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国宗教界正扎实开展“学法规、守戒律、重修为、树形象”教育活动。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二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进程中的实践问题,从法治意识、宗教操守、内在修养和社会形象四个维度协同发力、全面提升的关键举措,体现了宗教界的自我调适与自觉革新。
2025年9月,国家宗教事务局正式印发《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行为规范》),对宗教教职人员在网络空间中的言行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面对网络空间纷繁复杂的信息生态,宗教教职人员的一言一行不再仅属于个人范畴,而是直接关系到宗教的健康传承,关系到社会大众对宗教界形象的整体认识。
通过系统学习,我深刻认识到,宗教教职人员不仅要在现实生活中恪守法律法规与宗教戒律,更应将对法律规章的学习内化为信仰上的自觉与行动上的坚守,尤其在现实与网络空间边界日益模糊的当下,更须始终如一地严守戒律、坚守道风。
一、网络平台已成为践行戒律的新场域
《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自2022年施行以来,对规范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年来,宗教领域网络乱象仍时有发生:有的借网络自我炒作、挑拨是非;有的假借宗教界人士身份恶意抹黑、造谣生事;有的利用宗教身份博取眼球、吸引流量等。这些行为不仅败坏社会风气,更严重损害宗教界形象,深深伤害信教群众感情。
在此背景下,《行为规范》的制定与出台,既是保障宗教教职人员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也是应对当前复杂多变的网络环境、规范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的关键举措。网络绝非法外之地,宗教教职人员必须清醒认识到,在网络平台上发表言论、开展活动,同样受到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规定的严格约束。唯有严守戒律、强化自我约束、坚守初心本愿,方能在纷扰喧嚣的网络空间中坚守信仰,防止宗教身份被工具化、庸俗化。
二、道教戒律与《行为规范》具有深层互照性
道教戒律是约束道教徒行为、规范宫观日常管理的基本准则,其本质在于“戒者,防非止恶,进善登仙,众行之门,以之为键”,即“能分善恶之界,防止诸恶”。它根植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与社会公序良俗,并非游离于国家法治体系之外的孤立存在。道教戒律思想强调自我省察、自我约束、自我完善,这与《行为规范》所体现的现代化宗教管理要求高度相通。
《行为规范》明确了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的基本原则:应当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宗教事务管理有关规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我国宗教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维护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
《行为规范》所体现的现代化宗教管理要求,为宗教教职人员在数字时代如何保持宗教纯洁性、增强行为规范性、合法合规适应网络生态提供了清晰指引。通过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宗教教职人员网络行为规范》等法规文件,有助于宗教教职人员形成具象化、场景化的法治认知,在当前网络空间安全形势严峻复杂的背景下,切实厘清“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的行为边界。
三、道教戒律与《行为规范》深度契合
(一)“戒妄语”与杜绝谣言传播
道教“戒妄语”戒律与《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第十二条关于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歪曲解读宗教教义等要求高度契合。
在信息爆炸的网络时代,言论真实性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信息技术迭代加速,使信息生成与扩散呈指数级增长,“新妄言”造成的危害远超以往,无心之失或蓄意谎言均可瞬间演变为数万乃至数百万次的虚假传播。宗教教职人员的言行,不仅代表个体,更承载着整个宗教的形象与公信力。道教戒律不仅禁绝自身造谣,亦严禁传播未经核实之言。《太上老君戒经》明示:“若不闻不见,非心所了而向人说,皆为妄语。”在网络语境下,轻点一次“转发”或“分享”,即便信息非己原创,亦已成为“妄言”传播链条中的关键一环,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宗教教职人员的网络言论自带影响力,一句不实之言,损毁的不仅是个人信誉,更是宗教整体形象乃至全社会对宗教的信任基础。每一次按键转发、每一句输入发言,都是对道教界人士“口之所戒,慎之重之”的现实考验。这要求我们在网络世界中修炼一颗“真常之心”,做到言行如一、守心如城。
(二)“戒贪”与反对自我炒作、借教敛财
道教有关“戒贪”的戒律与《行为规范》第六条及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关于禁止自我炒作、借教敛财等规定深度契合。
《秘要诀法修真旨要》云“遵戒避忌,第一戒贪”。“戒贪”在道教戒律中内涵丰富、层次分明:“戒物质之贪”直指“借教敛财”,“戒名利之贪”对应“自我炒作”,“戒有功之贪”则关联包装人设、博取关注等行为。面对虚拟世界的种种诱惑,尤须警惕将信仰庸俗化、商业化。“行法之师,切戒贪为己用”,道教教职人员当始终秉持“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的修道心性,减少对外在物欲的执着与内心贪执的攀附,自觉维护道教清净庄严的良好形象,严守戒律底线,筑牢守护道教清净道风的“防火墙”。
四、积极引导信众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传播健康向上的内容,引导广大信教群众正信正行,需以深厚的宗教修为作为支撑。唯有“重修为”,才能在海量信息中辨析真伪、抵御诱惑、导人向善。网络平台日益成为公众了解宗教的重要窗口。通过“学法规”“守戒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网络空间展现爱国爱教、守法遵规、持戒精严、举止文明、服务社会的良好形象,正是宗教界“树形象”的最佳实践。
道教教职人员唯有将外在的法律法规内化于心,真正做到严守戒律、善用网络,方能在现实与虚拟交织的时代洪流中,始终如一地保持清净道风与庄严形象,不负国家所托、群众信赖与社会期待,真正为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行稳致远贡献力量。
(本文作者:杨瑞,系云南省道教协会驻会副秘书长,本篇图文转自中国道教协会微信公众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