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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道陵《旨教经》内容及岁六斋月十直等斋期日形成试论

道音文化 10年前

摘要:商周尊天尚鬼而好祀,祭祀鬼神成為國家重要大事,祭祀必有齋日、壇儀。在修齋期間,須齋戒沐浴,去葷、色、酒、樂,洗潔身心,專心一意,使易於溝通人神。商代祭祀鬼神,見諸甲骨文者已多,所祭有天地山川自然之神,及人死先祖之鬼,學者對這一類的研究較著者,如胡厚宣《甲骨學商史論叢》初集、續集,日本.島邦男著《殷墟卜辭研究》等,但商代祭祀鬼神是否須先齋戒,由於典籍缺略,難以確知。 到了周世, 有關祭祀鬼神的記載, 更加明確詳盡, 見於 《儀禮. 覲禮篇》 、 《周禮. 春官.大宗伯、大司樂》 、 《禮記.祭法篇、祭統篇、祭義篇》等,有神祇分類、祭期、祭法、音樂等不同的載述。周世的祭神,須先擇牲及卜定祭祀日期,在祭前十日(七日散齋,七日致齋) ,執事人員沐浴齋戒,洗潔身心,以祈能人神感應。 《莊子.人間世》借由孔子和顏回,討論齋戒不僅是「不飲酒不茹葷」而已,齋戒最高的境界是心齋,虛而待物,唯道集虛。道教沿承其說,並進而加以科儀化、制度化。在齋期上,古代祭前先卜定時日,再行齋戒。至東漢張道陵創五斗米道,則撰《旨教經》 ,經中配合天神考校說來制定齋日,用以修齋行道。

關鍵字:正一派 旨教齋 歲六齋 月十直齋 

壹、道教齋期溯源──周代齋戒祭神

一、周世之齋戒

周時的齋戒,是為了祭神,把影響身心寧靜的因素,盡量排除,方便和神明溝通。所以在祭祀前十日即開始齋戒,主祭者及執事人員,必須齋戒及沐浴更衣。「齋」,古書也寫作「齊」,齋是在使心靈齊一專致,「戒」是戒除會影響心靈的飲食歌舞,如戒葷酒女色樂舞等。前七天僅須戒葷酒、女色,禁絕外在的婚喪應酬,稱為散齋。後三日須觀想所祭祀神祇的言行相貌,志意喜樂,彷彿似親見其人,親聞其聲;如此,祭祀才能達到人神相感應的地步,稱為致齋。散齋在廟壇外,致齋在廟壇內。十日齋戒時,所穿衣為黑衣,代表幽思。除齋戒外,也須沐浴盥洗。沐是洗頭,浴是洗身,盥是洗手,洗是洗腳。齋戒時期須沐浴,祭神當時須另盥手以祭。

《禮記.祭統》:

「及時將祭,君子乃齊(齋)。齊(齋)之為言齊也,齊不齊以致齊者也。是以君子非有大事也,非有恭敬也,則不齊。不齊,則於物無防也。嗜欲無止也。及其將齊(齋)也,防其邪物,訖其邪物,訖其嗜欲。耳不聽樂,故記曰:『齊(齋)者不樂。』言不敢散其志也。心不苟慮,必依於道。手足不苟動,必依於禮。是故君子之齊(齋)也,專致其精明之德也。故散齊(齋)七日以定之,致齊(齋)三日以齊之。定之之謂齊。齊(齋)者,精明之至也。然後可以交於神明也。是故先期旬有一日,宮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齊七日,致齊三日。君致齊於外,夫人致齊於內,然後會於大廟。」

