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王弼解“老”之正与误
——以《道藏》第12册中的“山阳王弼《道德真经注》”为据
【摘要】王弼的《老子》传本及其解“老”,从古至今,影响最大,为后世的老子研究者多所尊崇,堪称“经典”。但,仔细辨析,却是正、误并存。特别是对极具哲学意义的“道”,以及老子表“道”的“无”、“朴”、“一”、“自然”、“道法自然”等概念的诠解,误解颇多,对后世的老子研究产生了久远的不良影响。然而,时至今日,没有人能够发现并指出!本文拟就此阐发自己研究中的体悟与发现,言别人之所未言,使老子的真义得以充分显露。
王弼解“老”之正与误,在对81章五千文之诠解中,普遍存在。此文篇幅所限,仅是举例评说,以一斑而难窥“全豹”,但也只能如此而已!
【关键词】评王弼解“老” 正与误 道 无 朴 举例
王弼的《老子》注本,多为后世的老子研究家所遵从,特别是近现代的众多注老名家基本皆以王弼传本为依凭,以王弼的注解为准则,来阐发自己的“新见解”,著作接续不断,论文多得难以计数。王弼“注老”,可以说堪称“经典”。
从版本的角度说,王弼、河上、傅奕、帛书、楚简诸本,各有优长,可以互参互证,以求《老子》最初写本的真确,不是此文论说的重点。此文着重就注解而言。王弼“注老”,其“经典性”,可与河上比肩,不可否认。然而,我敢说两大家对老子所说的道、无、朴、自然、无为、道法自然等概念的真正内涵与这些概念之间的关系,没有真正参准、吃透,可以说是对《老子》文本的节要之处,没有真正读懂!因而,正、误并存,模糊了《老子》重要概念的真义。正确的一面,应该明确肯定,误解之处也必须指出,以免其“经典性”的误导,再持续不断地延续下去。
拙文以1988年北京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协作出版的影印本《道藏》第12册 中的“山阳王弼《道德真经注》”为据,试图评说王弼解“老”之正与误,特别是对老子所说的道、无、朴、道法自然等概念的注解,求教于当今的老子研究专家和广大老子研读者。
因为针对的是王弼的整部著作,涉及的问题较多,在写法上与一般论文不同,看起来比较分散; 但集中到“正与误”之分辨,也有其集中点。
一、从对“朴”的注解说起
《老子》第三十二章开头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影印本《道藏》,缺“朴,虽小”三字,应为漏抄)我是从“道常无”的“无”字后断开。然而,王弼是从“名”之后断开,说“道常无名”。就是这个不同的断法,直接关乎对老子所说的“朴”的内涵之理解。 “道常无名,朴虽小”,这样一直延续了两千年左右的习惯断法,表现不出“道常无名”与“朴虽小”二者之间的事理与逻辑关系。两个短句,各说各,互不相干,“前言不搭后语”。老子这样的智者,能如此行文吗?“五四”时期中国新文化运动的引领者之一胡适,“读‘道常无名朴’为句”, 蒋锡昌批评说:“非特有背‘老’意,抑且昧于古训,断不可从。”①张松如先生认为:“此章或以‘名’字断句,‘朴虽小’连读;或以‘朴’字断句,‘无名朴’连读,义均未安。”②他又举出王夫之《老子衍》读作“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以及蒋錫昌“道常”即“常道”的说法,他认为王、蒋二位将“道”、“常”并列为两个哲学范畴,不合老子此章文义,提出他的新见:“道恒无名,朴,虽小,而天下弗敢臣。”这样,又依从了河上、王弼、帛书的文句、文意。他们这样那样一次次变换,事理、逻辑、文法都不通、不顺,最后谁也没有找到一个最佳的解决方案。为什么?因为他们都没有从“道常无名”“朴虽小”这七个字的独特含义与内在联系去考虑。
王弼解释说:“道无形不系,常不可名,以无名为常,故曰道常无名也。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莫若守朴。夫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朴之为物,愦然不偏,近于无有,故曰莫能臣也。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③细读这段论说,只有“道无形”、“朴之为物,以无为心”的论断为确言,其他都是值得质疑、商榷的。《老子》第25章说“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没有说“不可名”,更没有说“常不可名”,老子在第一章明确地说“道可道”,“名可名”,不是“不可名”。自从老子“字之曰道”以后,“道”就有了名了,不能再说“道常无名”了。如果老子说“道常无名”,就是自我否定。王弼说“以无名为常”,这是对老子本义的极大误解!王弼没有真正搞清楚第32章开头这段话老子究竟要说什么,所以,他就将“道”和“无名”扯在了一起,“故曰道常无名也”。一部“道德经”81章,“道”字出现了68次,几乎章章都在论说“道”。若无“道”这个“名”,如何论说“道”?当然,这不只是王弼,早于王弼的河上本注解曰“道能阴能阳,能弛能张,能存能忘,故无常名”。④“无常名”,更是文理不通!难道今天叫“道”,明天就不叫“道”了?他们都将“无名”作为“道”的特性、本质。这就从根本上错解了老子所说的“道”,他们都不知道老子所说的“道”究竟是什么?诚然,千古以来,确实没有人能够真正说清楚这个争议不断、有着五花八门之解的难题!老子所说的“道”,究竟是什么?后文再做简单论述。(笔者有《老子所说之“道”新解》一文,论之较详,发表于台湾国际性刊物《宗教哲学》2018年9月号,网上能够调出,可供参阅。)
其实,老子第32章开头,根本不是要说“道”“无名”、有名的问题,而是要说道、无、朴三者的实质、特性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问题:“道”常常是“无”的状态;这种“无”的状态叫做“朴”(名“朴”);“朴”虽小,天下不敢以它为臣仆,或“不敢当作臣仆”,这实则是要说“道”、“无”、“朴” 之大、之高的显赫地位,不可“小”视。王弼在他的解释中,两次明确指出“朴之为物”,是说“朴”是“物”。这与河上本对道与朴的认识、判断是相近的:“道、朴虽小,微妙无形,下不敢有臣使道者。”说“物”,才能以大、小论之;也才能说有形、无形。将道、将朴,视之为“物”,王弼与河上本有共同的见地,实足可贵!因为《老子》第21章开头一句就斩钉截铁地说“道之为物”,毫不含糊。十分遗憾的是,这两大“注老”名家,都没有真正搞清楚道、朴作为“物”是什么形状,是个什么东西,于是就作出不中肯綮、思维逻辑混乱的阐发。王弼说“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他看出了“道常无,名朴,虽小”中“朴”与“无”的关系,也把“朴”与“无”作为独立概念明确地提了出来。也说“朴”作为“物”,是“以‘无’为心”的。但是“以‘无’为心”的这个诠释不准确。以“心”之微妙,来表明“朴”之小,这算不错。“小”,确实是“朴”的内质。但“无”不是“朴”的内质,老子是用“无”来描状“道”的状态的,是一个特指性概念。是说“道”是人的肉眼看不见的“无状之状,无物之象”(第14章),实则是实实在在的“其精甚真,其中有信”(第21章)的“有”。所以,第2章说“有无相生”。 第32章开头老子说“道常无”,根本不是要说“道”“常无名”的问题。王弼沿袭河上本的注解,也将“道”和“无名”扯拉在一起,误导了老子研究几千年,现在,应该是纠正的时候了!
