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汉顺帝(126—144)年间,留侯张良八世孙张道陵,以太上之道立教,一般认为,祖天师张道陵所开立的“正一盟威之道”,标志着道教的正式形成。那么,从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来看,张道陵尊道立教具有什么样的重要意义呢?我以为,尊道是引人追求至真,立教则是导人达于至善。本文拟对此进行初步的探讨。
一、尊道:对民间信仰的整合与提升
中国传统的民间信仰,以鬼神崇拜为主要内容。古人从“万物有灵”的观念出发,认为天地日月、河海山岳,都有主司的神灵。又认为,人死之后,灵魂离开肉体,即变成鬼。由此在古代的信仰世界中,逐渐形成了一个包括天神、地祇和人鬼的庞大神灵系统。而对鬼神的崇拜方式,则主要反映在祭祀上。祭祀鬼神,在中国古代被认为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左传》说:“祀,国之大事也。”又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将祭祀与军事并列,可见其重视程度。孔子说,禹“菲衣食而致孝乎鬼神”。夏禹治水很劳苦,他宁愿衣食简单点,但孝敬鬼神的祭祀却从不马虎。从先秦以至秦汉,立祠祭祀鬼神的风俗长盛不衰。汉武帝即位后,“尤敬鬼神之祀”,新增了不少神祠。由于统治者的提倡,祠奉鬼神的数量不断增多。至汉哀帝时(前7年—前1年),朝廷遣官致祭的神祠就有七百余所,“一岁三万七千祠”。王莽篡汉后,崇拜鬼神更滥,“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用三牲鸟兽三千余种”。除官方祠祀外,民间所立神祠,更是不计其数。
张道陵入蜀,面对的是当地“俗好巫鬼”、“俱事鬼神”的习俗。张道陵在传教过程中,一方面“因俗为制”,不排斥民众的鬼神信仰。同时又告诉民众,当地原来所崇信的鬼神,多属“六天故气”。这些鬼神“擅行威福,责人庙食,求人飨祠,扰乱人民,宰杀三牲,费用万计,倾财竭产,不蒙其佑,反受其患,枉死横夭,不可称数”。现在,太上老君已用“三天正法”除去“六天故气”,“周天匝地,不得复有淫邪之鬼”。(见陆修静《道门科略》)
用“三天正法”革除“六天故气”,实际上就是将以前邪正不分的鬼神崇拜,以是否合道利民为标准,来进行清理。神之所以为神,就在于其遵道而行,以利民为心。这样的神,才值得祭祀祈祷。若求民血食,费民财物,则是邪神。这样的神,不值得祭祀。若祭祀之,则是淫祀。
张道陵一方面不排斥民众对正神的祭祀,同时又指出,信仰的核心不在于此。《老子道德经想尔注》说:“天之正法,不在祭啜祷祠也。”信仰的核心在于信道。道乃是宇宙万化的根本。《想尔注》中说:“道者,天下万事之本也。”
张道陵又进一步指出,道本身即是最高的神。《老子想尔注》说,“一者道也”,“一散形为气,聚形为太上老君”。这种“神源于道”的道神一元论思想,对民间鬼神信仰的提升,有着重大的意义。
“神源于道”,彰显了神依道而行。既然神依道而行,因而神意即体现着天道。敬神之人,应该做到“是道则进,非道则退”,以臻于“孔德之容,惟道是从”的境界为目标。
可见,张道陵在传统的鬼神信仰中注入了道的内涵,从而提升了信仰的层次。人们信奉神灵,不仅在于神能消灾免祸,赐福生财,更在于神与道通,由敬神可进而体悟大道。
二、衍道:对道家思想的继承和弘扬
春秋战国时期,诸子勃兴,百家争鸣,形成了儒家、道家、墨家、法家、阴阳家、名家等众多学派。诸子百家中,除儒道两家在后世一直流传外,其他各家都中绝了。我们知道,儒家的长久传世,是因为自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历代封建王朝,都以儒家思想来治理国家,教化民众。也就是说,儒家的长期流传,是由政治体制作为保障的。至于道家思想,虽然在汉初也曾一度被奉为政治上的指导思想,但在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后,即走向了一条与儒家不同的发展道路。
道家思想之所以能够在儒家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情况下,长期流传而未曾中断,与道教对它的继承和弘扬有极大的关系。
