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一项极为重要的治国方略。这一伟大思想的提出和实践,不仅得到了亿万中国人的支持和拥戴,更受到了国际社会的普遍关注与高度评价。一时间,和谐成为我们学习、交谈与内悟的主题,成为我们工作实践和行动方向的标准和指南。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途径广阔,现实社会各个领域、各个阶层都有其特有的和谐文化内涵及其构筑实践的渠道与范式。如何引导、推动不同文化主体、不同社会群体,以不同的方式融入到相同的和谐理念及实践中来,是最终实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宏伟目标的关键。本文仅立足于道教传统文化的角度,以老子“无为”思想为视点,对其“无为”思想的实质、层次等试作分析,并在分析的基础上阐述这一思想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以及粗略提出道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实践过程中应该努力的方向与具体内容,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和谐社会是人类世代追求的社会理想。无论古今中外、不同国度、异同社会都在不断地追求着这个共同的社会理想。人常说:天和风雨顺,地和万物生。国和民心正,家和万事兴。升毫秒年和谐是社会、自然、国政、家事协调发展、昌隆向荣的基本前提。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的开班式上,第一次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了平实、具体而准确的阐述。他指出:“我们所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上,中共中央又再一次以纲领性文件形式,就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做出了重要的《决定》。《决定》进一步全面、深刻地阐明了社会住义和谐社会的性质和定位,强调我们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上,中国共产党领导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和谐社会。指明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全党全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因此说,党中央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伟大思想,真正是“立足当代,远瞻未来;福泽国中,惠及世界。”深刻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规律,指明了时代前进的根本方向,用道教的话可谓“上善”,赞乎“大德”。
道教经典《周易》中有“保合太和,乃利贞”,道祖老子提出“知和曰常,知常曰明”,庄子提出“太和万物”,道教全真龙门派邱处机祖师则主张“六亲欢喜,乡党和平”,“柔和逊顺”,“五脏五气安和”,“理中之气为法身”,“声音和畅”等。显然道教所倡导的这种“和”的思想,包括了和谐、和平、和畅、和善、和睦、和顺、柔和、中和、太和、祥和等内涵。千百年来,在现实生活的实践中,道教这一“和”的思想被广泛应用,内涵也得到不断丰富,形成了深刻的处事哲学和人生理念,并促发“求大同”、“致太平”的社会理想。如:为政之道,崇尚“政通人和”、“内安而外和”;兴国之道,讲究“协和万邦”;邻里之道,讲究“和睦相处”;交际之道,主张“礼之用,和为贵”;齐家之道,主张“家和万事兴”;君子之道,讲求“和而不同”;养生之道,在乎“天人相和”、“五气安和”;生财之道,则重在“和气生财”。凡此等等,都是对和谐之义的论述。
从道学的角度看,党中央概括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特征,皆在道中。道,不仅是造化之枢机、万物之本源,也决定着宇宙万物发展的规律。换句话说,道就是客观事物现象的和谐;道就是万事万物、社会自然各个方面的和谐之源和主宰。故而,“尊道贵德”就能达到客观的和谐,就能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道教认为“道”乃“虚无之系,造化之根,神明之本,天地之元”,故“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德”乃是“道性”的根本体现。“道之在我谓之德”,“道生之,德蓄之”。说明道之所以能生养天地、化育万物,就是自然之规律的展现和运行,具备了无为之品德。“尊道贵德”就是崇尚自然、顺应自然,为而不争、功而不居。实现以“天人合一”的目标为处世原则,以无为向化、清心寡欲、追求人生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最高境界。《道德经》云:“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清静经》说:“大道无形,生育天地;大道无情,运行日月;大道无名,长养万物”。这种体现“道性”的自然、无形、无情、无名,以及“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利而不害”的无为精神,谓之“无为之德”。构建和谐社会,大力弘扬无为之德,倡导“无为而无不为”的精神内涵,是当代道教济世利人、服务社会、实践和谐理念的途径与根本内容。