王弼说:“朴之为物,以‘无’为心也,亦无名。故将得道,莫若守朴。”从“无名”怎么能得出“故将得道,莫若守朴”的结论?原来从“修道”到“得道”,需要“无心”、“无我”,这就是王弼解说的“以无为心”。 以无为心,与“朴之为物”有什么联系?它们怎么能都是“亦无名”呢?难道“守朴”,就是守“无名”吗?没有名字和没有名利,是两码事,是要加以严格区分的。此章“天下不敢臣”之后,老子说“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宾”,这里叫侯王要守的,很明显就是“守朴”。因此,我们就必须对老子所说的“朴”作准确、全面的解析。“朴”,繁体为“樸”。查郭店楚简为繁体。繁体“朴”,《说文》释为“木素也”。素,《汉语大词典》释为“原始;根本;木质”,以《尚书》《鹖冠子》等典籍为证。引《尚书大传》卷一下曰:“定以六律、五声、八音、七始,著其素,蔟以为八,……”郑玄注:“素,犹始也;蔟,犹聚也。”又认为“素”是指“带有根本性质的物质或构成事物的基本成分。如元素”等。⑤所以,用今天的话来说就是木之“质”,是构成木的元素。元素当然是“小”。老子说“名朴,虽小”,是有文献根据的。老子所说的“小”,其实就是微粒、元素,是管子、关尹子所说的“其小无内”的一种存在。无所不包的“道”是大,但它却常常是以人的肉眼看不见的微粒——朴——小的状态存在着。朴,表示道的内质,也是一种实有的存在,它们都是“物”。但老子叫守道、守朴,并不是叫守“物”。而是用“朴”来表“道”的内质,就是指事物的原本、质朴。对人来说,就是素朴、朴实、厚朴,故而,《老子》第15章有“敦兮其若朴”、第19章有“见素抱朴”、第28章有“复归于朴”、第37章有“我无欲而民自朴”等论述。这些,都是指人的心性、品德 之“朴”。《老子》之行文,中间的跳跃性、用词的多意性随处可见。如果不能仔细捉摸,就很难领悟其中的真义。此章开头老子用“朴”来表“道”和“无”内质之小,但却说“天下不敢臣”,实则是说道、无、朴它们的性能大、作用大、地位高。侯王若能坚守素朴、朴实、厚朴的人生品格,为百姓做出榜样,就会起大作用,获得高信誉,万物都将会自然而然地自己宾服而来归附。王弼说“抱朴无为,不以物累其真,不以欲害其神,则物自宾而道自得也”,这完全是正确的。“物自宾”,实则就是王弼所说的“智者可以能臣也,勇者可以武使也,巧者可以事役也,力者可以重任也”,这些都是“物自宾”之后智者、勇者、巧者、力者为侯王所用的调遣自如情状。可是,王弼却将其释之为“朴之为物,愦然不偏,近于无有,故曰莫能臣也”,表现出他的思维不清,言不中“的”了!从王弼的解释看不出他所说的“名”,究竟指的是名分、名利呢还是指的名字、名称?如果指名分、名利,与“朴虽小”对应,还可勉强讲通。这就牵扯到第1章“无名天地之始”的解释和断句问题。
第一章开头曰:“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王弼完全依从河上本,从“无名”处断句,王弼说:“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凡有皆始于无,故未形无名之时,则为万物之始。及其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言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⑥王弼已经看出了“凡有皆始于无”,“有”,指的什么,只能是指有形的天地、万物。就是说在天地产生之前,是“无”的状态。那时,没有人类,当然没有名字,说“未形无名时,则为万物之始”,可以讲得通。王弼所说的“无名”,在第1章不是指的名分、名利,而是名字、名称。现当代的众多老子研究者,也都是将“无名”视为没有名字、名称。2018年《人文杂志》第8期发表的林光华《以道化欲,以朴化名——再论《老子》之自然及其对恶的克服》一文说:“‘无名’首先是对‘道’的描述。‘无名’是不去的‘常名’,因为无名,所以长久。‘道’字只是个勉强的命名”。这篇专题文章竟提出了“以朴化名”的口号。他们都将名分、名利与名字、名称混淆在一起了!这些误解的源头,皆在于王弼的误导!王弼认为“有形有名之时,则长之、育之、亭之、毒之,为其母也”,就是说“有形有名”是万物之母。这完全是不符合宇宙万物生成、社会发展演进的妄论。有形的天地万物,早在数亿万年以前就产生了,可是,给天地万物起名、命名,却是在人类文明产生以后的事,怎么能将有形和有名扯拉在一起,划上等号,认为这是万物之母?“有形”是“万物之母”,“有名”却绝对不是“万物之母”。以王弼为代表,将《老子》第1章中的“有,名万物之母”,错误的断为“有名,万物之母”,延续了数千年!(从“无”、“有”处断句的,由宋代司马光、王安石开始,后来有白玉蟾、叶梦德、俞越、梁启超、侯外庐、高亨等。司马温公曰:“天地,有形之大者也,其始必因于‘无’;故‘名’天地之始曰‘无’。万物以‘形’相生,其‘生’必因于‘有’;故‘名’万物之母曰‘有’。”(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新编影印本《道藏》第13册第845页) 讲得入情入理。遗憾的是,却被庄子、河上、王弼这些注老、解老权威家们的强大的声音和气势压倒了!)