文中以「齊」為「齋」,說明齋戒的意義是要讓心志齊一,不致於渙散,所以不飲酒食葷,不聽音樂,在祭祀前十日行齋戒,十日之中,前七日為散齋,後三日為致齋,然後可以和神明溝通。所以在致齋期間,如有擊鼓作樂,則和齋意相違,《禮記.郊特牲》:「孔子曰:『三日齊,一日用之,猶恐不敬,二日伐鼓,何居?』」唐.孔穎達注說:「祭者在致齊三日之中,而二日伐鼓,使祭者情散意逸,以違禮故,譏而問之。」說明齋期中禁飲酒作樂,所以不可伐鼓。

《禮記.祭義》云:

「致齊於內,散齊於外。齊之日,思其居處,思其笑語,思其志意,思其所樂,思其所嗜。齊三日,乃見其所為齊者。祭之日,入室,僾然必有見乎其位;周還出戶,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出戶而聽,愾然必有聞乎其嘆息之聲。」

上引說明齋戒十日,前七日為散齋在家裡,後三日為致齋在廟裡。並說明散齋和致齊的不同。散齋時不飲酒食葷,不通慶弔。致齋三日,開始觀想所欲祭祀神祇的相貌、言語、心志、喜樂,必須能仿佛見到所要祭祀的人來在自己之前,祭祀之日,必然能見到神祇的容貌、音聲、出入廟室等。

又,《禮記.郊特牲》:

「齊之玄也,以陰幽思也。故君子三日齊,必見其所祭者。」

《禮記.郊特牲》「齊之玄也,以陰幽思也」,孔穎達注云:「解齊服所以用玄冠之衣義也。玄,陰色,鬼神幽陰,故齊者玄服以表心思幽陰之理,故云陰幽思也。」說明齋服用黑色,是因為黑為陰,適合於致齋時之幽思,與神明冥合,所以君子致齋三日,必能見其所祭者。

以上是周代齋戒的用意,旨在溝通人神。張道陵《旨教經》在齋戒的觀念上,基本源承了周代不飲酒茹葷,心志專一潔淨等做法,也是用齋日來祭神修道,所謂: 「夫齋法要絶甘、肥、辛、薰、酒、色、陰、賊、嫉妬及一切惡事,唯宜燒香燃燈,誦經禮懺」①。但在齋期上,則不是祭前十日,而改用固定的齋期。張道陵所制定的齋期有:歲六月長齋、月十直齋、三元、八節、庚申、甲子、生辰、等特殊齋日與齋期。這些日子,或是天神下臨人世檢校善惡的日子,或是三尸、竈神上奏天庭的日子,或是自己出生的時辰;在這些日子中修齋行道,較易有感應,功效也較大,所以道教法會常選這些時日來舉行。張道陵所選定的齋日、齋期,它有兩大特色:一方面和天神考校有關,一方面則和陰陽氣的盛衰,以及月亮的盈縮有關。乃是利用日、月運行時所施放的精氣,配合人體機能的運轉來修齋,以祈天神能削死籍刊生籍。有關張道陵《旨教經》齋期之建立,與中國曆法及陰陽生剋說之關係,本文將於後詳加討論。

二、張道陵《旨教經》齋日源自周世,非出自佛教

關於道教齋期日的來源,筆者以為源自周世,制定於張道陵《旨教經》,對東晉靈寶經建醮修齋有極大影響,近代研究六朝道教的學者,有人主張靈寶經期說出自張道陵,如王承文,也有人認為靈寶經齋期日出自佛教,如呂鵬志。

