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青海省民宗委制定《关于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活动的方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活动主要从4个方面开展:
一是实施宗教教职人员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轮训工程。藏传佛教界按照《青海省藏传佛教教职人员教育培训规划》,省级层面每年完成教职人员轮训1200人次;汉传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界采取专题讲座和研讨交流等形式,省级每年轮训300人次,分两批次进行;市(州)级每年轮训200人次,县(市、区)级每年轮训100人次。
二是举办系列活动。以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为重点对象,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系列大讲堂和巡回宣讲活动。针对宗教教职人员,省级佛教协会每三年举办“佛教论坛”活动,市(州)级佛教协会每两年举办一次,涉藏重点县(市、区)可每年举办;省级伊协每两年举办“会通讲堂”活动;由省级佛教协会组织学者、佛教界代表,向全省僧尼及部分信教群众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巡回宣讲活动;省级伊协开展新编“卧尔兹”巡回宣讲活动,组织专家学者、优秀教职人员,向伊斯兰教界和信教群众宣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省道协每年开展“玄门讲经”活动,省天主教和基督教界开展中国化讲道交流活动。
三是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行活动。省、市(州)、县(市、区)每年组织宗教界人士赴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底蕴深厚的地区参访,直观感受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新中国发展的伟大成就。省级层面除藏传佛教界外,组织其它宗教界代表人士,赴内地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验行”活动;举办全省宗教界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书法绘画展演活动。
四是宗教院校开设精品课程。省级宗教院校开设国学经典讲堂、书法艺术欣赏、古诗词朗诵鉴赏等课程;开展经典诗词朗诵、中华传统美德演讲比赛等活动;选定“两弹一星”理想信念教育学院、十世班禅故居等爱国爱教、传统文化教育基地为教学点开展实践课;邀请省内高校、宗教院校教授等开展专题讲座,确定孔子的智慧、国学经典系列导读、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解读、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10个主题精品课程。
通过在全省宗教界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大讲堂”活动,使全省各宗教的教义教规阐释更加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为全省宗教界的自觉行为,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增强宗教界“五个认同”,推进全省宗教中国化实践走深走实。
(转自微言宗教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