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云南讯 2017年12月3日下午,云南省道教协会召开云南道教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暨教职人员证书颁发会议。
发放云南省道教协会编《<宗教事务条例>及有关学习资料》
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业务四处、政法处有关处室领导出席并授课
省道教协会会长廖东明道长,肖至旻道长、沈飞翔秘书长、熊永祥副秘书长,丁圆馨道长、唐至文道长、张运华道长等领导,昆明市、昭通市、保山市、临沧市、大理州五州(市)协会代表以及参加丁酉年第二批传度法会的所有道长和全体度生参加会议。
第一项议程,邀请省民族宗教委宗教业务四处、政法处领导讲课。
宗教业务四处杨增权科长系统阐述了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代表大会精神,十九大报告对宗教工作提出的要求。希望云南道教界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正心正行、爱国爱教,开创新时代云南道教工作新境界。
政法处梁慧斌副处长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从修订情况、新旧条例的对比、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讲授,特别是针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财产等情况给大家做了举例分析,贴近实际,可操作性强。
第二项议程是教职人员证书颁发仪式。
大家表示,此次培训主题鲜明,对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我省道教工作法治化有了更清晰的思路。
(转自云南道教官网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