人类文明产生之前,万物(包括人类)早就存在了,人类给万物起名,是在人类文明产生之后。这是明摆着的事实,老子怎么能说出“有名”是“万物之母”这样的昏话?!天地产生以后,成为“有”,有了天地才有万物,“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第4十章),所以用“有”来“名万物之母”,情通理顺。“有名”,是个什么东西?仅仅是个概念,不是实质性存在,它怎么能是“万物之母”呢?“有名”能生成万物吗?逻辑、事理,都是讲不通的。老子所说之道和朴的内质,都是一种“无”的状态。这种“无”的状态,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第25章)老子所说的“混成”之“物”,是“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实则就是现代科学所说的构成宇宙万物的基本粒子,内质是“小”,混沌一片却是“大”。老子的这些论述,都可以在“宇宙大爆炸”、物质构成理论中找到根据,我们这里就不详论了。王弼说:“道以无形无名始成万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玄之又玄也。”说“无形”“始成万物”,这是对的。说“无名”“始成万物”,这是妄论。又解释“玄之又玄”是“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其实,老子的《道德经》,其核心理论就是在讲“万物以始以成”的“所以”然之理的,他却说“不知其所以”然,这充分说明王弼根本没有真正读懂《老子》!老子第1章说的“玄之又玄”,一是指修道的不断层进,二是探知宇宙奥妙的不断追求、途程永无止境。这些,都是在追求、 探索奥妙的“所以然”的。“玄”在此处作动词用,是从玄到玄,玄而又玄,不断地“玄”,才能进入“众妙之门”。其指向是求知、可知的啊!可叹啊,王弼却将其导入不可知论了!第32章中间一段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夫亦将知之(“之”字,王弼本为“止”);知之,所以不殆。”(“知之”,有作“知止”者,非。)意思是说:从人类开始制订天地万物名称的时候起,万物就有了名称、名号,不是“常无名”。宇宙自然、人类社会一切存在、一切真理,都是要用组成语言文字的名称名号来表达。名称名号既然已有,(人,特别是侯王)就要知晓名、物之理;因为知晓了名、物之理,所以不会有危险。《老子》这里指出:知名、知理,对于人类,特别是执掌权柄者,十分必要!宇宙万物有名字,有语言,有文字,是人类社会文明产生、发展的重要标志,如果一切都没有了名字,那将是一种什么样的景况、状貌啊?!那将一切都会乱了套!
二、王弼所注解的“道”
《老子》第一章“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王弼注为“可道之道,可名之名,指事造形,非其常也;故不可道,不可名也。”“有人”(笔者按:是指和我讨论此文的同行,此处不便点名)为王弼辩解说:“‘不可道,不可名’谈论的是‘道本身’不可言说的特质;‘字之、強名之’則是出自‘人’的需求,人为了自身表达、沟通上的需求,不得已而‘字之、強名之’,这是一种權便。如果《老子》认为道本身是‘可名’的,為何第25章不開宗明义地說‘有“道”混成,先天地生’,却要說‘有“物”混成’、‘吾不知其名’呢?為何不直接‘名之’,而只能‘字之’、‘強名之’呢?”。 《老子》没有说“道本身”具有“不可言说的特质”,而分明在说“道可道”。命名之后的“道”这个概念,就体现着“道”的实质、特质。老子所说的“道”的实质、特质是什么呢?在第21章中有具象性的,既“恍惚”却又真切地描述与表达:“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恍兮惚兮,其中有象;惚兮恍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象、物、精、信,这都是真实的存在,毫不含糊,言之凿凿。
第21章中“道之为物”的“物”,就是第25章开头所说的“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物”。二者,本质是一个东西。对于“先天地生”的这个“物”,老子用“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来描述。按照现代科学仪器的观察发现,原子有109种。原子是由中间一个原子核和外面围绕它旋转的电子组成。如果把原子放大到十层楼那么大,原子核只有黄豆那么大,围绕原子核旋转的一个或几个、十几个电子仅有微粒那么大,原子内部,空空如也。老子描述为“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非常精确!电子之类的粒子,不就是“先天地生”、“道之为物”的“物”吗?对这个“物”,老子“不知其名”,难以准确表述,所以才说“强名之曰‘大’”。强名,绝不是“不可名”。老子为什么给他“不知其名”“可以为天下母”的“物”,“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呢?这里可以见出老子智慧之高,思考之透彻,用词之准确、精妙。“字之曰‘道’”,是说这个“道”,不是“可以为天下母”的这个“物”之真名,只是一个“字”,真名是什么?他说“不知其名”。这当然不是“无名”,也不是“不可名”。老子说“强名之曰‘大’”,是一个勉强的命名。所谓“勉强”,因为这只是从“有物混成,先天地生”的这个“物”的存在状态——漫无边际,茫茫一片说的。这个“大”,只能是一个暂时的命名,有待于后世去给它再定真名。这个真名应该是什么?老子不是仅从这个“不知其名”的“物”之存在状态来决定,而在于它的实质。这个“不知其名”的“物”之实质是什么?《老子》文本中多处点明:第52章说:“见小曰明”,这个“小”,实质就是第21章中的“精”、“信”;第4章、第56章的“和其光,同其尘”,此“光”此“尘”,都是“小”;第1章的“以观其妙”、“同谓之玄”的“妙”与“玄”,还有 第32章“道常无,名朴,虽小”的“朴”……都是指的“小”。“道”之大、“道”之小,老子赋予了其中的深意!