其實齋期日和祭神有關,平常葷食,祭神表誠敬,才持齋。小乘佛教的僧侶,或托鉢乞食,或茹素苦行,皆無齋日祭神可說。再者佛教源自印度,印度的曆法,一月分黑白月,各十五日,和中國的農民曆算法截法不同,不可能出現每月十直齋的情形。至於學者或說齋法出自佛教的布薩,但布薩法極為簡單,以悔過為主,和中土的齋戒,以祭神修道,有完整科儀者相別。所以近世學者,有的人以為東晉靈寶派齋壇儀法及修行法門,深受佛教影響。這樣的說法,是倒因為果。佛教在發展過程中,以年代先後來說,由釋迦創教至西元一世紀末的小乘時代,是以力行為主,無薦拔或祈福科儀,也無齋日以祭神之說可言。西元二世紀後的大乘佛教,則深受中國哲理及道家道教思想、儀軌之影響,才形成了大乘佛教的科儀制度。大乘經典中有關天神考校及齋日齋期之說,都是小乘所無,而是中土譯經師所增,有的經典,可以比對流行於小乘國家的巴利文典籍和漢譯小乘經,就能看出端倪。今日的大乘已是中國佛教而非印度佛教,呂澂《中國佛學源流略講.序論》便認為:「中國佛學的根子在中國而不在印度。」這種情形,猶如唐代惠能所創立的禪學,已是中國禪而非印度禪。印度禪以定為主,重止觀雙運。中國禪則深受老莊思想影響,以悟道為說。

筆者2013年3月1日至5日,應邀在馬來西亞演講及做田野調查,於3月2日晚上八時,在朋友的陪同下,訪問住在檳榔嶼小乘寺廟,來自斯里蘭卡的上座部僧王Rev.Dr.SumanaSiri(見附圖一),他畢業於倫敦劍橋大學,獲宗教學博士。筆者向他問及小乘人死後度亡科儀事。彼說小乘上座部無度人科儀,泰緬一帶小乘有科儀。僧侶在人死後,首先三次直接告訴死者及家屬,無常、苦、無我,泰國僧侶會以哀傷語調來敘述。接著說經,在說經過程中,說明父母子女是因緣業力,是有相對相應的職責義務,要榮耀家庭,不讓父母傷心,要修行等。父母與子女皆各有義務,父母對子女無嫉妒心,而有執著不捨之心,有的父母放不下孩子,反而會投胎轉世為其子女。人死後即立刻轉世,南傳不認為死者有四十九天中陰身,可能即刻往生,可能是七天,可能一月,可能是四十九天,一般七天較多。南傳不認為中陰身一定存在,也不一定不存在。但隨順中國人,也有七日為期,也有四十九天說。法師會在野地放一盞燈,任其熄滅,用以告誡死者家屬,生命易滅。並為眷屬誦一簡短經偈,大意為人命無常、苦、無我,念誦三遍,要人明白生死問題。要家屬把水注入瓶中,象徵生命如水滴,由此滴入另一水流中。同時提起在座者把個人在社會上的貢獻回向給死者,勸家屬佈施和尚袈裟,以為如此可為死者增加功德。但這些聽經、講經及佈施功德,都為生者所有,雖回向給死者,死者僅得少部分。小乘上座部無度人經典也無燈儀。近代上座部的僧人,為隨順西方習俗,則以英文歌曲來唱述死亡現象給生者及死者聽。

以上是上座部僧王所說的大意。

在我和斯里蘭卡上座部僧王Rev.Dr.SumanaSiri訪談後,大抵可以確知小乘並無如中國所行的科儀及誦經形式,中國大乘佛教所舉行的科儀,其實皆出自中國,和印度原始佛教無關,原始佛教較重視實修力行,無煩瑣的科儀可言。中國道教及佛教的科儀,都必須由中國來找源頭,而不是向印度另覓源頭。

東晉道教齋期,源出張道陵《旨教經》,張氏《旨教經》所制定的齋期,則來自周世祭神齋戒說,所以齋日皆有神降以檢校善惡,另外也配合周世陰陽生剋說而行齋儀。

貳、張道陵《旨教經》的內容及其齋期的建立

東漢張道陵,本來姓名為張陵,後人以其創五斗米道,而稱為張道陵。張道陵撰有《旨教經》,也稱為《旨要妙經》、《指教經》。書曾見引於東晉靈寶派《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唐.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其中賈善翔《猶龍傳》所引文字較多,影響較大,文中所說太上老君傳授張天師歲六齋、月十齋的修齋之法,道經《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及唐佚名撰《齋戒錄》亦暗引其說。

