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是在最原始的时代从人们关于自己本身的自然和周围的外部自然的早期认识的最原始的观念中产生的。
原始宗教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在考古发掘的旧石器中期的墓葬中,除发现死者的尸体外,还发现一些随葬品,例如工具、器皿等。这表明当时人们相信人死以后还能到另外一个世界,还要使用生产工具。万物有灵的观念,一般认为是在这个时期产生的。
中国原始宗教观念的萌芽,早在夏商以前就已产生了。据考古发现,远在二万五千年至五万年前的山顶洞人已有了灵魂信仰。山顶洞人的墓葬有了一定的规矩——即原始宗教习惯。他们以燧石、石器、石珠、穿孔兽牙等随葬。并在死者身旁撒有红色铁矿粉粒。据人类家分析,红色是血和生命的代表,由此推想,红色粉粒大概也能保护死者,使之免受侵害。于是,红色逐渐成了崇拜对象。“山顶洞人的墓葬表明人们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这正是原始宗教的信仰。”[1]陈烈先生认为这很重要,“它是万物有灵的根基,也正是旧石器时期原始宗教观念的主要内容。”[2]
女娲与山顶洞人属同一个历史阶段,《说文》解:“娲,古之神圣女,化万物者也”。我们知道女娲在中国历史上的功德在于繁衍了华夏子孙,被尊为“高媒神”或“皋楳神”,《绎史》卷三引《风俗通义》说:“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媒,因置婚姻。”这是说女娲在庙院里祷告祈求天神允许她为天下男女做媒,让她们婚配成夫妻生育后代。“祷祠神”实为“祭”的原始宗教活动。可见女娲是长于祭祀活动的女性部落首领。
据考证,道教的早期女性神西王母确有其人,她是母系氏族时期的一个部落联盟女酋长。距今3千至5千多年前,青海湖以西游牧部落有个牧业国度——西王母国。其疆域包括今天青藏高原昆仑、祁连两大山脉相夹的广阔地带。西王母古国当时的国都就在青海湖西畔的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一带。青海师大地理系张忠孝教授在其文章中说:“西王母既是一个古老部落国家的称号,又是古国女王的尊号,代代相传”。[3]
在天峻县西南20公里处,一座独立小山西侧有一深十几米的山洞。据学者考证,这是5千多年前西王母古国女首领的居所,已命名为西王母石室。石室内有千姿百态的岩画和过往僧道题写的经文、绘画。文物考古工作在这里发掘出了有“长乐未央”、“常乐万亿”铭文的汉瓦当等珍贵文物,说明汉代时这里已有许多访寻西王母仙迹的高僧高道,他们向往西王母的仙境及长生不死的神仙,从而证明早在汉代人们已公认此石室与西王母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
李晓伟认为,西王母时代是一个母系氏族社会,同时也是图腾崇拜时代。
在青海省大通县上孙寨村发掘出土的马家窑文化类型的五女牵手舞蹈彩陶盆,女的形象是虎首豹尾,正是西王母时代图腾的标志。据碳14测定,其年代在5千年前,与西王母时代吻合。
氏族产生后,氏族的祖先对于组织和指导生产的作用极受人尊重,万物有灵的观念,使得原始人认为祖先是他们的保护者,因而加以崇拜,由此产生了祖先崇拜。因为妇女在当时处于比男子重要的地位,所以女祖先成为崇拜的对象。中国道教早期女性神仙女娲、西王母即是这个时期的女性神。
图腾崇拜(图腾Totem源于印第安语,意即“他的亲族”),也是早期原始宗教的主要特征之一。原始人类往往追根溯源,认为自己的氏族产生于某种动物或植物,这就产生了图腾崇拜。图腾崇拜的特点是一个氏族或部落、联盟的共同信仰,是原始人类把某一物或某一自然现象当作氏族的亲属、祖先或保护神加以崇拜。氏族往往以崇拜对象来命名,图腾的动物是禁捕、禁杀和禁食的,图腾的植物是禁止砍伐的。这也是原始宗教的主要戒律之一,这种戒律也影响着以后法律的内容。
其实,原始宗教中的祭祀活动才使原始宗教的戒律逐渐繁杂化、规范化、神圣化。祭祀是原始宗教存在的主要表现特征之一,也是原始宗教的主要宗教活动。原始宗教的祭祀活动种类也很多,如祭天、祭祖、祭图腾、祭太阳、祭月亮、祭山河等等,活动的规模及仪式内容也各不相同,这些都无形中促使原始宗教戒律的成熟与完善。原始宗教戒律这时也出现了专业祭祀方面的禁忌性戒律,原始宗教戒律为当时稳定政治局面、维持社会秩序起了一定的内在作用。