一、“无为”的应有之义
老子曰:“道常无为而无不为”。说明“无为”与“德”一样,都是道性的具体表现,是追求和谐、致太平的最高准则。无为并非不去作为,无所作为,而是在实现“无不为”的过程中所显示出的高超境界与坚持的法则和尺度。于这种境界、法则和尺度之下,“顺物之性而辅助之”。用务实的话讲,就是尊重客观规律,诸事不可强为,主观意愿必须与客观和谐。只要按客观规律办事,就会有所作为,而不会无所作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科学的发展观,以及构建社会主和谐社会等,符合事物客观规律,是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和谐共荣的必取之道,是无为理念而成的有为之作。
第一,无为是有为的基础和前提,或者叫无为着手,有为着眼。即无为实现有为之先的思想层面。有为在无为的境界中,达到无所不为的大为。而无为亦伴随着无所不为的大为,而进一步使境界得以升华,二者相得益彰,相辅相成。
无为的思想境界,强调为人处事不要以自我为中心、不能对任何事物都怀有非分之念,而应做到忘记自我、谦让他人、利益他人、处下不争、奉献不有、真诚自然、寡欲恬淡。老子称这一境界为“玄德”。有为之所以能在无为境界中实现大作为,是因为有了无为境界、无为之德作基础和前提。
无为的行为表现,旨在坚持一种自然的、不刻意的,不带任何主观意识与不纯目的的积极作为。这种作为,是一种以出世思想、无我精神,积极入世利他的大作为。如此才能“有为”。反之,则事与愿违,称之妄为。这是老子“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 与“天下万物生於有,有生於无”的辩证法则之根本体现。
基于此,老子进一步把无为之德分为上德和下德两个层次,认为“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上德无为,而无不为,下德为之,而有以为”。这里道祖老子向我们道明对“无为”的不同理解,就有不同的践行,产生不同境界、不同行为和不同结果。也就是说上德之人,做了好事,从来不宣扬,不自居,反而得到了大家的尊重、爱戴和认可;而下德之人,做了好事,甚至在没做之前,就已开始思考如何让自己得到回报、如何张扬自己,唯恐众人不知,但实际上往往由于太精于算计、太过于自我执著,反而什么也没有得到。故老子又说:“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闻相和……”,“是以圣人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这如同我们住的房子,因为有空间、有窗户,才能让人居住;宛若行车的轮轴,因轴心空虚,方可运转。折射出“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的道家哲学智慧。
第二,有所为,有所不为。可谓是无为到有为的认知和选择层面,即“为”和“不为”的法则。在道祖老子看来,“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标准是“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圣人为腹不为目,去彼取此”;“揣而锐之,不可常保……功成名遂,身退,天之道”;“圣人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根据老子这一主张,可以简单地理解为,大凡于己、于人、于社会、于自然有益的事和行为,如:以德为本、以德为行,热爱自然、保护环境,淡泊名利、和光同尘,乐善好施、友爱互助,谦虚谨慎、勤俭朴素等等。都应积极地、尽心尽力地大作为、深实践。反之,则决不能妄加作为。老子另一方面也指出在“有所为”的过程中,还要恪守自然规律,做到适度,过或不及都达不到“中和”之目的。强调有为时,要“知常”、“知足”、“知耻”、“知止”,力戒贪心、嗔心与痴心。更为具体地说,即做事时能知天理、循人情、顺自然、不刻意、不强求。对于名利不去想为什么别人有、我没有,别人有我还想比别人多;别人没有的我想有,甚至产生对别人有自己没有的嗔恨心、嫉妒心。