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第三、四、五頁云:

「老君又授天師歲六齋、月十齋大法,皆披《靈寶五篇經》自然天書大字為《旨要妙經》一卷,令宣教天下,其要曰: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者,歲六齋也。上三天令天帝太一使者與三官,司察天下人之罪福,若能修此六大齋,令除十苦,得免厄會,朝拜太上,可得長生矣。月十齋者,月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及三官俱下,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自下、中、上三太一下日,皆及地水一切尊神俱下,周行天界,檢察善惡。又甲子日,太一簡閱神祇;庚申日,三尸言人罪過;本命日,計人功行。又八節日,有八神記人善惡。又有三元齋日者,正月十五日上元、七月十五日中元、十月十五日下元,此三元日,天地水三官考校罪福,皆當沐浴齋戒,作元都大獻,祈恩謝過。又三會日,以正月七日名舉遷賞會,七月七日名慶生中會,十月十五日名建功大會。此三會日,三官考覈功過,受符籙、契令、經法者,宜依日齋戒,呈章賞會,以祈景福。又五臘日者,正月一日名天臘,五月五日名地臘,七月七日名道德臘,十月一日名民歲臘,十二月臘日名王侯臘。此五臘日,常當祭祀先亡,薦福追念,名為孝子,得福無量。餘日名淫祀,有罪。通前三元,名為八解日,皆可設淨供求福焉。夫齋法要絶甘、肥、辛、薰、酒、色、陰、賊、嫉妬及一切惡事,唯宜燒香燃燈,誦經禮懺,願諸一切,悉免災厄,乃為齋矣。」(《正統道藏.洞神部.譜錄類.敬字號》,新文豐縮印本第三十冊二四三頁下至二四四頁下)

以上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引張道陵《旨要妙經》(旨教經)的文字,說明年六齋、月十直、甲子、庚申、本命、八節、三元、三會、五臘為修齋行道之齋期,餘日都是淫祀,不僅無益,且有罪。而齋法須「絶甘、肥、辛、薰、酒、色、陰、賊、嫉妬及一切惡事,唯宜燒香燃燈,誦經禮懺」。張道陵《旨教經》的齋期文字,除明引於賈善翔《猶龍傳》外,又見暗引於道經《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及唐佚名撰《齋戒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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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云:

「年六齋: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

月十齋: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鬼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及三官俱下。十八日太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自下、中、上三太一下日,皆天地水一切尊神俱下,周行天下,伺人善惡。

甲子日,太一簡閱神祇。庚申日,伏尸言人罪過。本命日,計人功行。八節日,有八神記人善惡。三元日,天地水三官校人之罪福。三會日:正月七日,舉遷賞會。七月七日慶生中會。十月五日,建生大會。五臘日:正月一日,名天臘;五月五日,名地臘;七月七日,名道德臘;十月一日,名民歲臘;十二月臘日,名侯王臘。三會日,三官考覈功過,宜受符籙,齋戒呈章,以祈景福。五臘日,常當祠獻先亡,名為孝子,得福無量。餘日,皆是淫祀。通前三元日,為八解日,皆可設淨供求福焉。」(《正統道藏.正乙部.滿字號》,新文豐刊本第四十八冊二八頁下二九頁上)

《齋戒籙》云:

「年六齋: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

月十齋: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君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及三官俱下。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自下、中、上,三太一下日,皆天地水三官一切尊神俱下,周行天下,伺人善惡。

子日:太一簡閱神祇。

庚申日:伏尸言人罪過。

本命日:計人功行。

八節日:有八神記人善惡。

三元日:天、地、水官,校人之罪福。……

(陰陽雜齋日)三會日:正月七日舉遷賞會齋、七月七日慶生中會齋、十月五日建生大會齋。三會日,三官考覈功過。宜受符籙,齋戒呈章,以祈景福。

五臘日:正月一日名天臘齋、五月五日名地臘齋、七月七日名道德臘齋、十月一日名民歲臘齋、十二月節日名侯王臘齋。五臘日,常當祠獻先亡,名為孝子,得福無量。餘日皆是淫祀。通前三元日,為八解日,皆可設淨供求福焉。」