张道陵创教之始,即奉老子为道祖,以《道德经》作为教化信众的基本经典。为帮助信众理解《道德经》,他亲自撰写《老子道德经想尔注》。他的注解与文士的注解不一样,不尚空谈,而是以指导实践为依归。他提出了“道诫”的概念,以形象的话语对抽象的“道”进行了诠释。要求人们“奉道诫,积善成功,积精成神”,以获仙寿。“道诫”又具体化为“想尔九戒”:“行无为,行柔弱,勿先动;行无名,行清静,行诸善;行无欲,行知止足,行推让。”这样,奉道之人就有了行为准则,知道如何做才是合道的。
张道陵注解《道德经》,以《道德经》教化信众,为《道德经》在民间的普及,做出了重要贡献。史载汉代天师道的信众,人人都诵习《道德经》。为进一步确立《道德经》作为道教圣典的地位,系师张鲁亲自删定《道德经》为五千字,史称“系师定本”。
从张道陵创教以来,直至今日,道教中人一直奉《道德经》为圣典。历代道教徒学道修真、济世度人,莫不潜心研习、领悟《道德经》的主旨,或作注疏,或著宏论,畅阐经义,抒发心得,传扬大道,启迪世人。而这一尊崇《道德经》、阐扬《道德经》思想的传统,即是由张道陵开启的。
汉代天师道所施行的教化,其中就包括对老子思想的实践。如教民诚信,不欺诈,就遵循《道德经》所说的“言善信”的主张和“信不足焉,有不信焉”的告诫。对犯法者先赦免三次,然后才用刑,就体现了《道德经》的慈爱思想。令各祭酒于道路旁设“义舍”,内置米肉供行人食用,就体现了《道德经》所说的统治者要让人们“实其腹”的主张。
三、信道: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人生境界
追求功名富贵,自古以来就是很多人的人生理想。这种人生理想当然无可厚非,但没有超越性,缺乏终极关怀。儒家提出了三不朽说:“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不朽。”(见《左传》)
张道陵创立的道教,则为人们提供了另一种人生理想,就是得道成仙,生命永恒。张道陵在《老子道德经想尔注》中指出,畏死乐生乃是人的本性。那么,人有无可能逃脱死亡的厄运呢?回答是肯定的。注文中说:“生,道之别体也。”道的重要特性就是生,人若能法道而行,便能与道一样永生。可惜世俗俗之人“闻道不能行,故老,老不止,早已矣”。因此,《想尔注》宣称:“不知长生之道,身皆尸行耳。”什么是“尸行”呢?“非道所行,悉皆尸行耳。”学道之人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不行“尸行”,一切遵道而行,最终就能获得生命的永恒。
张道陵反对“仙自有骨录”的命定论,认为人人都能得道成仙。《想尔注》中批评说,有的人“才通经艺,未贯道真,便自称圣”,“不劝民真道可得仙寿,修善自勤,反言仙自有骨录,非行所臻,云无生道,道书欺人。此乃罪盈三千,为大恶人。”
既然成仙之人并非命中注定,而是“行所臻”,那么,通过什么样的行为,可以获得仙寿呢?《想尔注》提出了三条原则:
第一,结精自守。《想尔注》认为,“精”是人生存的根本,“精者,道之别气也,入人身中为根本。”人的躯体不过是“精”的载体:“身为精车,精落故当载营之。”因此,人只有宝精不失才能长生。注文中说:“古仙士实精以生,今人失精以死,大信也。”那么,如何才能宝精不失呢?《想尔注》提出的方法是“积精成神”。这便是后世内丹学“炼精化气”、“精气化神”之说的渊源。积精成神的前提是“结精自守”:“精结为神,欲令神不死,当结精自守。”
第二,清静无欲。《想尔注》认为,清静无欲乃是道的本性:“道常无欲,乐清静,故令天地常正。”因此,“道人当自重精神,清静为本”,做到“情性不动,喜怒不发,五脏皆和同相生,与道同光尘也”。
第三,多积善功。《想尔注》认为,“行善,道随之;行恶,害随之也”。要达到宝精长生的目的,还必须多积善功。对于宝精和善行的关系,注文中打比喻说:“精并像池水,身为池堤封,善行为水源,若斯三备,池乃全坚。心不专善,无堤封,水必去。行善不积,源不通,水必燥干。”可见善行是生命之“池”的活水源头。故求长生者,“百行当修,万善当著”。
做到以上三条要求,关键是要信道。“欲求仙寿天福,要在信道,守诫守信,不为贰过。”俗人虽畏死乐生,但由于“端不信道,好为恶事”,终不免一死。诚心信道之人,严守道诫,故能得长生仙寿。
《想尔注》给人们树立了一个理想人格,就是“自威以道诫,自劝以长生”,即自觉地以道所规定的戒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以长生仙寿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
