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高兴在党的“十九大”会议刚刚胜利闭幕之际来到北京,与宗教界的各位同仁一道参加这次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研讨班。“十九大”的召开是我们国家、民族的一件大事,关系到中华民族未来几十年甚至更长时间的建设和发展。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则关系到宗教事业的健康发展,是我们宗教界的一件大事。一段时间以来,我们湖南道教界采取收看收听直播、网络新闻阅读、集中讨论等多种形式进行了学习。借此机会,我就前段学习“十九大’会议精神和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治理佛道教商业化问题谈谈自己的认识和学习感悟,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关于学习和贯彻十九大会议精神
党的十九大于10月18日至24日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召开,万众关注,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了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报告,总结了过去5年工作,回顾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国际国内形势,全面把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群众新期待,制定适应时代要求的行动纲领和大政方针,从战略全局上对党和国家事业作出规划和部署,将对我国乃至世界的未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为党和国家事业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我们湖南道教界为此感到十分欢心和鼓舞。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了一系列的新判断、新提法、新概念、新要求、新部署,令人耳目一新,无比振奋。同时对宗教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民族宗教工作要创新推进,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我们宗教界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吃透报告精神,并将之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更加振奋精神,创造更多佳绩。大会开幕式上习总书记站着作了三个多小时的报告,始终精神饱满中气十足,会场无论是主席台上的八、九十岁的老首长,还是几千名来自各行各业的代表们,始终秩序井然,巍然如松,会风之严,作风之硬,让我们观者无不赞叹、感慨,有这样的领导核心,中华民族复兴的梦想一定能早日成为现实。我们湖南道教将进一步学习和贯彻落实好党的十九大的会议精神,为中国社会和谐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学习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
今年8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第686号令,颁布了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并将于2018年2月1日正式实施。出台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是贯彻落实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我国宗教工作法治化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是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宗教工作水平的重要遵循。
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在原来《条例》的基础上有了不小的变化,其中主要有: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提供公共服务;宗教界可以依法兴办公益慈善事业;宗教教职人员享有参加社会保障权利;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可以依法申请法人登记;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依法享有相关财产权利。信教公民和不信教公民、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应当相互尊重、和睦相处;各宗教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在不同宗教之间、同一宗教内部以及信教公民与不信教公民之间制造矛盾与冲突。这给予了我们宗教人士基本的保障,是我们的福祉。同时也对宗教组织、宗教界人士的行为作出了新的规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将认真加以领会,一丝不苟地严格自我约束,不折不扣地践行。同时我们也更有信心做好宗教工作,团结信教群众为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做贡献。
三、关于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中去商业化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宗教的商业化,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倾向,其中又在佛教、道教中表现得具体一些,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客观的存在,有的寺庙被承包被上市、法务流通处成了钱袋子、神祇前供奉的香烛卖出天价、出家人追名逐利铜臭味十足……等等,清静之地不再清静,修行之处不见修行,作为一名道教徒,从世俗的眼光来看这些都是对中华传统文化的违背,是个人修持与道德的丧失;从宗教徒的眼光来看,这是对信仰的玷污,是对教义和教规的亵渎,是对宗教界人士形象的污损,也是对宗教生存和发展的根基的动摇。拿道教来说,我们倡导的不仅是修仙得道,还要慈悲济世,无量度人;太上老祖教导我们,要慈要俭要清静无为,这些商业化的低俗的行为恰恰与祖师的训示背道而驰。同时也还有一种现象,那就是不少的佛寺道观也被当地政府、文管部门及旅游公司等控制谋取利益,特别是在一些名山大川知名景区,出现了党政部门与宗教争利、旅游公司与宗教不和等一些奇怪的现象。上述种种,不一而足,佛道教场所去商业化问题已经是迫在眉睫。对此,我个人有以下建议:
1.切实加强宗教团体教规教育,提振教风,对于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内宗教教职人员有违犯宗教法规,影响宗教形像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和追究。要进一步加强宗教教职人员的认定工作,加强教职人员的培训、教育和教内管束,同时要出台和加强新时代宗教教职人员教规戒律建设刻不容缓。
2.正本清源,国家和地方政府公布合法宗教场所名单,全国合法宗教场所内张贴统一标识和监督举报电话,对非法宗教场所严厉打击和取缔,坚决贯彻落实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精神和2013年十部委《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维护佛道教形像,提升佛道教社会公信力。
3.佛道教场所的维护建设、管理、人员生存、弘法利生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经济上的支持,基层很多宗教场所都存在自养经济上的困难,政府应出台宗教场所自养事业的有关指导细则和禁区,理清宗教场所自养事业和商业化的区别,全国宗教场所统一张贴自养指导原则,引导社会正确看待宗教场所正常的自养事业和商业化行为,明确宗教场所去商业化细则有利于去“商业化”问题的实施,有利于提升宗教形像和获得社会对宗教的新认识。
4.加强督导,加强视察力度。视察工作是对工作的检查,组织有关部门,定期对存在“商业化”问题的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督导,对存在的问题要求有关部门及场所负责人进行改正,有利于宗教活动场所管理。
此次研讨班的学习使我收获良多,在党和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领导下,我相信我们一定能够更好的做好有关宗教工作,带领好广大信教群众为国家繁荣安定、国家社会主义建设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做应有贡献。
相关连接:道教界参加国家宗教局2017年佛道教界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研讨班、中国道教协会召开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座谈会
(来源:中国道教协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