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9日至15日,全国政协民宗委就“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赴山西、湖南进行专题调研。调研过程中,全国政协常委、全国政 协民宗委主任朱维群多次谈到,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体而言,就是需要引导宗教界做好三个层面的工作:一是爱国守法;二是多做有益于民众幸 福、社会和谐的事;三是挖掘弘扬教义教规中有益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道德提升的内容。
连续一周马不停蹄的考察调研,虽然很辛苦,但委员们收获很大,看到、听到、感受到的,是当地各级政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种种努力,是宗教界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中积极有效的多方探求。
爱国守法是每位宗教界人士义所当行的责任和使命
10月14日下午,调研组成员来到湖南长沙洗心禅寺考察调研,一进寺门,便看到一面五星红旗迎风飘扬,给委员们留下深刻印象。朱维群委员说,五星红旗生动地将宗教界人士的爱国情怀呈现出来。
“爱国守法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最基本层面,具体体现在,热爱我们伟大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服从政府依法管理,依 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委员们表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宗教界要主动配合党的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引导信众树立国家意识、公民意识和法治意识,坚持政教分 离,反对境外利用宗教搞渗透和分裂活动的图谋,在事关祖国统一、国家主权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问题上自觉与党和国家保持一致。
调研中,委员们了解到,山西、湖南两省在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工作中,都把爱国守法作为重点工作来抓。
山西是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山西省副省长郭迎光介绍,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坚持不懈地在宗教界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 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从历史回顾、现实比较、理论推演中形成结论,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 性。每年开展“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进一步加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法制教育和宣传,提高信教群众思想觉悟,树立法治观念,引导信教群众既做好信 徒,又当好公民。
据了解,近两年来,山西省每月开办一次全省民族宗教形势报告会,邀请国内高层次专家学者授课,并形成机制,目前已举办16期,成为宣传党的宗教政策、加强宗教界思想建设的重要平台。
同样,作为全国宗教工作重点省份之一的湖南省,在引导宗教界爱国守法方面也取得一定的成绩。湖南省通过采取暑假谈心、联点交友、座谈会、学习观摩等形 式,积极开展“同心同向同行”主题学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宗教界人士读书班、培训班,大力加强爱国主义和独立自主自办教育、强化宗教界人士跟党走、坚持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国家意识、民族意识以及法律意识。
五台山佛教协会会长昌善表示:“爱国爱教、持戒守法、正信正行、充分发挥宗教在实现中国梦中的积极作用,是每位宗教界人士义所当行的责任和使命。”
天主教湖南教区主教屈蔼林说,湖南省两会以与时俱进的精神,把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作为自我教育的重要内容,着眼于爱国爱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增强了广大神长教友的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和爱国情怀。
在长沙市白沙井清真寺调研时,委员们发现,长沙市伊协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站设置在这里。服务站主动联系从西部流入的穆斯林群众,帮助政府进行依法管理, 满足这部分穆斯林群众的宗教活动需要,为他们排忧解难,既促进了各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同时有效防范“宗教极端主义”的渗透。
用善言善行践行信仰
