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之音云南讯 2019年1月15日至16日,云南省民族宗教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盘艳阳到红河州建水、个旧、开远市调研宗教工作。红河州民族宗教委及相关县市主要领导参加调研。
盘艳阳听取建水县、个旧市、开远市宗教工作汇报。深入宗教活动场所、社区办公室与宗教场所负责人、乡村干部广泛交谈,了解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执行情况,了解宗教活动场所开展活动情况和基层“三支队伍”建设情况。盘艳阳对红河州加强宗教工作的领导,推进宗教中国化方面,坚持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给予充分肯定。要求一要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各级宗教管理干部和宗教界人士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宗教事务条例》,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二要始终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要将国家政策法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国情省情州情县情宣传教育融入讲经讲道活动的全过程,稳妥有序推进国旗国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法律法规、优秀传统文化等“五进”工作。三要弘扬宗教爱国爱教优良传统。充分发挥宗教界广泛联系信教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规范经文学校管理,引导信教群众正信正行,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把信教群众紧紧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要深入开展民族团结示范创建。结合民族村寨(社区)创建实际,在与区域发展规划、城乡建设发展规划、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的基础上,把建水独特的发展优势融入国家和省的发展战略,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着力创建省级特别是国家级的民族团结示范村寨(社区)。
(转自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