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的生态观强调人与生态自然万物同生共运的浑然一体,强调生态系统的自然、和谐、生命和健康,反映道、天、地、人之间的自然生态平衡关系。“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是道教生态美的总纲,是道教生态和谐美的最高境界,它反映了生态生命系统与自然生存环境系统的相互协调所展现出来的美的形式。
一、生态系统和谐美
道教认为生态系统具有规律性,这就是“道”。世界上的一切,包括天地万物和人都是从这个“道”产生的。这个“道”,即是万物之宗,又是万物之始,更是万象之源,使天、地、人等宇宙万物在“道”中实现了生态自然的和谐统一。
1 、生态系统美。道教生态美学观要求以超功利的审美体验来理解自然万物,将自然界看作是审美快感的最终来源,从而就可以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至高无上的精神审美境界。道家思想倾向于自然化、生态化,不自觉地从生态系统的角度界定了美的本质。老子的美学思想是在“道”为美这一核心思想基础上构建起来的一个美学体系。老子把美与“自然无为”之道融为一体,实际上是把美与生态过程和生态状态结合起来。庄子更是以自然主义的观点对生态自然美作了如下描述:“天地有大美而不言,四时有明法而不议,万物有成理而不说。圣人者,原天地之美而达万物之理。是故圣人无为,大圣不作,观于天地之谓也。”所以,生态所具有的本来的合乎自然的“道”是自然生态系统美的体现。而人生于自然并溶于自然,同时,又必须在自然给予的条件下才能生存,也必须遵循自然的法则才能发展。这是道教生态美学在理解人和自然关系上的基本思想。人在生态的演化过程中成为其中之一:“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也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道德经》)虽然人为四大之一,但他在宇宙中的地位并不比其他三大更高,只是生态系统之一,天、地、人,亦即自我、社会、自然三者整体和谐统一,体现了一种生态系统的自然美。万物以及包括人在内的所有生命,都是在道这一生态演变过程中产生出来的,并在这种周期性的动态平衡的节奏中维持其生存。庄子曰:“天无为以之清,地无为以之宁,故两无为相合,万物皆化生”。老庄道教生态思想最终认同了生态系统的美学意义,并在审美的精神过程中实现了生态系统的和谐统一,由此构筑了道教生态和谐美的理论基础。使道教生态和谐美成为道教生态学的理想目标,并使道教生态美成为我们认识和理解生态环境的重要标准。
2 、自然和谐美。道教生态美以自然主义为指导,强调人和自然是一个整体。《太平经》中曰:“天气自然,共为天地之性也。”《妙真经》曰:“自然者,道之真也。”自然是生育天地万物的本原,人应该遵循自然规律,协调阴阳,顺应自然,维护自然生态,保持和谐,才符合自然规律,才是最美的。道教对“自然美”无以复加的重视,是有其哲学、美学的深刻根源的。这根源来自道家的哲学核心,即“道法自然”的根本原则。道教生态美把整个宇宙看成一个大的生态自然系统……一个生生不止、永不停息的自然生态。只要将人类和自然界的天地万物都置于自然和谐统一之中,才是人和天地万物的生命与价值所在,才能真正体现出自然生态美。既然人是从天地自然万物中产生的,因此,人就应该顺从天地自然万物,“顺之以天理,应之以自然”,才是一种美。
二、生命与生命的和谐美
生命世界蓬勃旺盛、永恒不息充满着生命力,生命之间相互支持,所有生命浩然同流,同根同生,形成一个美妙和谐的生命系统。“尊生者,全生之谓。”“和,相应也。”自然界通过自然万物之间的交流融合、协同合作最终实现了自然界的和谐共生。