第25章“强名之曰‘大’”之后,老子紧接着说 “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赋予“道”以极高的地位。第32章说“道常无,名朴,虽小,天下不敢臣”,“无”和“朴”都是“小”,此处又赋予“道”之“小”这一面以崇高的地位。“道”是既大又小的存在,同时又包含着极其丰富、深奥的“形而上”的精神和意识的内涵。它的内质是“物”,但绝不等同于“物”。老子怎么能将“有物混成”说成“有‘道’混成”呢?老子说“吾不知其名”,这是大大的老实话!他“為何不直接‘名之’”?因为当时没有高能科学仪器来观测,确实是说不准,不能妄自命名,而只能留待后世更为准确的去命名!现当代科学已经确认宇宙万物的生成、构成元素,皆为基本粒子,这和《老子》书中所描述的“小”非常吻合!基本粒子,实质就是老子“不知其名”的“有物混成”的那个“物”。足以可见老子将此“物”,“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之高!之妙!科学的发现定名,丝毫不影响、也不需取代“字之曰道,强名之曰大”判断,而是相互印证,相得益彰。为什么后世称颂老子是“圣人”、“大智慧”?他和一般人的分别,就在这里见分晓!老子完整的的思想体系,和他的丝丝相扣的用词、表达,是浑然一体、无懈可击的!
老子当时没有直接命名,一方面表现了老子治学的严谨科学态度;另一方面,他终究不是科学家,他要赋予所采用的“名”,以精神、意识方面的更为深刻、丰富的内容。他用“道”来揭示宇宙万物的生成构成、人类社会的形成演进、人的心灵、品格、道德等等,那是再也高明不过、后人无法企及的了!老子所说的“道”,极富现代哲学意义,早已站在了人类哲学史的峰巅!为什么《纽约时报》选取古今中外10名作家,老子能够排名第一?为什么《道德经》翻译语种、发行量跃居世界第一?为什么古今中外名人赞不绝口?为什么爱因斯坦的书架上有一本翻烂了的《道德经》?……这是值得我们当代哲学界深思的!这些,王弼当时受时代的限制,不可能全然知晓,但我们今天在研究《老子》的时候,就不能不再做更深入的考究。老子这样的大圣人、大智慧者,怎么能仅仅以“无名”来论“道”?要说“道”的实质是“无名”,就将“道”所包含的深奥的、丰富的哲学意涵和意义消解殆尽了!
后世的众多老子研究者,其所以将“道”与“无名”划等号,甚至说“道”是老子的“预设”,是“什么也不是的X”,只是一个“慕状词”而已……首先,他们是对第1章“无,名天地之始”的断句,将“无”和“名”连在一起了。其次,是第32章开头的“道常无,名朴”,也将“无”和“名”连在一起了!几千年来,循循相因,固执为是,难以改变!这与王弼的解“老”之误,有极大的关系!再,上溯等春秋战国时代,孔子或门徒在《易传》里,定义“形而上者谓之道”;所谓“老庄一贯”的庄子,又将老子所说的“道”,全然“虚无”化了!以至现当代我国的老子研究专家们,都众口一词地认为“道家”就是一个“形而上学”!又将哲学看作是研究“形而上学”问题的学科。没有人对老子所说的“道”,去作现代科学的考究,我认为这是一个时代的缺失!因此,有必要从注“老”、解“老”的源头处正本清源。王弼解“老”,对后世的影响是直接的,此文有必要多费口舌。第21章是老子描述他所见之“道”是怎样的状况的。老子说“道之为物,唯恍唯惚”,是说“道”作为“物”,是恍惚无形的,不可捉摸。王弼说“恍惚,无形不繋之叹”,说“无形不繋”是对的,这是对“道”存在状态的描状、表述。其后,王弼注曰:“以无形始物,不繋成物,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故曰‘恍兮惚兮、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也。”我们前文已经说过“恍惚”,是老子对“道”的存在状态的描状、表述,是老子观、阅到的真实存在的“有象”、“有物”、“有精”、“有信”,而且是“其精甚真”。老子连用四个“有”。这怎么能是“万物以始以成而不知其所以然”呢?《老子》此章之后文,正是要讲“万物以始以成”的“所以然”之事、之理的。
老子在“其中有信”之后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吾何以知众甫之然⑦哉?以此。”“自古及今,其名不去”,如何解释?河上本注曰:“自,从也。从古至今,道常在不去。”这是切题的,只是没有讲透彻。王弼怎么解释的?他说:“至眞之极,不可得名,无名则是其名也。自古及今,无不由此而成,故曰‘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也。”“至眞之极,不可得名”,老子说“其中有精;其精甚真,其中有信”,此“精”、此“信”就是“至眞之极”,老子分明说“其精甚真”,这不是“名”了吗?怎么能是“不可得名”?这都是在表“道之为物”呀!精、信有名,“道”也有名,怎么能说“无名则是其名也”?王弼将“万物以始以成”的根底归结到“无名”上了!“无名”是个什么东西?它怎么能是“道”之“其名也”?语法、逻辑、事理,都是讲不通的!“道”之“名”是“道”,不是“无名”!2016年2月21日“中国新闻网”有网文《2016年物理学家为什么会刷屏:新粒子或“现身”》(责任编辑:吉翔)(此文科普中国、卡卡新闻、央广、天极、环球等网均刊载同题文章)说:“‘闭关’多年的激光干涉引力波天文台(LIGO)终于在2016年听到了13亿年前两个黑洞相撞产生的‘巨响’以及探测到此过程中的引力波。”老子说“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与现代科学的观测结果,何其吻合!老子说“以阅众甫”,就是像过电影一样,一幕一幕地观览它(他)们从初始到后续演变的过程及其表现特征。老子将现代科学今天所观测到的宇宙演变情况,在2500多年前,早就“阅”到了,论说了!