將《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齋戒籙》和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相比對,三者文字全同,賈善翔是明引,而《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齋戒籙》則是暗引,皆是出自張道陵《旨教經》。《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撰作年代難明,以宋代《祕書省續四庫書目》已著錄看來,約出於隋唐之際。唐人佚名撰《齋戒籙》一書,係據東晉上清、靈寶派經典及陸修靜之說,列述道經常見之齋期、齋儀、齋法等,加以綜匯整理及論述,是現存道經中對齋法論述最完備的道典,北宋.張君房《雲笈七籤》卷三十七整卷所言與《齋戒籙》同,乃是抄錄自該書。而《齋戒籙》有關六齋、十直、甲子、庚申、本命、八節、三元、三會、五臘等說明文字,則皆取自張道陵《旨教經》,由此也可證明,《旨教經》一書,在唐、宋時仍存在。再者,內容標為太上老君於漢桓帝永壽元年(155年)正月授予張道陵的五斗經(北斗、南斗、中斗、東斗、西斗)中,已出現三元、八節、本命、生辰等齋戒行道日之說;和張陵在《旨教經》中所制定的完整的齋日齋期,可以相印證。

《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真經》:

「於三元、八節、本命、生辰、北斗下日,嚴置壇場,轉經齋醮,依儀行道,其福無邊,世世生生,不違真理。」(《正統道藏.洞神部.本文類.傷字號》,新文豐刊本第十九冊七頁上)

《太上說東斗主算護命妙經》云:

「有災之日,宜於本命、生辰,或月之朔、望、月之九日,或家庭宇,以時花珍果,焚香靜念,望東斗帝君,醮謝罪業,求益壽年,大靈所與,獲福無量。」(《正統道藏.洞神部.本文類.傷字號》,新文豐刊本第十九冊一七頁下)

有關五斗經的撰作年代,筆者曾由《靈寶無量度人上品妙經》暗引《中斗經》:「東斗主筭,西斗記名,北斗落死,南斗上生,中斗大魁總監眾靈。」之文,及三國孫權已以星斗祈禳,為呂蒙延命,以及《太真玉帝四極明科經.卷二.太玄都四極明科》有「北斗真經」,唐代佛道有多種北斗相關經典等等,考證五斗經出於張陵,今本文字,則已受後人增篡,詳細討論,請見筆者《南北斗經今註今譯》〈太上玄靈北斗本命延生真經導讀〉,台灣台北行天宮文教基金會1999年5月出版;或參見筆者《太歲元辰與南北斗星神信仰》一書第二章,香港嗇色園(黃大仙廟)2011年8月出版。

又,賈善翔《猶龍傳》說:「老君又授天師歲六齋、月十齋大法,皆披《靈寶五篇經》自然天書大字為《旨要妙經》一卷。」文中所說的《靈寶五篇經》,應即是張道陵曾為撰序的《太上洞玄靈寶五符序》。

《道藏》本《太上靈寶五符序》以「序」為經名;其實此經應名為《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所謂的〈序〉,乃是經題後敘述經書來源之文字,原書並不稱為〈序〉,亦不題〈序〉文為何人所撰,陳國符氏據賈善翔《猶龍傳》,而推斷《太上靈寶五符序》經題後敘述經書出世緣由的文字,乃是漢.張道陵所撰之〈序〉,陳國符說:「今道藏《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上,即《太上靈寶五符經序》,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篇》云:『天師張陵嘗撰《靈寶五符序》』,即此文也。」。