在朱维群委员看来,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第二个层面,是宗教界人士不仅要努力满足信众信仰上的需求,还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多做有益于民众幸福、社会和谐的事。让他感到高兴的是,在调研中,很多见闻印证了他的这一想法。
位于长沙市开福区湘春巷的长沙天主堂,是一处湖南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始建于1901年,由意大利籍传教士翁德明主持修建。教堂为典雅的哥特式建筑,庄 严挺拔。在教堂东侧,是一栋普普通通的楼房,上面镌刻着“天主堂老年公寓”几个字。10月13日上午,当调研组走进这个精致小院时,看到十几位年迈的老人 围坐成一圈,听着音乐,由一名修女带领着正在做一些简单的活动。即使调研组成员走过,也没有停止。长沙市天主教爱国协会主任、老年公寓负责人张炬告诉委员 们,在教友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长沙天主教堂于2008年投资300多万元,修建了这栋1200多平方米的老年公寓,能接收100多名失能、半失能 老人,接收的老人不分民族、不分宗教信仰,都给予他们真诚的临终关怀。张炬介绍,这是教会办的非赢利机构,条件比较艰苦。由于住房紧张,工作人员的办公室 都腾出来给老人们住。
“我感到很感动”,调研组成员、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天主教主教团主席马英林委员说,造福人群、服务社会,是中国天主教的优良传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需要更好地把这种精神弘扬,用善言善行践行我们的信仰。
#p#副标题#e#
在长沙洗心禅寺,设立在寺庙内的洗心禅寺慈善基金会引人注目。基金会是在中国佛教协会名誉会长、洗心禅寺座元和尚一诚老和尚的倡议和关怀下,于 2012年8月成立的湖南省首家非公募慈善基金会,成立之际,同时启动“万名学子助学计划”。四年里共资助学子3220名,共计发放善款达1290多万 元。基金会还创新了通过慈善拍卖方式为基金会募资的新模式,2014年、2015年分别募得爱心善款344.4万元、644万元。洗心禅寺坚持“不能把宗 教道场变成商场”的理念,基金会管理有序、公开、透明,为宗教界参与慈善事业提供了新鲜经验。
据介绍,湖南省积极引导宗教界开展公益慈善工作,指导宗教界成立慈善组织、规范慈善活动,开展“雷锋月”、“同心周行”、“宗教慈善周”、“全省宗教 界金秋助学行动”、“万名学子助学计划”善款筹集专场拍卖等活动,积极开展助学、扶贫、助困、筑路、养老等公益慈善活动。2013年、2014年,发布了 《湖南省宗教界公益慈善公报》,宗教慈善进一步公开透明、严格规范。初步统计,近5年累计捐献扶贫、助学等公益慈善资金(物资)近亿元,社会反响强烈。
在山西,宗教界在救灾扶贫、帮困助残、养老托幼、支教义诊等公益事业方面也做出了较大贡献。临汾市“捐资助学”已成公益品牌,太原市万柏林区开展“捐资助学、传递爱心”活动取得很好反响。近5年来,山西全省宗教界捐款捐物价值超亿元,仅五台山就达6500万元。
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湛如委员说,山西和湖南宗教界发挥自身传统优势,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心系祖国,热心公益慈善、服务社会,所做出的努力和尝试,为宗教界改进相关工作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结合时代
对宗教经典作出新的阐释
“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第三个层面,是引导宗教界积极挖掘弘扬教义教规中有益于国家发展、社会稳定和道德提升的内容。”调研中,朱维群 委员多次谈到,历史上传承下来的宗教经典虽然不能随便改动,但是我们讲什么、不讲什么;多讲什么、少讲什么,是有巨大差别的,是可以自主选择的,应当结合 时代要求对经典作出新的阐释,赋予新的内涵。
调研中,委员们了解到,山西和湖南两地都在尽心尽力地做着这项工作。
在山西,各宗教以融入社会的切合点为主题,挖掘和弘扬教义教规中有益于国家发展、社会进步的内容,不断夯实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思想基础。全省 宗教界连续举办两届“山西省讲经讲道交流活动”。佛教开展以“清净庄严·和谐发展”为主题的汉传佛教讲经交流活动,阐释正信正行;道教开展以“正已化人· 众善奉行”为主题的玄门讲经活动,推动道风建设;伊斯兰教开展解经和讲经范本宣讲工作,提倡中道,反对极端;天主教继续推进民主办教;基督教开展以“责任 与美德”为主题的讲道交流活动,对传统宗教神学思想不断做出新的阐释。
近几年来,湖南宗教界成功举办国际道教论坛,举办王船山佛学思想研究、敬安大师学术研讨会、慧思大师与南岳佛教研讨会、国际道教学太研讨会、湖南佛教研讨会、“华严禅与中国梦”佛学研讨会等,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在宗教场所参观时,委员们时时能感受到宗教界人士在这方面所作的努力。
湖南衡山南岳大庙“三德讲堂”不定期举办南岳禅文化讲坛讲经活动,指导僧众学佛要把个人的修行修为融入到现实生活之中,立足当下,不离人间,服务社会。
在长沙洗心禅寺,刚刚举行的“佛教与湘湖文化”国庆主题对话活动的展板还立在那里。
在湖南娄底,小小的天籁寺里,树立着一块指导信众如何正确对待“放生”的宣传栏,“这何尝不是一种有益于社会的引导呢。”委员们说。