这确实有些不可思议,难以置信,然而,《老子》之文却是真实不虚,言之凿凿。“自古及今,其名不去,以阅众甫”,这是老子在“其中有信”之后所写。“信”,实则就是今天高科技所说的信息,这绝对不是牵强附会。河上曰:“道匿功藏名,其信在中也。”王弼曰:“信,信验也。”据此高亨说:“信,道的运行有规律,应时而验,就是信。”⑺于省吾说:“信”,当读为“神”,信、伸、神古通用。“精既甚真,故精之中有神也。”⑻一般研究者对“信”无解。在先秦、两汉文献中,“信”有多种含义和用法:如“信誓”,《诗·卫风·氓》曰:“信誓旦旦,不思其反”;“守信用”,《左传·宣公二年》“贼民之主不忠,弃君之命不信”;“真诚不欺”,《论语· 学而》:“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符契,凭证”,《墨子· 号令》:“大将信人行,守操信符。信不合,及号不相应者,伯长以上辄止之。”……这些,都是社会人文类的行为和事物,往往要用语言文字来表达,属于意识形态范畴。老子所说的“信”,当然包含了这许多方面的内容。这样老子所说的“道”,既是物质的,又是精神的,是物质和精神统一的存在。
笔者认为“信”类似于今天所说的“信息”。《庄子·大宗师》曰:“夫道,有情有信,无为无形”。郭庆藩疏曰:“明鉴洞照,有情也;趋机若响,有信也。”朱谦之解《庄子》的“有情有信”说:“‘情’亦当为‘精’,‘有情有信’即此云‘其中有精,其中有信’。”我们综合以上诸家诠解,“其信在中”也好,“信验”、“趋机若响”也好,都包含有“信息”传达的意思。这些高科技的新发现,王弼、河上本以及既往的注“老”名家,不具备像老子一样的观、阅功能,又没有现代高科技的认知,也就难怪他们只能做着隔靴搔痒之谈!此章,老子最后归结说:“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王弼注“以阅众甫”曰:“众甫,物之始也。以‘无名’说万物始也。”众,指宇宙、万物;甫者,始也。这是对的。但“以‘无名’说万物始”,这绝对是错!王弼注“吾何以知众甫之然哉?以此”曰:“此上之所云也,言吾何以知万物之始于‘无’哉?以此知之也。”“万物之始于‘无’”,这是老子的真确思想,王弼最后的这个归结,准确无误。非常可惜可叹的是,王弼将“无名”与“无”完全等同起来了!“无”,在《老子》文本中,是一个具有特定内涵的极其重要的概念,特指性很强。它和“有”对应,老子说“有无相生”(第2章)。我曾写过《论老子所说的“无”和“有”》一文,发表于《陕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6年第一期,网上可以调出。老子所说的“道”,从现代科学的角度看,实质就是人的肉眼看不到的“粒子”,老子用特定的、特指性概念“无”来表达。现在,我们这样解读,绝不是望文生义,不是强加给老子的无稽之谈。粒子具有生成宇宙万物的基因、动能、动势,这可以《老子》第43章为证:“天下之至柔,驰骋乎天下之至坚;无有入于无间。”“无有”,也是特指性概念,与“无”完全相同。第78章有“天下莫柔弱于水”之句,可证第43章之“至柔”,以水为比喻;但却不能说“至柔”就是水,等同于水。因为水不能“驰骋乎天下之至坚”,如“至坚”之金、石。这里关键在于对“驰骋”的理解。陈鼓应解之为“驾驭”,《汉语大辞典》解之为“役使”,二解相近。按此章的文义“驰骋”应取本义,“驰骋天下之至坚”,就是说在天下最坚硬的东西(如金石之类)中自由驰骋。
为何必须作此解?因为紧接着有“无有入于无间”句。“无有”可以入于天下任何无间隙的坚硬之物,而自由驰骋,所以此章的“至柔”不是指水,而实质是指的“无有”。那么,“无有”指的什么?一般注家、论者都将“至柔”解作“道”,“道无坚不摧”。“无有”即“无形”,“无有”也就是指的“道”。但老子为什么不直接说“道”呢?因为老子并不把“至柔”、“无有”与“道”完全等同。“道”是无处不在处处在,它不只是“至柔”,同时也是“至坚”。它虽无形,但却不是“无有”。河上曰:“至柔者水,至刚者金石;水能贯坚入刚,无所不通。”王弼曰:“气无所不入,水无所不出。”两家都没有深思细想,不管是水还是气,都能“贯坚入刚”、“无所不入”、“无所不出”吗?对于这样明摆着的自然物相之理,老子观察得十分精细,也思考得非常明彻。故而他说“无有入于无间”,而不是水、气入于无间。因此,这里的“无有”必须深入、仔细研究,到底指的什么?难怪历来的注家对“至柔”、“无有”解释不能到位,历史局限使然也。“无有”怎么能入于没有间隙的“至坚”之物呢?这从事理和逻辑都是讲不通的。但老子就这么十分肯定地、毫不含糊地描述。也只有这么描述才符合他所“观”、所“阅”到的真实状况。在老子当时和以后的两千多年,能“入于无间”的肉眼看不见的东西,只能用“无有”、“无”来描述。“无”,是什么状貌呢?是“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惚恍”(第十四章)。这“无物”之“无”,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第25章)。老子这些表述,过去没有高科技,确实难以理解。然而,在科学技术高度发展的今天,就大不一样了。电子、光子你说这是“有”还是“无有”?现在可以肯定地回答:有。但谁能用肉眼看得见?可是经过现代高科技处理以后却能在电视机、电脑、手机中成像,显现于荧屏,人们就完全可以用肉眼观赏了。这时,我们再看老子的描述是何等的精细准确!电子、光子是不是“天下之至柔”?它们是不是在“至坚”的电脑一类器物中自由纵横“驰骋”?它们是不是来去自由地出入于没有间隙的“至坚”之物?这些,老子当时早就发现了,今天的科学技术只是验证老子的发现真实不虚。后世的注家、研究者受时代局限,只能是作着隔靴搔痒之谈。我们今天在研究老子的时候,不光要看到其哲学、政治、社会、文化、生命学的意义,还要发掘其科学的义理、作用和价值。搞清了道、无、朴的内涵,它们之间的关系也就清楚了。《老子》一书,着重要讲的就是关乎“道”的问题,是以“道”为核心的。无、朴都是用来表“道”的。对于“道”这个无形、无状的真实存在,老子为了人们能够感知,确认,他是费尽了思索的。他用无、朴来表“道”,虽然与现代科学不完全相同,但仔细考察,却非常切近,就看我们今天的研究者能不能领悟到。