今以《正統道藏》所收錄的《太上靈寶五符序》來看,全書共分三卷。在內容方面:卷上在經題後由「玄古淳和」起,至「無有不嬰罰於玄都也」止,敘述黃帝、帝嚳、夏禹三帝經書傳承,及禹藏書石室,吳王闔閭得書遣使問孔子等事。此部分應為張道陵序。卷上主要在談食氣法及靈寶五帝靈符官將名號等。《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中,載述鍊製各種藥物的配方及其功效。《太上靈寶五符序》卷下,自首句「夫天書煥妙」起,至「故為徒勞也」止,文內撰者自稱為「陵」,乃為張陵小序,敘述此篇之來源。所謂帝嚳藏神書於鍾山,夏禹得之,將之藏於石碽,其後樂子長受霍林仙人(韓眾)口訣,集而顯出之。張陵小序之後,接著為傳授《太上靈寶五符序》之儀法,其中有引及抱朴子之說,當是註文糝入本文者。接著為〈勞盛山上刻石作文〉,是「仙人樂子長作,吳王夫差寫取」,內有「東方青帝符」及入山呪「臨兵鬥者,皆陳列前行」等入山法。其後為〈九天靈書三天真寶〉,是「夏禹撰為靈寶文」,內收東南中西北五方「靈寶符命」等神符。其後為〈三天太上伏蛟龍虎豹山精文〉共四道符而缺去一道。接著為〈皇人太上真一經諸天名〉係黃帝軒轅所書符篆真文。其後為天真皇人告黃帝守三一(泥丸、絳宮、丹田)內神真炁及服食五方天炁之法。其後為夏禹勸人勤守真一(人身內三丹田之神,皆稱真一)法。有關張道陵與《太上洞玄靈寶五符序》的關係,詳見筆者《六朝道教靈寶派研究》第六章。

張道陵和《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的關係,至為密切,曾修習該經,並為之撰〈序〉,後人更因此而將經名誤稱為《太上洞玄靈寶五符序》。再據賈氏《猶龍傳》所述,《旨要妙經》乃是張陵「披《靈寶五篇經》自然天書大字為《旨要妙經》一卷」,亦即是張道陵仿五篇符文大字,撰成《旨要妙經》(《旨教經》)。另外,東晉葛巢甫所傳《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也說:

「昔正一真人學道時,受靈寶齋,道成後,謂此齋尊重,乃撰《靈寶五稱文》,中出齋法為《旨教經》,大同小異,亦次本經齋法也。」

據上引所言,張道陵「學道時,受靈寶齋」,所言之靈寶齋,當是指張道陵曾受學《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及其修煉法門。學成之後另撰經文,所謂:「道成後,謂此齋尊重,乃撰《靈寶五稱文》,中出齋法為《旨教經》」,所以《旨教經》是由張道陵所撰《靈寶五稱文》中另出齋法而來。又,南宋留用光傳、蔣叔輿編《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一.儀範門.序齋第一》也說:

「昔正一真人受命導世,奉荷靈寶,自以齋法旨趣淵微,法禁森嚴。非愚淺始學,所可明了。廼妙出《五稱文》,撰立正一齋法,目為《旨教》,以遺祭酒籙生。靈寶之教,祕而不傳,仙人口口相授,太極仙公始筆之書著。敷齋威儀之訣,陸天師復加撰次,立為成儀。祝香啟奏,出官請事,禮謝願念,罔不一本經文。」(《正統道藏.洞玄部.威儀類.鳳字號》,張繼禹主編《中華道藏》四十三冊三二六頁下)

上引蔣叔輿之說,當是出自《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都在說明靈寶齋儀出自張道陵,張道陵先撰《五稱文》,再摘出《旨教經》。