调研中,委员们也了解到,在宗教工作中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引起关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山西省佛教协会会长妙江委员说,一些寺庙文物与宗教双重管理的 矛盾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中国道教协会副会长、北京市道教协会会长黄信阳委员也提醒道,不少投巨资修缮了的宗教活动场所,进门都需要门票,有可能导致信教 群众进不来,既不利于信教群众开展正常的宗教活动,也不利于寺庙和道观自养资金的筹集。
在长沙,委员们了解到,现在不仅沿海地区,在我国中部地区,外来穆斯林流动人口也在增加迅速。对此,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王树理委员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一种潮流,也是加快我国伊斯兰教中国化、本土化的有利时机。对于如何加强流动穆斯林管理,王树理委员表示:一 是坚持属地管理,以我为主原则;二是用周到周全的服务感召从西部地区来的穆斯林,使他们认识到,中国穆斯林不管在哪里,都是民族大家庭的优秀成员。
调研组委员观点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一要发挥教义教规中的积极因素,改革那些不能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制度、教规和风俗习惯,摈弃那些有碍于民族团结和 社会安定的、不利于人们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消极因素;二要引导宗教界积极投入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事业中来,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做出宗教界应有 的贡献;三要依法进行,对正当宗教活动予以保护,对非法宗教活动,特别是境外极端势力利用宗教从事宗教渗透的活动,要严厉打击、坚决制止。四要用社会主义 核心价值观来规范和影响信教群众,推动宗教在当代的中国化,积极发挥宗教中乐善好施、尊老爱幼、惩恶扬善的道德和行为规范,引导宗教自我革新、自我升华。 要总结好的经验好的作法,使“相适应”更为成熟更为规范。
———王学仁委员(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云南省政协原主席)
要充分发挥宗教团体联系宗教界人士的桥梁纽带作用,宗教活动场所要有一定的自主权;宗教界人士要爱国爱教,爱国必须要守法,爱教必须要守戒;引导宗教 和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应由党委政府来主导,宗教界自身也要努力相适应;各项管理体制机制要相互配套,明确责任主体;国家要有好的社会风气和行业风气,宗教 界也要注意自身的教风建设问题;要加强宗教教职人员基层组织管理,宗教领域的问题有些应纳入基层管理范围;宗教工作实质上是群众工作,引导宗教和社会主义 社会相适应是个长期过程,要与时俱进,各方共同配合、努力。
——白玛委员(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青海省政协原主席)
道教界要加强道教思想文化建设,积极倡导和推广道教教义中的和谐理念,使之更好地服务社会。宗教必须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宗教文化才能得到发扬光大。
———任法融常委(全国政协民族和宗教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道教协会咨议委员会主席)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党政是主导。在认识上,要正确认识宗教的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要高度关注和抵制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的渗透活动。 但从总的方面,还是应当看到宗教界的积极因素。在管理体制上应有大的提升,要适应社会新的变化,使宗教的积极作用更充分地调动起来,发挥出来。
———周宁委员(中央社会主义学院原副院长)
中国伊斯兰教在宗教教义研究上,要互为师长,不管是金陵学派、陕西学派、山东学派、河州学派,都是中国伊斯兰教发展史上重要学派,要互相借鉴,融入更 多的中国要素。在清真寺的新建、改建、翻建上,要坚持以民族风格为主,尤其是老寺改建翻建,必须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要做好伊斯兰教经学人员的培养和引导 工作。
——王树理委员(中国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山东省伊斯兰教协会会长)
从山西全省来看,基督教有1700多个教堂和聚会点,但只有60多个牧师。平均下来,一个牧师要负责30个左右的堂点,明显是不够的。由此可见,队伍 建设应是中国基督教工作的重点,要培养人,留住人,打造强有力的队伍并使之发挥作用,才能使教会走上依法办教,民主办教的轨道。要继续开展神学思想建设, 发掘基督教教义和神学思想中与我国核心价值观、主流价值体系相通融的内容,工作要实,要与中国社会主义社会相结合。积极引导爱国团体负责人,使他们能够发 挥积极作用。
——阚保平委员(中国基督教协会副会长、总干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