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山东讯 12月13日至14日,泰安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举办全市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培训班。本次培训旨在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泰安市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培训邀请山东省宗教局副巡视员杨晓龙、政策法规处处长杨林进行专题授课,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党组书记、局长朱志平主持开班仪式并作动员讲话。
泰安市道教协会会长张诚达道长,率道协副会长、秘书长以及全市各宫观主要负责人出席了培训活动。
培训分两天进行。13日上午,省宗教局副巡视员杨晓龙传达了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的精神,介绍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并结合当前宗教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就宗教界人士如何更好地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如何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促进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等方面做了系统解读。
13日下午,省宗教局政策法规处处长杨林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专题辅导,阐述了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修订的背景和重要意义,对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主要变化、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的突出特色以及需要把握的重点一一进行了详细的讲解辅导。
14日,市民族宗教局副局长张西忠、宗教科主任科员陈雷分别从如何做好民族宗教信息工作、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中关于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设立等需要注意的内容进行了重点部署。
泰安市各县(市、区)民族宗教局局长、分管宗教工作的副局长、宗教科长;市级宗教团体会长、副会长、秘书长;宗教工作重点乡镇、重点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共计150余人参加培训。
(转自泰山碧霞祠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