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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之世,追求和谐与平衡已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种美好社会理想,而社会和谐的关键是什么也成为众多专家学者们的研究的课题。其实,在两千年前,中国古人们就为我们提供了答案,作为中国本土宗教的道教更是这一思想的继承和传播者。
和谐与平衡一直是道学的价值目标,老子推崇“知和曰常”、去甚、去奢、去泰的处世原则,正一道初创时期的基本经典《太平经》更进一步将和谐主张拓展到社会政治的层面,书中提出了一系列促进社会和谐的思想主张。
《太平经》,又名《太平青领书》,传说东汉于吉所传,早期太平道奉为主要经典。《太平经》的成书处于东汉中后期政治黑暗,宦官专权,贫富分化这种极度不和谐的社会现实中,书中以代天化民为己任,继承发扬古代“以神道设教”的传统,吸收天人感应这一时代思潮,在继承发展道家的和谐思想并吸收儒家政治理想的基础 上,不仅从哲学的高度阐发了和谐的理念,以阴阳这对最为基本的哲学范畴为例,提出了“要在中和”的哲学理念,更将这一哲学智慧运用于具体的社会生活,构想了一幅和谐社会的理想蓝图。
上下和谐——君、臣、民“三合相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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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中非常重视君臣上下和君民上下的相通与合作。经中强调,君、臣、民“三气不善相通,太平安得成哉?”将血缘家庭的人伦关系推及到政治领域,认为君、 臣、民之间犹如父母子女的关系,三者必须同心同德,共为一体:“君为父,象天;臣为母,象地;民为子,象和。天之命法,凡扰扰之属,悉当三合相通,并力同心,乃共治成一事,共成一家,共成一体也。”
《太平经》虽然也强调臣民对于君主效忠,但我们却很少看到迫使臣民依附或服从于君主的主张,其中更为重视的是君臣民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整体关系。在《和三气兴帝王法》一文中,君臣民“乃天使相须而行,不可无一也。一事有冤结,不得其处,便三毁三凶矣。故君者须臣,臣须民,民须臣,臣须君,乃后成一事,不足一,使三不成也。故君而无民臣,无以名为君;有臣民而无君,亦不成臣民;臣民无君,亦乱, 不能自治理,亦不能成善臣民也;此三相须而立,相得乃成,故君臣民当应天法,三合相通,并力同心,共为一家也,比若夫妇共为一家也,不可以相无,是天要道也。”在这里,君尊臣卑的封建伦理道德观念被淡化了,反复强调的乃是君臣民“三合相通,并力同心,共成一事”,缺一不可的协作关系。
从中可看出,要实现君臣民之间的和谐,首要的前提是三者之间的相互沟通,书中指出:“断绝此三气,一气绝不达,太和不至,太平不出。”“今三气不善相通,太平安 得成哉?”,君臣民当中的任何一个因素发生阻滞,皆会妨碍和谐太平之政治局面的出现:“人君之心不畅达,天心不得通于下……臣气不得达,地气 不得成,忠臣何从得助明王为治哉?……民气不上达,和气何从得兴?故君臣民之间的相通与合作乃是天下太平的基础:“宜当相通辞语,并力共 忧,则三气合并为太和也。太和即出太平之气。”
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君臣民这三者当中,似乎更看重民的地位。将君臣分别比附为天、地或父、母,而民则为中和或赤子,民虽然为父母所生,但却“主调和万物”,“中和乃当和帝王治,调万物者各当得治”。其地位之重要不言而喻。在“君为臣纲” 这一封建道德原则业已形成的东汉时期,这种主张犹为难得。
以上思想,既表达出社会上层的改良派人士融会儒道,力求君臣民相通相谐的“中和”理想,又反映了下层民众痛恨贫富分化、要求实现政治上和经济平等的愿望。故《太平经》既能为改革和重新整合官方道德提供素材,又成为后来激励和号召人民揭竿而起的旗帜,书中的不少道德主张积淀为广大下层民众的道德规范和美好追求,在今天仍然有积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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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和谐——人各有宜、男女相和、人际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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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经》继承发展了老子顺应自然、顺应民心的治理思想,强调顺民心、得民心是实现长治久安、社会和谐的前提:“帝王所以能安天下者,各因天下之心而安之,故得天下之心矣。”如何才能顺民心、得民心呢?那就必须尊重和顺应人性,注意发挥众人不同的特性,因材而用、因性而治。书中告诫统治者说: “天地之性,万物各自有宜,当任其所长。”“因其天性而任之”,才能“所治无失”,“得天下之欢心,其治日兴太平”。人各有性,物各有宜,尊重这一事实, 采取扬长避短,顺性而治的治理方式才是合理和有成效的。
