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必须具备最基本的三种条件,一是会生存、会求生、会死亡;二是有感觉、有感应、有作为、有喜恶;三是会思考、会分别、会判断。具备这些方可称之为人。此只属于无形无相的人,指人的精神部分。再加上一个有血有肉、有形有相的躯体,即肉体部分,二者合而为一,方成为一个真正完整的人。
人的定义,乃精神与肉体二者合为一体,为有形与无形之有机结合。人为万物之灵,当人有形有相的肉体消失或死亡后,则可能变成仙佛或鬼神,其属于无形无相的精神面。因此,仙佛鬼神等,是看不见、摸不着,只能意会,很难言传。也就是说,人与神鬼最大之区别,全在肉体之有无。
假如光具有形有相的肉体,而无形无相的精神部分,却残缺不全或不俱备,则必然不是人,当属于低于人的动物或植物之类。例如,植物只会生长与死亡,却无法思考、分别和反应。此因无形无相的精神部分不全。犹如有人受了重伤或大疾病而未死亡,已无法反应、没有知觉之状态,我们称之为植物人。
人之所以被称为万物之灵,之所以优异、有别于其他动物或植物,诚乃由于人的思考力、分辨力、感受力、判断力、反应力、求生力等较为高明。换言之,人与其他动物、植物之所以有较大之分别,最大的差异完全在于精神面的高低和优劣。
我们了解人的精神面与肉体面,有形相和无形相的相关条件后,继而便引入了“三魂”与“七魄”的概念。简单而言,“三魂”指的是人无形无相的精神面,“七魄”指的是人有形有相的肉体。
当人死亡的时候,即意味着人的精神与肉体即将产生天大的转变、转化。有称人死亡为“过身”,换个身躯罢了。此意味着人的肉体死亡了,但人的精神不死。
有很多人不相信有三魂、七魄的存在。甚至视其为迷信。有人会提出质疑:如何能证明人有三魂、七魄的存在?
下面对“三魂”一说,进行细致探讨。何谓三魂?前面已经说过,三魂属于人的精神部分,其必须具备三个无形无相的基本条件,即:生魂、灵魂、觉魂。任何有生命的一切生物,都可能具备了三魂之其一、其二或其三,并且有其强弱、高低、优劣、盈缺等差别。
人为一切生物中,唯一“三魂”俱备的,圆满无缺者。其他的一切生物,往往是三魂残缺不全,或者较为低劣薄弱。因而称人为万物之灵,甚至成为一切万物的主宰者,乃因人三魂俱备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