三、王弼所注解的“道法自然”
2004年8月31日《光明日报》王中江教授的《“道”何以要法“自然”》一文认为:“‘法’是‘法则’,也就是‘效法’,更恰当地说是‘遵循’或‘遵从’,‘不违’与此同义。”将老子所说的“道法自然”的“法”,解释为“效法”。由此,引发了近多年来关于“自然”的大讨论。现当代的《老子》研究者普遍认为“道法自然”,是“道”效法“自然”,这是对老子本义最大的误解。“道法自然”,是老子思想体系的核心价值观念。“道”是宇宙万物(包括人类社会)生成、演进的总根源、总根据。自然,是自然而然。自然而然,是道的属性、性能,是 “道”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法则、规律。“道”在生成、演化宇宙万物、人类社会的过程中,是“无为而无不为”,是“自然而然”的法则的体现。现当代所说的“自然”,一般指的是“自然界”、“大自然”,是对象化了的、有形体的存在;和《老子》所说的依附于“道”、万物而存在的“自然”——自然而然,是有本质性区别的,二者不能混同。其所以现在的老子研究者普遍认为“道法自然”,是“道”效法“自然”,就是将老子所说的“自然”对象化了,看作是有形体的存在。这与王弼对“道法自然”的注解之缺乏准确定位有很大关系。《老子》第25章末段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王弼注解曰:“法,谓法则也。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天不违道,乃得全覆,法道也;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
王弼旗帜鲜明地打出了“法,谓法则也”的旗帜。这即是说四个“法”全不是“效法”的意思。“人不违地”,就是人不违背地的法则,这是“人法地”;“地不违天”,就是地不违背天的法则,这是“地法天”;“天法道”,就是天不违背道的法则,这是“天法道”。从正面说,就是顺从,依从,遵从。“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就是人遵从地的法则,地遵从天的法则,天遵从道的法则。法则全是名词。换一种说法,就是人以地的法则为法则,地以天的法则为法则,天以道的法则为法则,法则也全是名词。根本没有“效法”的意蕴。问题在于王弼对《老子》所说的“四法”,没有完全吃透,后面,又背离了他“法,谓法则也”的正确判断,作了相反的解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也。”王弼所理解的“自然”,不是“自然而然”。“自然者,无称之言,穷极之辞”是什么意思?“无称”,就是没办法称呼。说明王弼对“自然”没有搞明白。“穷极之辞”又是什么意思?这是含糊其辞!说“法自然者,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这明显是指的“道”“在方而法方,在圆而法圆,于自然无所违也”。宇宙万物之“方”、之“圆”,都是由“道”所生、由“道”所成,怎么能说“道”法方、 法圆呢?说“道不违自然,乃得其性”,其实道性本身就是自然而然,不存在“道违自然”的问题。后文还说“故转相法也”,将“法”又全作动词用,与他所说的“法,谓法则也”,自相矛盾了!这样的“经典”注家,对后世的《老子》研究者产生了很大影响!
笔者认为:《老子》所说的“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四个法,全是名词。是说人、地、天、道的法则,都是自然而然。以人为起点,贯串“四法”。这样解释,是最合《老子》本义的。人依靠地球提供的一切生存条件而生存,白天黑夜,阴晴雨雪,四时变化,这些自然而然的法则、规律,人能不依从吗?王弼说“人不违地,乃得全安,法地也”。人必得依从地的法则不违背,以地的法则为法则,才得安全。地球承载着万物、人类的生存,受天(中国古人所说的“天”,实则就是宇宙)的影响极大。白天黑夜,阴晴雨雪,四时变化,地震、台风、干旱、洪水……或风调雨顺,或灾害连发,这些人类、地球都难以控制的自然而然的法则,只能是顺从。王弼说“地不违天,乃得全载,法天也”。现在,地球大气污染,天气变暖,致使严重的自然灾害到处发生,地球已经难以“全载”人类、万物了!似乎是地球违背了天“自然而然”的法则,实则是人类违背了“道”“自然而然”的法则。 “天法道”,河上说“道法清净不言,阴行精气,万物自然生长”。“道法”,即言道的法则,“自然生长”,就是自然而然地生长。这实际就是“道法自然”的解释。最后归结说:“道性自然,无所法也。”说“道”没有“效法”的对象,也就不存在“效法”的问题。“道”的性能、法则是自然而然,这是天地万物产生、发展、运行、变化的总法则、总规律。我们能感受到的“天”是日月星辰以及昼夜的黑白交替,永不停息地反复运转,自然而然,体现着“道”的特性,“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没有谁能改变它,中止它。有的星体坠落,有的星体碰撞,那都是按照自然而然的规律自身在寻找平衡。这就是老子的“宇宙自然观”。地球(包括属于自己的大气层)有阴晴、雨雪、雷电、旱涝、地震、潮汐、海啸等等,它们都自然而然地时停时现,反复发作、变换,以维持自身平衡,保持相对的稳定,人类对它们的作用微乎其微。地球上的生命体(也就是老子所说的“万物”,包括人类)要靠日光、空气、水生长,同时受物竞天择、优胜劣汰的规律所支配,自然而然地自生自灭,虽然各自采取这样那样的方式以求改善自己的生存状态和延长自己的生存期限,但仍改变不了自然而然的生、灭法则。