《想尔注》所阐述的长生成仙的人生理想,为人们提供了一种终极关怀,为人们实现人生的价值,开辟了一个新的方向。千百年来,这一理想吸收了无数的奉道之士为之探索,为之献身。
四、奉道:为人们提供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张道陵不仅提出了得道成仙的人生理想,而且了阐述了以此理想为指导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的最重要的特征就是“唯道是从”。《想尔注》中指出,学道之士“但归志于道,唯愿长生,如天下谷水之欲东流归于海也。”
学道之人不贵宝货。《想尔注》云:“(难得之货)道所不欲也。行道致生,不致货。货有为,乃致货妨道矣。”
学道之人不贪宠、求荣。《想尔注》云:“道不喜强求尊贵,有宠辄有辱。……必违道求荣,患归若身矣。”又云:“有荣必有辱,道人畏辱,故不贪荣。”
学道之人亦不思建功扬名。《想尔注》云:“名与功,身之仇。功名就,身即灭,故道诫之。”
学道之人还应“不随俗转移”。《想尔注》云:“求生之人,与不谢,夺不恨,不随俗转移,真思志道,学知清静,意当时如痴浊也。以能痴浊,朴且欲就矣。然后清静能睹众微,内有清明,不欲于俗。”
学道之人的处世原则是:“宁施人,勿为人所施;宁避人,勿为人所避;宁教人为善,勿为人所教;宁为人所怒,勿怒人;分均,宁与人多,勿为人所与多。”
总之,学道之人“于俗间都无所欲”,“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唯一心向道,志求长生。
《想尔注》为人们阐述了一种迥异于世俗之人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紧紧围绕修道成仙的价值目标,摒弃一切不合修道要求的世情俗态,清虚自守,卑弱自持,无论顺境逆境,始终一如地追求崇高的精神境界。千百年来,无数的道教人士按此方式,在生活中修道,在修道中生活,成为中国文化的一道亮丽风景线。
五、弘道:为社会提供了一种新的教化体系
推崇道德,注重伦理教化,是道教的重要特征之一。道教的道德规范,与社会主流道德规范是一致的。牟钟鉴先生指出,“道教道德的第一个特色是以神道的方式容纳古代社会的主流的和普遍的道德,而不自己另起炉灶”。虽然道教关于道德规范的内容与儒家基本相同,但在教化方式上,则突出神灵监察和善恶报应,从而形成了一种独特的教化体系。这种教化体系,即发端于张道陵所创立的正一盟威道。
据史料记载,张道陵天师以廉耻教人,订立条制,令有疾病者疏记其生身以来所犯过错,作文书三通,分别放到山上,埋到地下,沉入水中,谓之“三官手书”。与神明盟誓,终身不得复犯,谓之“首过”。道民因惧怕患病,皆遵守戒约。张道陵还设立二十四治以教化民众,要求教徒每年在一定时候会集治所,祭酒负责检查教徒有无违反禁约的行为,同时“三宣五令,令民知法”。“会竟民还家,当以所闻科禁威仪敕大小,务共奉行。如此,道化宣流,家国太平。”(见陆修静《道门科略》)
张道陵在《想尔注》中还把道德行为的善恶与生命问题的终极解决连在一起,以增强人们为善去恶的自觉性。。注文中说,“道设生以赏善,设死以威恶。”“俗人不能积善行,死便真死,属地官去也。”而“信道行善,无恶迹”的人,则能“避世托死过太阴中,复生去为不亡”。
张道陵开创的把伦理道德同神灵信仰和成仙追求结合起来的教化方式,一直在道教中传承下来。
道教的伦理教化,利用民间对神灵的信仰而设教,从而对民众产生至为深刻的思想影响力和行为控制力。道教认为天地之间有专司人功过的神灵,神有严密的机构,无数的下属,对一切人的行为进行着监察登记。葛洪《抱朴子内篇•微旨》说:“按《易内戒》及《赤松子经》及《河图纪命符》皆云,天地有司过之神,随人所犯轻重,以夺其算,算减则人贫耗疾病,屡逢忧患,算尽则人死。”道教还认为,人身中也有无数的神灵,称为“身神”,他们也随时向天上的司命之君报告人的善恶行为。《太平经》说:“为善亦神自知之,恶亦神自知之,非为他神,乃身中神也。”《无上秘要》说,人身中有三官六府、三万六千神,这些“三官六府”同天上神界的三官六府是上下相应相通的,身神就是实现天人上下相通的使者,“人身行恶,身神亦奏之三官;人身行善,则庆其仙名。生死罪福,莫不先由身神”。道教认为,人的身中还有上、中、下“三尸”。“三尸之为物,虽无形而实魂灵鬼神之属也。……每到庚申之日,辄上天白司命,道人所为过失。”