第三,如何为?是无为理念下的行为方法论。具体一点即有为实践中的尺度把握和方法运用。对于“如何作为”的问题,道祖老子也有独到的见解。认为要想有作为、作为好,必须“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政善治,事善能,动善时”。老子强调了环境、时机、能力、人品和诚信的重要性;在强调事物规律性时,老子还认为“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此处,老子再次揭示出任何事物都有其自身的规律性,只要掌握了这一常规、常理,就可以“没身不殆”、“功成事遂”。同时在维系“有为的长久性和长久性的有为”之目标上,老子教人要“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巧弃利”,“见素抱朴,少思寡欲”,能“知其雄,守其雌”、“知其白,守其黑”、“知其荣,守其辱”。即做到不自我标榜、自以为是,恬淡朴素、身心清静,功而不居、让德于人,“可以长久”。
以上三个层面的解析,说明了老子所主张的无为思想,同样是道性的根本体现。以“无为”作前提,以“有为”为目的。在积极地有为中有所为,有所不为。作为和作为好的深邃哲学理论与至高的思想境界,是无为精神演化的最终结果。这种结果既是一种积极地大为、大德,谓之“无为之德”,更是促和谐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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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弘扬、倡导道教“无为之德”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
无为是“上德不德”、“上善若水”之有为德性的最高标准;是先人后己、谦让奉献的最高境界;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最基本行为规范;是慈爱和同、天人合一的最佳处世方式;是宽容知足、淡泊名利的最好人生修养;是促和谐、致太平的最理想社会追求。故而,无为乃一切真、善、美的最终体现。所以说道教倡导和实践的这种无为社会理想与今天我们构建的“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和谐社会是一致的。
(一)清心寡欲、为而不争、谦让奉献的无为境界,能引导人心地向善,摒弃妄念,五气安和,快乐生活,积极创造,福祉社稷。“一切唯心造,心生则欲生,心静则欲灭”。先哲圣人历来都十分注重对心性的修炼。道祖老子认为“不见可欲,使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田猎令人心发狂”。老子强调 “可欲”是致使人心发狂、烦乱不安的根源。老子所言的可欲,主要是指无止的贪欲,即对人生、社会、自然不利的、不正确的欲望和行为。相反于人自身、于社会国家有利的、正确的理想和行为,要大力弘扬、努力实践,做到“有为”。道教《清静经》云:“夫人神好清,而心扰之;人心好静,而欲牵之;常能遣其欲,而心自静;澄其心,而神自清;自然六欲不生,三毒消灭”。同样也认为欲望是造成人心神不宁的直接原因。要想达到“六欲不生,三毒消灭”,必须做到遣欲澄心,不执著对万物的贪求,自然人心常清常静,断绝烦恼,远离忧苦身心,得悟真道。修身旨在养心,心境决定思想,思想左右行为。太上曰:“祸福无门,唯人自招”。说明祸福有定律,祸福造于心,故心可挽乎命;吉凶唯人召,修心方能听命。追其根源在于对善念与恶欲之间的选择不同。“人心常清静,天地悉皆归”。只要我们能遣除不好与非分的“可欲”,就可以身强体健、神清气爽、“五气安和”、慈善快乐,创造奉献,做到“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
(二)“和光同尘”,“上善若水”,“行贵真诚”的无为精神,能营造团结友爱、诚信互助、文明向上的社会风尚。人是构成大千世界的主体。人既有万物之最灵的美誉,也有丑恶虚伪的不足。因此,发扬人性中灵秀善良、慈爱和同的优美品质,一直是人类社会积极向上的根本。在如何发扬人性中的优美品质,协调社会、化解矛盾,促进人类团结友爱、诚信互助的相处问题上,老子主张从组织行为上要“挫其锐、解其纷”,化解纷争;从个人处世要求上做到“和其光,同其尘”,“不可得而亲,亦不可得而疏、不可得而利,亦不可得而害;不可得而贵,亦不可得而贱”。即不能以个人得失、好恶论亲疏、评利害、言贵贱,而要一视同仁,毫无分别心,物我混合,尘光一体。就像“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一样,“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从人品塑造上强调“言无狂妄,行贵真诚”,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即在社会生活与政治生活中,坚持以和、善、诚、信的思想不断提升自我内在道德修养,以法律法规的形式严格规范自己的外在行为。大千世界的人们如果都能做到合光同尘、上善若水、诚信做人、宽容及物,我们追求的文明社会理想,自然实现。
(三)尊重自然,顺应物理,“天人合一”的无为理念,有利于维护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物我无伤的社会秩序。无上大道运转不息的规律性是“自然”。自然是一种顺天道、循人情、应物理的法则。简单地讲,即尊重事物本身内在联系的规律性,顺乎自然发展的必然性,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不以个人主观想法做或不做、为或不为,而要掌握适度、恰到好处,过或不及都偏离了自然法则。违背了自然规律,无以言公平与正义,何以谈安定和秩序,更不能致和谐。故此,道教《阴符经》开篇首语就直明要义说:“观天之道,执天之行,尽矣”。意即只要是符天道、合事理、顺人情的事物就去为,相反则不能为。唯此方可使万物“各复归其根”,和而有序,欣欣向荣的发展。