人类是特殊的生命体,除了天地和其他物种所营造的环境之外,主要是社会环境;而社会环境又主要为社会制度所决定。考查人类社会制度的演变,由原始公社到奴隶制、封建制、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凡是世界上较大的经济体国家,都经历了不同时限却几乎相同的这些发展阶段。为什么?就是“道”的自然而然的法则在起作用。尤其是苏联、东欧、中国市场经济的回归,充分说明自然而然的法则是难以跨越和不容违背的。人在这“道”的自然而然的运行法则面前,显得那么渺小!只能是顺其自然的顺应,不能强行去违扭。对这自然而然的社会发展规律,人是“主宰”不了的?。主宰了中国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帝王,朝代更替,都想保住自己的皇位,可最后他们还是抗不住社会发展规律的巨大力量,而消亡了!这些,可以说是属于老子的“社会自然观”范畴。老子关于“道”的理论,其预见性、概括性、客观性、规律性、科学性是无与伦比的。对于人类来说是如何吃透它、学习它、遵循它、顺应它的问题。《老子》所说的“四法”中的“法”,全作法则解,情通理顺。 “道法自然”,不是说“道”“效法”“自然”,而是说道的法则是自然而然,“道”自己如此地不断演化宇宙万物的发展、生灭。这里边的内容实在是太丰富了!学问是太深、太大了!
四、“五千文”王弼注正、误举例
王弼注“老”,不仅在道、朴、无、自然、无为、道法自然这些极富哲学意义的最基本概念上有正、有误,而且,对81章五千文的注解,多是正、误交杂。后文举例说明:例1:第10章开头的“载营魄抱一,能无离乎?”王弼注曰:“载,犹处也。营魄,人之常居处也。一,人之真也;言人能处常居之宅抱一。”⑧其实,“载”是装载、承载的意思,是说人的身体承载着“营魄”。这里省掉了“身、体”。意即身体承载着营魄,合一不离。王弼说“营魄,人之常居处也”。这里必须先要搞清“营魄”是什么。“营魄”,河上本注为“魂魄”。魏源《老子本义》:“营,读为魂。”高亨先生按:“营与魂是一声之转。”实则,老子以“营”代“魂”取“虚”意。汉杨雄《太玄·图》:“极为九营。”范望注:“营,犹虚也。《易》有‘六虚’,故玄之变为九虚。”又《灵枢经·营卫生会》:“人,受气于榖,榖入于胃,以传与肺,五脏六腑皆以受气,其清者为营,浊者为卫。”《太上老君内观经》(新版《道藏》第11册)说:“动而营身谓之魂,静而镇形谓之魄。”古代早有灵魂的说法,大概老子不愿将自己的学说搞得过分玄虚,可能有意将“魂魄”表达为“营魄”。《易·系辞上》:“精气为物,游魂为变。”“营魂”犹“游魂”。
按照传统和宗教的说法,人死后,魂即离体而去。而魄呢,“古指依附于人的形体而存在的精气、精神,以别于可游离于人体之外的魂。”(《汉语大词典》第12册P468)《左传·昭公七年》子产曰:“人生始化曰魄。既生魄阳曰魂。用物精多,则魂魄强。是以有精爽至于神明。匹夫匹妇彊死,其魂魄犹能凭依于人,以为淫厉。”唐杜颜注曰:“魄,形也。”但《说文·鬼部》“魄”桂馥义证引傅逊曰:“左氏所谓魄,不专指形而言。如下文所云‘魂魄能依附于人’及前所云‘夺伯有魄’,皆非形也。”魄非形,魂非魄,说明人的体、魂、魄三者有别。俗语用“魂飞魄散”来形容人受惊吓后的精神状态,看来是有缘由的。这里,我们要将“魂魄说”与“鬼神说”严格地区别开来。魂魄是人的一种生命现象,属于生命科学命题,值得深入研究。我们人类对于自身的生命现象知之甚少,出现一些奇异,往往导入神秘情境,迷而信之,皆由不明其理而造成。老子所说的“载营魄抱一”,实际就是“载精气神抱一”。这儿所说的“神”,不是神鬼的神,指的是神志。“能无离乎?”讲的是修身的过程,又是目的。第一步先要做到心神内守,志不外驰,忘我除妄,保精守气,混元归一。其目的在于魂魄与身体抱而为一,永不分离,这当然就是延年益寿了。王弼说“营魄,人之常居处也”,这是讲不通的!营魄,怎么能是“人之常居处”呢?实际是人的身体为“营魄”的常居之处。载,也不能作“处”解,而是装载、承载。
例2:《老子》第37章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化而欲作,吾将镇之以无名之朴;镇之以无名之朴,亦将不欲;不欲以静,天下将自正。”这一章,王弼注得很简单,注“道常无为”曰“顺自然也”⑨,这大体不错。注“而无不为”曰“万物无不由‘为’以治以成之也”,这完全正确。注“化而欲作”曰:“作,欲成也”;又注“吾将鎭之无名之朴”曰“不为主也”;这些都是含糊不清。说明王弼对这一章没有读明白。为什么读不明白,因为“将、鎭”二字,自古解“老”者无解!“将”字作“请”解。《穆天子传》:“将子无死,尚能复来。”郭璞注:“将,请也。”故而“吾将”就是“吾请”。请谁呢?请侯王。侯王若能按“无名之朴”行事,作出榜样,自然会对万民起“镇”的作用。“镇”,不作镇压解,义为安抚、安定。《后汉书·皇甫规论》;“遣匈奴以宫姬,镇乌孙以公主。”古有“镇抚”一词,《左传·昭公十五年》:“诸侯之封也,皆受明器于王室,以镇抚其社稷。”遗憾的是,历来注家不但对“吾”字多有误解而回避,且对“将”字一贯无解!大概都以为是老子“将镇”。其实,河上本早就解为“王侯当镇抚以道德”。虽未将“镇”作安抚解,却将镇、抚合而用之。遗憾的是,也对“吾”、“将”无解。谁“镇”呢?侯王,呼应前句的“吾将(请)”。谁“亦将不欲”呢?“万物”(民众)。民众因侯王按“无名之朴”行事,树立了榜样,起了“镇”的作用,他们也就将“自化”而“不欲”。“不欲”,王弼本作“无欲”,非是。老子这里的“欲”是指非分之欲。“不欲”,是说不产生贪欲、妄欲。如果侯王、民众都没有非分之欲,而心神安然淳静,那么天下将自然而然地走上正途。
