肉,丰赡富丽而已,人间豪族也可做到;从“酒酣作乐,刘阮忻怖交并”的表述可以看出,二人显然也未以为是仙乡。而“至暮,令各就帐宿,女往就之,言声清婉,令人忘忧”,二女宿刘阮,如果没有下山已是七世孙的后文,则也只不过是男女交接、盘桓经年而已。此点在《续齐谐记》说得就更为直白,为“刘阮就所邀女家止宿,行夫妇之道”,不过,已不再描写刘阮忻怖狐疑,且通过二女自述,表明是“得与仙女交接”,做进一步的阐释性转写,与《幽明录》下山已隔七世的用意尚属一致。像这样附加上遇仙外壳的男女交接故事,同样也见于袁柏根硕、黄原两个故事,在文学传统上,则与神女艳情传说有关。

    《事类赋》

    《事类赋》

    曹唐的拟诗,分别以刘阮与洞中仙女的立场来表达离别的忧伤以及对对方的思慕,正是以仙子写艳情。在这个意义上,若将“游仙窟”看作是对刘阮故事的戏拟,尽管没有文本上的直接依据,却与读者的阅读体验是一致的。而《事类赋》注引《幽明录》,虽然未涉细节,仅说留半年而已,正文却作“神女尝食于二郎”,径目二女为神女,显然是出于神女文学的阅读经验,透露出吴淑对刘阮艳遇的意会。至于《绿窗新话》标目作《刘阮遇天台女仙》,虽然形式上尚可以看出《法苑珠林》《太平广记》之痕迹,但考虑所录并非《幽明录》的含蓄文本,而是《续齐谐记》的露骨文本,并且全书所选俱是风流韵事,刘阮故事所在的上卷更全为艳遇私通之事,无疑也是出于艳情消费的考量。而王子一说刘阮遇女是“恰做了襄王一枕高唐梦”,二女配刘阮是“效文君私奔相如,比巫娥愿从宋玉,似莺莺暗约张生,学孟光自许鸿梁”,不仅目二女为神女,更比作奔女。

    可见,入山也好,遇仙也罢,大抵可以忽略不计,所谓“人神恋爱”,虽然有类型学上的意义,却无疑是太过美好的想象,实际上,对于一般读者而言,引起持续关注与兴趣的,并非神仙,只是露水风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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