这个时期已到了氏族社会的末期。生产力发达,贫富的分别已经在公社内部开始形成,劳力的与劳心的人又要开始分工,这样的分工在当时表现为宗教内部的变革。这一阶段宗教活动的主要表现为掐诀念咒,为人们求福免祸。职务常由农人或牧人兼充,并无专业的巫师。社会的组织逐渐扩大,社会秩序的问题也就成了宗教的重要内容,可是巫师太多,人杂言庞,社会秩序很难有相当的安定,极为不便。高阳氏的首领帝颛顼就是一位敢于大胆改革的宗教主。他“使南正重司天以属神,火正黎司地以属民”,就是使他们为脱离生产的职业宗教服务人,有人专管社会秩序一部分的事,有人专管为人们祈福免祸的一部分的事。在这个时侯,我国的农业已经相当的发达,农民对于季节的规定有迫切的要求,并且职业宗教人因为要按季节祭祀神祗,就不可能不会产生原始专业性戒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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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宗教戒律还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氏族间的矛盾、战争。原始宗教的一些观点,如当时宗教的圣地玄宫所在的濮阳正遭受黄河下游的冲击,人们开始异常惊惶,认为是上天特别警诫我们,这样使许多矛盾与战争在这种认识中消除了[4]。
历法应是原始宗教择吉文化发明的,为了寻求禁忌日子的理论根据,以宗教为专业的人们便寻找并创造了历法。原始宗教的禁忌戒律,开始是模糊的,连他们自己也无法理喻,后来原始的图腾崇拜、祖先崇拜、山岳崇拜、部落酋长的生辰死忌,以及各个部落的祭祀禁忌,经过大巫们的整齐划一,形成了原始宗教戒律。这时的原始社会秩序还没有一整套管理内容,原始宗教戒律中的禁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大家的生活。在一定程度上讲,原始宗教戒律成了当时社会秩序的管理工具。
中国的祭祀文化极其久远,在女娲、伏羲时就已成定制。据《史记·封禅书》转引管仲的话说:
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昔无怀氏封泰山,禅云云;伏羲氏封泰山,禅云云;神农氏封泰山,禅云云;炎帝封泰山,禅云云;黄帝封泰山,禅云云;颛顼封泰山,禅云云;帝喾封泰山,祥云云;尧封泰山,禅云云;舜封泰山,禅云云;禹封泰山,禅云云;汤封泰山,禅云云;周成王封泰山,禅社首。[5]
“禅”,意为封土祭山;“云云”是记述了三皇五帝及夏、商、周三代帝王登泰山封土祭天向天神、祖先报功谢恩的一系列宗教仪式。当然,三皇五帝祭天也要遵守一些原始宗教戒律。
其实,中国的三皇五帝按有关文字的记载推测,他们本身都是祭祀活动的主祭者,他们不但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也是沟通人神意识神通广大的大巫师。进一步说,他们不但是一个部落的首领,也是部落联盟宗教的大教主,这时的政教绝对是合为一体的,一些氏族习惯同原始宗教戒律也是合为一体的,没有十分明显的界线。颛顼是黄帝之孙,《山海经·海内经》载:“黄帝……生昌意,昌意生……颛顼。”《国语·鲁语下》说他“洪渊以有谋;疏通而知事;养材以任地;履时以象天,依鬼神以制伐;治气以教民,洁诚以祭祀。乘龙而至四海。”这说明颛顼也是首领及教主为一身的大巫师。对教主们前加一“帝”字表明原始公社时代的末期,宗教势力很庞大,氏族制度即将解体,氏族制度大多被原始宗教戒律所代替。私有成分已产生,部落联盟越来越大,各大氏族集团、部落首领争夺天下,兼并战争不断,这是国家政权即将产生的前夜。社会急剧变化,这时祭祀活动盛行,巫觋横行,人人祭神,家家有巫,各种名目繁多的祭祀无度。当时部落联盟正处于政治变革,充斥社会的巫觋是神的代表。但巫觋却不是人人都来传达天神旨意,这样势必干预联盟的政要大事,人多言杂,思想无法统一,使联盟失却威严。因此,在联盟大合并的时期,宗教的戒律也在不断的合并与揉合。制定一些大型戒律也势在必行,这样有利于治理混乱局面,结束人神不分的历史。帝颛顼便规定少昊氏的大巫师重为南正,“司矢以属神”,只有帝颛顼与重才能管天上的事,传达上天群神的旨意,其他巫、觋不得妄传天神的旨意;又命令“火正黎司地以属民”,让黎专管地上的群巫,让他们为地上的百姓治病祈福,不得过问天上的事。[6]这就是著名的“绝地天通”,是帝颛顼对原始宗教等次、地位的严格规定,这时的原始宗教的戒律已具规模,也足见政教的原始社会的一斑。
从这里我们看出,原始宗教的形成在初期时就与氏族、部落的利益紧紧结合在一起,即与政治利益结合在一起,它促使、帮助了当时的宗教集团登上了政治舞台。同时,政治集团也促使原始宗教的制度、戒律逐步完善,从而真正达到了早期的神权政治色彩。
正因为这样,原始氏族习惯已逐步转变为氏族政权制度与宗教戒律,政权制度与宗教戒律紧紧结合,宗教活动多数为政权所操纵,参加宗教活动的人数、人员、地位、程序自然就有了严格、详尽的规定和要求,原始习惯逐渐与原始宗教制度中的戒律大相径庭了。
注:
[1]李福泉《先秦文化史》,岳麓书社,1996年版。
[2]《中国祭天文化》,陈烈著,宗教文化出版社。第4页。
[3]《王母娘娘确有其人》,《神州民俗杂志》,2005年第1期,总第46期。
[4] 《中国古史的传说时代》,徐旭生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第7页、8页。
[5] (汉)司马迁著《史记》,中州古籍出版社,1994年版。
[6]陈烈《中国祭天文化》第2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