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甘肃讯 近日,甘肃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草案)》。
《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自2018年4月启动,历时一年完成修订工作,是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施行后,全国第二个完成修订的地方宗教事务条例,发挥了立法引领和制度保障的作用,为制定地方性宗教行政法规提供了有益经验。
此次修订采用废旧立新方式,主要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央巡视组针对甘肃省宗教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新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原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进一步充实完善了宗教事务管理的相关制度。
新修订的《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共9章95条,包括总则、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宗教财产、法律责任和附则;其中,5条基本维持原有内容和表述,62条为新增规范内容,其余28条为调整或者修改的内容。新增规范内容主要针对宗教团体职能,宗教活动场所设立条件、建设资金及管理组织职责,临时活动地点,宗教教职人员跨区域主持宗教活动,宗教教职人员担任或者离任主要教职,认定丧失宗教教职人员资格的情形,大型宗教活动等进行了充实和细化,增强了操作性。
新修订的《甘肃省宗教事务条例》将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转自甘肃统一战线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