例三:《老子》第39章曰:“昔之得一者: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神得一以灵,谷得一以盈,万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为天下正。其致之:天毋已清将恐裂,地毋已宁将恐发,神毋已灵将恐歇,谷毋已盈将恐竭,万物毋已生将恐灭,侯王毋已贵以高将恐蹶。故贵必以贱为本,高必以下为基。是以侯王自称孤、寡、不榖,此其以贱为本耶?非乎!故数誉无誉。不欲碌碌如玉,落落如石。”开头一段,老子连用七个“一”,说明在老子眼中“一”的重要。一般认为“一”“几于道”,即接近于道,这是对的,因为“道生一”。而又有许多人将“一”等同于道,这就值得讨论了。因为“道生一”,说明老子不把“道”和“一”看作是一个东西,二者是有区别的。譬如说母生子,母子都是人,但母与子终归有区别,而不能完全等同。“一”是一种统一、和谐、清静状态,是“道”的特性的一个方面。《易》曰:“天下之动,贞乎一者也。”动,实则是事物对立面的矛盾运动。“贞乎一者”,即“正乎一者”。《易》也说以一为正。和老子说法相同,亦追求的是统一,和谐。老子说天、地、神、谷、万物、侯王“得一”以清、以宁、以灵、以盈、以生、以为天下正,是对这些物体的存在状态的描述,是对“一”的作用的表述,也是对这些物体保持统一、和谐状态的看重。王弼解释曰:“昔,始也。一,数之始而物之极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故皆裂、发、歇、竭、灭、蹶也。”⑩说“一”是“数之始”,这是对的。又说是“物之极”,则语意含混。说“各是一物之生,所以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这也讲得通,因为老子说“道生一”。问题是后面的解释有误。他将事物的“裂、发、歇、竭、灭、蹶”的原因,归结为“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则失其母”。这里所说的“母”,指的是什么,他没有明确指出。从王弼对后文的解释,可以看出,他对此章老子文本的精义,没有读明白。他说“各以其一致此清、宁、灵、盈、生、贞”。其实,老子是用“一”来表示宇宙、万物存在的统一、和谐状态,“一”并不是生成宇宙、万物统一、和谐状态的根本原始,而是“道”。王弼后文的解释,“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守一则清不失,用清则恐裂也。故为功之母不可舍也,是以皆无用其功,恐丧其本也。清不能为清,盈不能为盈……”等等,就都是“乱弹琴”了!为什么?因为他将《老子》原文中的“毋已”,错录为“无以”了!河上本在“天毋已清将恐裂”句下注曰:“天当以阴阳施张,昼夜施用,不可但欲安静无已时,恐发裂不为天也。”“毋已”,高明先生释为“无休止,无节制之义”是对的。老子的深义在于:如果“天得一”,无休止、无节制的处在清静的状态,这就违背了“道”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则、规律,而走向反面,“将恐裂”。为什么?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宇宙间万事万物其变化矛盾是根本的方面,统一、和谐、平衡不可能无休止地维持下去;物极必反,原来的平衡必然会被新的矛盾所打破,再求得新的平衡。老子的“毋已”之论,正是讲的这个原理。若果六个“毋已”全作“无以”,大都很难解通。如“天”句,假使天长地久的清朗而没有了阴雨风雪,将会是什么样子呢?老子能说天永远的清朗下去吗?再如“侯王”句,老子说让他们一直贵且高下去吗?假使这样,怎麽能衔接下文?
《老子》“五千文”王弼注之正与误,还可举出更多例证,篇幅所限,恕不缀文。王弼注“老”的经典性,不可否认,对后世的老子研究所发生的积极影响应给与足够肯定。但是,也不要完全迷信、盲从,不加分析,一概肯定。我们要以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的思想方法,来研究和对待古人和古典文献,首先必须读懂、吃透文本,这样才能谈得上正确地指导现实社会之用。
注释:
① 蒋锡昌 《老子校诂》 成都古籍出版社 1988年9月 第215页
② 张松如 《老子校读》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81年5月
③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影印本《道藏》 第12册第279页
④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影印本《道藏》 第12册第10页
⑤ 《汉语大词典》 汉语大词典出版社 1992年6月 第729—730页
⑥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影印本《道藏》 第12册第272页
⑦ 王弼本作“状”,河上、帛书乙本及众多今本,皆作“然”。2011年2月中华书局第7次印刷的《新编诸子集成·帛书老子校注》说:“《老子》原本当作‘然’字,不作‘状’字,因‘然’字与‘状’字形近而误。”所论极是。
⑧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影印本《道藏》 第12册第274页
⑨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影印本《道藏》 第12册第280页
⑩ 文物出版社、上海书店、天津古籍出版社 1988年影印本《道藏》 第12册第282页
此文刊于香港《弘道》2020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