相反,如不顾其自然之本性,“强作其所不及,而难其所不能”,又不加以引导,反而多加责难,“使其 冤结”,则人民“愁苦困穷,即仰而呼皇天”,引起“灾变纷纷”,“不能致太平,咎正在此”书中呼吁,这种违背民性的做法是“大害之根”,“危亡之路”,统 治者对民众进行封建强制压迫不仅是极不合理、而且是导致社会失和的极其危险的政治治理方式。这些话语激烈地批判了桎梏人性、违逆民心的封建专制统治,将社会和谐的理想建立在顺应民心、尊重人性基础之上,可谓看到了通往和谐社会的正确方向。
人际之间的互爱互助互帮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基础。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引导人们行善积德,《太平经》抨击那些冀利望誉、患得患失的行径。书中指出,如果行善乃是为了日后图回报,那么,这种善行的道德意义是会大大打折扣的:“今日食人,而后日往食人, 不名为食人,名为寄粮。今日饮人,而后日往饮之,不名为饮人,名为寄浆……”这种建立在利益交换基础上的行为,不是一种道德行为,故不能得到上天的奖赏,“如此者皆无天报也”。
“人不佑吾,吾独阴佑 之,天报此人。言我为恶,我独为善,天报此人。人不加功于我,我独乐加功焉,天报此人……”在这里,并非鼓吹完全不计功利的道义论,而是力图消除道德生活中存在的急功近利、等价交换等浮躁心态,缓解民众中因恶者得福、善者遭祸等社会现实而导致的心理不平衡。如果只图报答而行善将使人类失去仁爱、同情这些最宝贵的道德,将会导致人类行为乃至人类自身的商品化,只会使人类的良知萎缩,陷入鼠目寸光、斤斤计较、锱铢必争的狭隘之中,从长远来看,这是既不利于个体发展又有损于社会和谐的。
为了推进社会和谐,《太平经》继承老庄尚朴贵真的主张而强调以“至诚”为“急务”,强调外在的道德行为必须以内在的真情为基础,摒弃虚情假意。至诚才能够感动天地神灵:“至诚于五内者,动神灵也。”人类从内心真诚地感念和遵循天地好善恶恶之德,效法天道地德而行,才能感动心 神,进而感动上天,产生“天地乃为其移,凡神为其动”的效果。以此为基点,将至诚之德延伸到人际交往中:“与人交,日益厚善者,是其相得心意也;而反日凶恶薄者,是其相失心意也。”人际交往如能以至诚之情为基础,则心意相得,心心相印,和睦与共,此乃人际和谐、社会和谐之理想境界也。
人天和谐——“得天地人和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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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之一,《太平经》继承了道家天人合一的思维方式,将天地人视为紧密相联的大系统,并以人类血缘家庭模式中的父母和子 女来比附天地人之间的这种密切关系。该书的《起土出书诀》中说:“天者主生,称父;地者主养,称母;人者主治理之,称子。父当主教化以时节,母主随父所为 养之,子者生受命于父,见养食于母。为子乃当敬事其父而爱其母。父教有度数时节,故天因四时而教生养成,终始自有时也。夫恶人逆之,是为子不顺其父,天气 失其政令,不得其心。天因大恶人生灾异,以病害其子。”人如果不能顺应天地自然之度数时节,天将降下灾异以病害人类。因此,人是否顺应天地自然,是否能够实现人与天地自然的和谐,这将直接影响到人类社会的安康与幸福:“得天地意者,天地为和,人法之其悦喜。得天地人和悦,万物无疾病,君臣为之常喜。”“夫人命乃在天地,欲安者,乃当先安其天地,然后可得长安也”。这一与天地相和谐的理念贯穿于《太平经》的全书之中。
虽然《太平经》中所说的天地不完全同于老子所说的自然之天地,而是兼有神灵的含义;书中所说的“道”不完全同于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之道,而是具有人格神意味的“与皇天同骨法血脉”、“疾恶好杀”之道。但是,这并未影响作者协调人类与自然天地之关系的思考,并未妨 碍作者对于人类以外的自然万物的关爱。书中关于人类与天地相和谐的思想亦包涵了对于自然万物生命的保护和珍爱。书中说:“慎无烧山破石,延及草木,折华伤枝,实于市里,金刃加之,茎根俱尽。其母则怒,上白于父,不惜人年。人亦须草自给,但取枯落不滋者,是为顺常。”作者认为,人类取用自然资源应限于维持基本的生存,而不应超越这一限度,折华伤枝或导致茎根俱尽的过度开采将对自然界万物造成破坏,从而导致天地共怒而惩罚行为者。在这一天谴论的神秘外衣下,实际上向人们揭示了过度破坏自然环境则必然遭到大自然的报复这一客观真理。
书中还借天地神灵之威,反复述说破坏土地资源所可能引发的各种灾难,“地者万物之母也”,“人以地为母,得衣食焉”,“伤地形,皆为凶。深贼地,多不寿。”这对人类所发出的爱护土地资源的呼吁以及破坏土地将危害人类自身的告诫却是十分深刻且富有前瞻性的。这种发自内心的对于天地自然的亲近之情和敬畏之心,对于我们现代人类提高环境保护意识,保持与天地自然的和谐是一种可贵的精神资源。
诚然,《太平经》所提出的和谐社会理想与我们今天要建设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当然有着本质的差别,但其基于当时的社会历史背景而提出的和谐社会的一系列构想,却是一份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能够为我们今天建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文化资源和思想启示。
(道教之音根据吕锡琛的《论<太平经>的社会和谐思想》整理,转载请注明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