1 、人的生命和谐美。道教强调生命的和谐美就是强调对人的生命的尊重,承认生命的价值,并认为生命是极其珍贵的并应得到最美好的歌颂和赞美,让生命升入永恒存在的境界。“天生万物,人为最贵也。人身包含天地,无所不法。”道教主张男女性别比例的和谐。《太平经》认为,“男女者,阴阳之本也。”道教生育观主张“天地之性,半阴半阳”,“故男不能独生,女不能独养”。《太平经》强烈反对歧视妇女、残害女婴的陋习。认为“今天下失道以来,多贱女之,而反贼杀之,令使女子少于男,故使阴气绝,不与天地法相应……灾害益多,使王治不得平。”这种注重人口生态平衡的理性生育观是道教生态和谐美的重要体现。道教医学则认为“人是一个小乾坤”,为此,必须使身体上的各种生理指标达到平衡。陶弘景在《养性延命录》说“欲延年少病者”要做到少欲、少事、少语、少愁、少怒、少恶等。这虽然不是具体的生理健康标准,但它是身体内部健康的需要,代表了一种身体内部的和谐美。
2 、人与动物的和谐美。道教要求人们要爱及昆虫草木鸟兽,爱及山川河流,日月天地,不要无辜伤害任何生命。“昆虫草木尤不可伤。”应观察天地变化之机,分辨万物生长之利,以促进生命的发展,使万物生命各尽其年。“日月合明,昆虫遂性,至化无边,神真协替,世作长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出人和动物之间相互尊重、相互依存的生态和谐美。另外,道教主张生物竞争的和谐美。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适者灭亡,是各种生物进化的客观规律。“天生天杀,道之理也”。生物之间必定经历生存竞争。在生态自然中,生物的种内竞争和种间竞争过程中要接受自然界的考验,拥有适应于生存竞争的生物性状的那些生物便被保留了下来,不适应者便被自然所淘汰,生物的“强壮”和“健康”体现了生物进化过程中生命的和谐美。
三、生命与环境的和谐美
人物同源是道教生态美的重要思想,“一切含识乃至畜生、果木石者,皆有道性也”。所以,世间万物互相依存、和谐共处、不可分离。“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同体。”生命与环境在共同进化过程中和睦共处,生命与环境互惠共生融为一体。生命和万物都具有喜怒哀乐的情感,人与万物,人与人之间,人自身都应该和乐融洽,相互尊重不相伤害,才使万物遵循其生态自然运作的法则,体现出生态自然美。
1 、得一和合守仁美。得一也就是合一,天地、万物、人类皆与大道和合,毫无间隔,得一和合的状态是天地间最完美的境地。老子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这里的“清”“宁”“灵”“盈”“生”“贞”等不但具有生态学意义,而且体现了道教生态特有的得一和合美。此外,道教生态美还把“戒杀生”作为处理人与环境的关系的一个原则。葛洪在《内篇·微旨》指出:“山水草木,井灶洁池,犹皆有精气,人身体亦有魂魄,况天地万物之至大者,于理当有精神。”并指出:不要杀伤一切物命,不要烧野田山林,不要妄伐树木,不要妄摘草花,不要以毒药投渊池江海中,不要妄凿地毁山川,不要冬天发掘地中蛰藏虫物,不要妄上树探巢破卵,不要惊吓鸟畜,等等。“守仁不杀”行为美成为道教生态和谐美的重要规范。
2 、五行生克循环美。道教用传统的“五行”理论阐述了五行相生相克生态自然循环往复的美丽图画。《阴符经》曰:“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旨在强调人们的行为美要符合自然生态的规律,不要违背自然。因为五行之间生克顺逆关系是自然的内在理性,其生自然而然,其克亦不知不觉。人们只要懂得自然的理性,发现其中内在的奥妙,就可以“见之者昌”,为人必能内外沟通、自然和谐;为生必能用之有度、细水长流。五行生克美体现了一种生命与环境的和谐美。自然环境的生态平衡,有利于形成生命与环境的和谐。“天地万物生生化化,顺其自然,不失其序也。维持自然界的循环系统,恢复自然界应具有的生态环境美是人类的重要责任,是人与自然关系发展过程中形成新的生态审美观,并成为人类与环境和睦相处的必然要求。
总之,道教生态和谐美将更加要求人类发展与自然界的伙伴合作关系,呼唤人类的生态和谐审美意识和环境伦理道德修养,使道教生态和谐美在生命和环境的自然和谐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赵芃
( 作者系四川大学道教与宗教文化研究所博士研究生 )
(原载《中国宗教》 2004 年第 4 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