(四)崇俭抑奢、知足知止、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无为主张,是提倡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生活作风,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根本途经。见素抱朴、勤俭节约、知足常乐、知止不殆,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道教千百年来为之践行的修炼功德。
倡导朴素节俭之风,树立知足、知止、知常的去贪观念,追求天人合一的生态理想,主张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为准则,源于我们的事业、生活还要继续,我们的社会还要发展,人类还将走向无限光明的未来,而我们所处的物质世界却是一个资源有限,甚至已经短缺的世界,尽管有些资源有其再生性,但其再生的速度却远不能满足人类发展需求的进度,这是人类长期以来为之困惑的矛盾所在。如何解决这一长期困惑人类的矛盾,从古至今尚无万全之策。圣贤先哲们教导我们唯一能做的就是要学会朴素节约、力戒浪费贪婪,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提倡天人合一的和谐理念,以此来缓解资源的危机,保护自然生态平衡,维系人类繁衍不息的生存需要。道教认为天地人三者一体,相互间有着互为借助、生化的作用。《周易·乾·文言传》中说:“夫大人者,与天地合其德,与日月合其明,与四时合其序,……”指出维持好这种关系的关键在于认识其规律性,即机巧;掌握好适度性,即相宜、和谐。正如《阴符经》所说的“天地万物之盗,万物人之盗,人万物之盗,三盗既宜,三才既安”。“食其时,百骸里;动其机万化安”。道出了知止知常是我们根除非分贪欲思想的根本良药;“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自然法则乃人类与自然万物和谐相处、共生共荣的唯一之道。
高尚的人生境界、良好的社会秩序、理想的社会追求,离不开无为精神的弘扬,离不开无为之德的实践。人人皆能无为而无不为,和谐、太平的社会理想就在我们的身边。
三、道教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
构建和谐社会,乃亿万中国人包括道教界人士在内的社会理想追求与义不容辞的责任。道教是中国固有宗教。千百年来,其历史的传统性,鲜明的民族性与广博的包容性,对我国的社会历史、科学技术、伦理道德、政治经济、文化艺术、民族性格、民族心理等诸多方面,产生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道教界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中,就是要充分发掘、弘扬道教传统优秀的文化思想,使之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广泛宣传道教积极优秀的教义思想,服务于人们的精神生活。
道教文化博大精深,其尊道贵德的优秀传统,无为有为的修持理念,道法自然的事物规律论,清心寡欲、见素抱朴的生活主张,知足、知止、知常的行为规范;上德不德、上士无争的精神境界;物我无弃、济世利人的世间责任;五气安和、性命双修的养生之道,合光同尘、天人合一的处世智慧等,都是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大力宣传这些闪光、有益与进步的宗教义理精髓,对引导人们向善、规范行为、团结互助、维持秩序,提高爱国意识、民族意识、责任意识与忧患意识,增强奉献精神、宽容精神,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实现人类社会持久和平、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与深远的历史意义。
要充分运用各种形式,采取多种渠道,弘扬、宣传丰富多彩的道教文化传统,使人们在了解、认知中有所悟、有所得,在生活实践中有所用、有所行。如:恢复道教传统的讲经宣道制度,举办道教文化研讨,收集整理道教书籍、音像制品,现代网络传媒的应用,建立道教文化系列展等,张扬道德思想,传播道教文化,引人为善,止人为恶。
(二)弘扬实践道教济世利人、关爱社会的优良传统,服务于众生的根本利益。
济世利人、关爱社会是道教在实践“无为之德”过程中的具体表现,也是道教立世、显教的根本。老子云:“圣人无常心,以百姓心为心”;《功课经》中则言“道以无情度有情”。说明道教历来倡导“出世中入世,入世中修炼”,“道法不离世间法”;主张以顺从众生之心为己心,所谓“见人之得,如己之得;见人之失,如己之失”。弘扬道教济世利人、关爱社会的优良传统,就是要团结、教化、带领广大信众和道教徒关心社会的发展,支持国家建设;积极开展扶贫救灾、社会福利、希望工程、生态保护等公益活动;自觉遵规守法,维护法律尊严、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以身言教,用行动感化众生,以真情大爱温暖人间,促进社会安定团结。