上述《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收錄於《正統道藏.太平部.母字號》,為東晉葛巢甫所傳靈寶經之一,原名《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上下卷(《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上》一卷、《仙公請問經下》一卷),《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即是該書之下卷,撰作年代在東晉,或東晉之前。東晉葛巢甫所傳的《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今析分為兩種經,保存於敦煌寫卷S1351號題為《太極左仙公請問經卷上》者,即是宋文明〈靈寶經目〉中的《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上》一卷;收錄於《正統道藏.太平部.母字號》,題為《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則為宋文明〈靈寶經目〉之《仙公請問經下》一卷。二者,應為同一經之上下卷。此經最早見載於P2861號、P2256號敦煌殘卷合成的梁.宋文明〈靈寶經目〉云:「《太極左仙公請問經上》一卷。《仙公請問經下》一卷。」《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卷四.靈寶中盟經目》作《仙公請問》上下二卷;《無上黃籙大齋立成儀》卷一〈齋壇安鎮經目〉作《洞玄靈寶仙公請問經》。日本.大淵忍爾〈論古靈寶經〉有詳細考證。宋文明〈靈寶經目〉所載《仙公請問經下》一卷,即是《道藏》所收的《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此經以葛仙公向太極真人問道為主,敘述人生宿命因緣,生死報應;修道之法,以十善戒為功,以違戒為患。以為修道之次序,以行善守戒及清齋誦經為先。有關《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之論述,詳見筆者《正統道藏提要》1106條《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提要。

又,盛唐.朱法滿(?-720)《要修科儀戒律鈔.卷九.坐起鈔》云:

「《旨教經》云:坐起五氣,上中氣,次正治,次內治,次別治散氣,次百五十將軍籙,次七十五將軍籙,次十將軍籌,次童子,次仙官,上靈官,次更令。若受法同,以先受為上,後受為下,男女不得雜錯。若所佩籙將軍種數同日受者,當以奉道先後次。」(《正統道藏.洞玄部.戒律類.唐字號》)

上述是唐代朱法滿引《旨教經》以說明齋壇坐次先後之次第,以奉道先後為主。由東晉.葛巢甫所傳《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所言《旨教經》、唐代朱法滿《要修科儀戒律鈔》引《旨教經》之文,以及北宋.賈善翔《猶龍傳》所載,可見《旨教經》不僅是唐前之書,在東晉葛巢甫時已存在,葛巢甫所傳經,有的是自撰,有的是得自三國葛玄,或託名葛玄,葛巢甫所傳經中既言及《旨教經》,因而《旨教經》當為漢代三張垂教之經文。再由太上老君授張道陵的《北斗經》所言齋期日和《旨教經》相同,也可以印證齋期日為張道陵所制定。而由《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及唐代《齋戒籙》所言齋期及文字,和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引張道陵《旨要妙經》內容文字相合看,《旨教經》一書在唐代及北宋仍存於世間。

《旨教經》的內容,《太上洞玄靈寶本行宿緣經》說是張道陵學道時,所修學的齋法,其後撰成《靈寶五稱文》,再摘出其中的齋法為《旨教經》,說明《旨教經》的來源,及其內容為靈寶齋法。《要修科儀戒律鈔》所載《旨教經》的內容是服氣受籙,依階次修道,及齋壇坐起之法。而《猶龍傳》所引《旨教經》是歲六齋、月十齋、天神下降日、三元、三會、本命、甲子、庚申、五臘等重要齋期;《洞玄靈寶太上六齋十直聖紀經》、《齋戒籙》都是暗引《旨教經》之文來說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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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匯來說,《旨教經》一書是張道陵受學《太上洞玄靈寶五符經》時,另外撰出的修行齋法及修道階次,因為是張道陵據漢代古靈寶經所撰齋法,所以東晉靈寶派興起時,不僅沿用其說,並大加闡揚,使其成為靈寶派修行必遵的齋法。

貳、《正統道藏》所收和正一《旨教經》相關之著作

張道陵《旨教經》一書,今已佚,其書的部分內容,除上引外,其它部分是否以另外名稱被收錄於《正統道藏》中,亦難以確知。關於三張指教齋法,今《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收錄了《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二書應是據張道陵《旨教經》一書而訂的修行齋儀,當為漢世正一派之修齋道書。二書敘述了正一派指教齋法,可惜無六齋十直說,今將此二書之內容論述於下。

