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辽宁讯 2019年6月11日,辽宁省第一期民族宗教干部培训班学员座谈会在省委党校北塔校区召开。辽宁省民族和宗教委主任高炜,省委党校副校长梅晓山,全省各市、县(市、区)民宗局局长、副局长,共计50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各市参训学员分别做发言,围绕如何解决当前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做好基层民族宗教工作进行广泛交流。高炜同志重点就基层民族宗教工作体制机制建设、佛教道教领域商业化问题治理、基督教私设点治理等内容,在现场与学员做深入探讨。听取参训学员发言后,高炜同志提出了工作要求。
高炜同志强调,民族宗教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敏感性极强,民族宗教干部要注重六方面能力的培养,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增强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宗教工作信心。一是明辨是非的能力。要强化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继续牢固树立“民族宗教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确保新时代民族宗教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逻辑思维能力。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努力学习掌握科学的思维方法的要求,善于运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精准思维,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细做实做深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为重点,精心做好民族宗教工作,确保本系统本领域和谐稳定。三是统筹协调能力。发挥民族宗教部门统筹协调、指导推动的作用,统筹协调公安、国土、住建等相关部门,共同研究解决民族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四是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民族宗教问题涉及面广、复杂敏感,需要本系统干部保持政治定力,运用战略思维,稳妥细致处理好各种矛盾隐患问题。五是沟通交流能力。要用好群众工作方法,善于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宗教界代表人士打交道、交朋友,融入感情,时刻保持为民情怀,真心实意、合理合法地帮助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六是依法行政能力。要系统学习民族宗教方面的理论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学习民族宗教工作业务知识,以及民族宗教基本常识,做好依法行政工作,争做敢担当、勇作为、本领强的民族宗教干部。
(转自辽宁省民族和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