此外,还有常住每家每户的灶神,也上天汇报此家人的善恶。总之,“天之照人,与镜无异”,人的一言一行,乃至起心动念,都不能逃过神灵的明察。神灵依据所掌握的人的善恶功过,进行报应赏罚,小过减其福寿,大善功德则增其福禄寿数,善恶报应,丝豪不差。这种极具威慑力的教化,宋代以来以通俗的劝善书《太上感应篇》、《文昌帝君阴骘文》、《关圣帝君觉世真经》等形式推广普及于民间,影响极为深远,对维护中国古代的社会秩序和伦理规范,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道教还创立了一种叫做“功过格”的自我监督机制。即在一个簿子上设立“功”、“过”二格,凡做善事一件,即记在“功”格内,做恶事一件,甚至恶念一闪,即记在“过”格内,每月检查一次,察看自己功多还是过多,以此自省。《警世功过格》说:“善恶之分,如丝染皂;善恶之报,如影随形。苟改过以为良,亦从凶而反吉;倘执迷而不悟,终怙祸而遭殃。”希望人们有过则改,“凡诸过恶而能改行迁善者,其功十倍”。可见,功过格对人们的行为起着自我激励和自我儆惧的双重作用。它同劝善书一样,对中国社会生活产生了广泛的影响。
道教的伦理教化,还与成仙信仰相结合。历代各道派,都宣扬行善积德为成仙之基。《太平经》说:“神仙之人,皆不为恶者,各惜其命,是善之证也。”葛洪《抱朴子内篇》中说:“欲求仙者,要当以忠孝和顺仁信为本,若德行不修,而但务方术,皆不得长生也。”并把这种纲常名教与道教的道戒融合为一,要求信徒们必须人人遵守,不得违犯。他说:“览诸道戒,无不云欲求长生者,必欲积善立功,慈心于物,恕己及人,仁逮昆虫,乐人之吉,愍人之苦,赒人之急,救人之穷,手不伤生,口不劝祸,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人如己之失,不自贵,不自誉,不嫉妒胜己,不佞谄阴贼,如此乃为有德,受福于天,所作必成,求仙可冀也。”相反,如果“憎善好杀,口是心非,背向异辞,反戾直正,虐害其下,欺罔其上,叛其所事,受恩不感,弄法受赂,纵曲枉直,废公为私,刑加无辜,破人之家,收人之宝,害人之身,取人之位,侵克贤者,诛戮降伏,谤讪仙圣,伤残道士,……教人为恶,蔽人之善,危人自安,佻人自功,坏人佳事,夺人所爱,离人骨肉,辱人求胜,取人长钱,还人短陌,决放水火,以术害人,迫胁祍弱,以恶易好,强取强求,掳掠致富,不公不平,淫佚倾邪,凌孤暴寡,拾遗取施,欺绐诳诈,好说人私,持人长短,……假借不还,换货不偿,求欲无已,憎拒忠信,不顺上命,不敬所师,笑人作善,败人苗稼,损人器物,以穷人用,以不清洁饮饲他人,轻秤小斗,狭幅短度,以伪杂真,采取奸利,诱人取物”,如此等等,“凡有一事,辄是一罪,随事轻重,司命夺其算纪,算尽则死”。不仅做了这些恶事的要“夺纪”,而且“但有恶心而无恶迹者”,也要“夺算”。关于成仙所需的功德,葛洪说,“人欲地仙,当立三百善;欲天仙,立千二百善。若有一千九百九十九善,而忽复中行一恶,则尽失前善,乃当复更起善数耳。……积善事未满,虽服仙药,亦无益也。若不服仙药,并行好事,虽未便得仙,亦可无卒死之祸矣。”总之,道教把成仙信仰与道德教化结合在一起,历来强调“长生之本,惟善为基”,“积恶造罪,无由冀仙”,以激励人们行善积德。
可见,由张道陵发其端,道教一方面用赏善罚恶的神灵威力来劝戒人们遵守伦理道德,另一方面又以长生成仙的理想来引导人们自觉地遵守伦理道德;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对人们的道德行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从而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祖天师依据太上之道开立的道教,以“道“为核心,立教布化,使道的尊高、道的精神得到了崇敬,并由“神”而落实到民间;神的神圣、神的力量也依“道”进一步得到传承。在这个重要过程中,不仅在引导整合民众的精神信仰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对中华思想文化的形成与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诚如有学者所说,道教在汉末的创立,是中华民族发展史的重要历史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