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广东讯 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广东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在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举办。广东省民族宗教委副主任黄忠幸出席开班仪式并作了动员讲话。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民族宗教局、民族宗教工作任务较重的乡镇(街道)负责民族宗教的工作人员以及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省民族宗教研究院共100多人参加了培训。
黄忠幸副主任在动员会上提出两点意见:一是深刻认识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他指出,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已成为政府管理各项社会事务的新常态;深刻认识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是探索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新路子的客观需要;深刻认识推进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任重而道远。二是切实提升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着力在树立尊法意识和法治思维上下功夫;着力在转变职能和理清权责上下工夫;着力在规范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上下工夫;着力在营造民族宗教领域依法行政的法治氛围上下工夫。
此次培训,重点围绕解读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当前民族领域的网络舆情、处置违法非法宗教活动,防范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领导干部的法律思维与依法行政、民族宗教行政执法案例交流及点评等专题展开,组织学员到广州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方面做得比较好的单位开展现场教学,邀请了国家民委舆情中心陈华副主任、省公安厅国保局王前进副处长、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付洪林副院长、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周磊律师等专家学者授课。
广东省已连续五年举办全省民族宗教系统依法行政培训班,培训对象覆盖省、市、县、街四级民族宗教干部,培训人次总计约700人次,对做好广东省民族宗教依法行政工作,大力提高全省民族宗教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的能力,进一步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转自广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