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福建讯 近日,泉州市民宗局深入泉港区、惠安县、石狮市、晋江市、台商投资区等重点县市,督查各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宗教活动场所收留弃婴孤儿活动相关情况。
检查组要求各地按照有利于弃婴孤儿成长的原则,有效施行分类安置已收留抚养的弃婴孤儿工作,严格落实办理代(寄)养手续,不得私自收留弃婴孤儿。对尚未办理落户的92名孤儿,各地应在11月30日前依照有关规定集中解决落户问题。督查组强调,应保障孤儿弃婴合法权益,积极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体系并发放基本生活费,确保孤儿在入学、医疗、康复、就业等方面享受国家同等待遇。
目前,泉州市有177处宗教活动场所收留抚养弃婴孤儿576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