(三)加强道教自身建设,以无为之德服务于社会的整体和谐。
加强道教自身建设,首先应加强对广大道教徒的思想素质建设,重视人才培养。“文以载道,人能弘道”。人乃宗教思想、宗教礼仪、道德精神等直接的实践者,是显现宗教功能、推动宗教正常发展的基石、根本和关键。“修身必先治心”。所谓“欲心动而神乱,嗔心动而气耗”,“清心清境皎无碍,无碍无心心自在”。这里皆强调了心性意念的重要性。心境、思想、行动三者不可缺一,有着互相影响、互为作用的关系。加强人才培养,追根揭底是着力于人的综合素质建设。巩固和纯正思想信仰、增强道德观念、清静身心、慈爱和同,是加强当代道教徒综合素质建设的基本前提。要引导教育广大道教徒研习宗教经典、熟悉宗教义理、参加宗教活动、培养宗教感情、纯正道风,增强弘道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感,积极服务社会,践行世间功德;掌握各种知识、提高应世本领、强化服务意识、发扬无为之德,乃时代对道教徒自身建设的客观要求。新时期的道教徒必须博学多识,吸收多元文化养份,不仅要掌握本宗教的系统文化,还应学习和了解其它宗教文化、社会知识、现代科学等必要内容。要在工作实践与广泛接触社会中提升本领,历炼人生;在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认知中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与忧患意识,不断激发自我的道德塑造和奉献精神,以正心、正信、正言与正行之形神合一的良好形象,引导人、感化人,追求人心清静,万物和谐。这不仅是构建和谐社会与弘道利人的需要,更是道教自身发展的必备条件。
其次,加强宫观管理。宫观是道教文化的载体,是广大道教徒和信教群众体验宗教感情、规范宗教生活、彰显道教义理、普化众生的场所,也是体现时代精神、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更是道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中,最直接、最感性的展现平台。因此,宫观在管理水平、服务功能、建筑风格、文化气氛、生态环境、和谐稳定等工作方面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道教整体形象和受众的心理。加强宫观管理工作,关键是加强组织制度建设,实现管理制度化、工作程序化、决策民主化、办公自动化。核心是加大对人事、财务、物资的管理力度。提高人员的素质教育,倡导艰苦朴素、勤俭节约之风。营造知人善用、团结协作的良好氛围。合理分配责、权、利,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创造性,形成系统互动、和睦和谐的工作环境。重点加强安全与文物保护工作,不断浓化宫观的文化气息,发挥宫观特有的教化功能。着重于环境建设,强化从道人员的服务意识,以优雅的环境、优质的服务,迎接每一位进庙的信众、游人,促进宫观人文环境、自然环境与人心祥和的有机统一。
(四)发挥道教道脉教缘的黄金纽带作用,服务于祖国统一与世界和平。道教文化根植于中华民族文化土壤,“敬天尊祖、重本归源”是不可动摇的民族心理。几千年来,多种信仰形式不仅一直被道教所继承,而且深深的影响着所有炎黄子孙的归根情、爱国心。中国正在和平崛起、世界期盼和平、两岸必将统一。弘扬道教“敬天尊祖、重本归源”的思想,充分发挥道脉教缘优势,积极开展与海外道教界的友好交往,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强化炎黄子孙的向心力、凝聚力,共同致力于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多形式、多内容的开展道教学术文化交流活动、宗教法事活动、支援祖国建设等,以道脉同源、两岸同宗、“归根复命”的思想纽带,凝聚人心,联融亲情,促进祖国和平统一,是最大的和谐。
和谐社会,乃人类追求的美好社会理想。实现这一理想目标,需要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大力倡导无为理念,践行无为之德,以无为的思想,指导有为的实践,以“无为”之道,求“有为”之法,获“作为”之果,是道教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的重要形式与内容。
众生皆能紧按无为精神的要求,净化思想,提高境界;遵行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法则,清心寡欲、知足知止;实践上善若水的无为之德,功而不居、创造奉献。我们的人间就是一个充满真、善、美的人间,我们的社会就是一个朝气蓬勃、和谐有序的社会。
中央统战部爱国宗教界人士研修班毕业论文 2006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