一、《正一指教齋儀》

此經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內容敘述指教齋儀。指教齋是三張所傳齋儀,較簡單隆重,所謂「謹依漢中舊典,奉建指教齋,直一日一夜,三時行道,即夕同集,宿啟上聞」。以一日一夜為期,六小時中誦經講道,齋直禮拜,思經念戒,洗心精進,叩頭自搏,禮謝竭誠,使自身受福,合門荷恩。所說皆和漢代天師道所倡者相合,疑此書的撰作年代應在漢末至魏晉間。

漢代正一教指教齋儀,現存《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此二書之儀法相近,前者是夜間開壇所用,後者是次日清旦行道。

《正一指教齋儀》其儀式程序為:先〈發爐〉召功曹使者關啟所行,召正炁入身。接著為〈西向〉、〈北向〉、〈東向〉、〈南向〉、〈還東面西〉,向三師(天師、嗣師、系師及女師)及天界大神祈願。接著為〈讀辭〉,說明依漢中舊典奉建齋壇,祈求齋功成就,謹以奏聞。接著為〈還西向坐,說威儀十二法〉,敘述十二條應守之戒規。接著為〈補職〉列出會中高功、都講、監齋、侍經、侍香、侍燈等執事及職司。最後為〈復鑪〉,請使者功曹關啟至真無極道前。接著為〈詠紫霞頌出壇〉。整個法會過程,以發爐關啟始,以復爐關啟終,都是以禮神及祈願說齋戒為主,並無召神、驅鬼、薦拔、煉度、畫符、經讚等科儀;可以看出三張儀法和宋後的科儀書有極大不同。

梁.陶弘景《登真隱訣.卷下.入靜》第五頁至十一頁載述兩種入靜法,是張天師所傳予上清派魏華存者。所述東漢正乙派的入靜法,其法是入靜後,以香爐為主,先心祝存思,再燒香關啟張天師等三師及大道君等,然後向西、北、東、南四方祝禱(各有祝禱詞),啟請降福消災延壽。拜畢後,如有急疾請禱,須再叩頭陳述,平常入靜不須如此。在走出靜室時,正面向香爐默祝,啟請仙官守衛靜室,並將所陳述之言,徑達天帝前。走出靜室時須漱口,左腳先出,再舉右腳,不能回頭望。整個道壇科儀,重在稱名關啟、禮神和讀辭祝願。發爐、復爐皆須稱名關啟,才能使所言上達,徑御至極大道神祇之前,所祈求諸事才能達成。此科儀保留了三張較簡樸的壇儀形式。

二、《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

收錄於《正統道藏.洞神部.威儀類.忠字號》。此經所述是指教齋的行道科儀,目的在藉由一日一夜三時誦經禮敬,以是功德拔度亡魂,解釋殃對,昇入無形,與道合真。約撰於漢末魏晉。

此書是據東漢張道陵《旨教經》所撰成的行道儀,撰作年代約在漢末至魏晉間,說同上《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儀》是夜間開壇所用,此《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則是隔日清晨行道所用之科儀。此科儀之次第,依次為:先發爐、上香長跪、叩齒、出官,次讀辭,次朝禮四方,次各稱治職,讀啟天師、嗣師、系師、女師三師君夫人,次北向、東向、南向關啟諸大神,次讀辭,所謂「輒相携率,為施主某乙建立天師指教齋,直一日一夜,三時行道,願以是功德為齋主家七世父母先過後亡,一切神爽,消釋殃對,和解基罰,拔長夜魂,贖永劫罪,斷地獄綠,結天堂業故,歸身大道,歸神大道,歸命大道。」然後三上香祝願,次誦詠三首五言詩,文末以「福德當歸流,明內受吉慶,後世悉皆知,是皆燒香得,知此由天師,不勝情喜躍,禮拜天師君」作結。

《正一指教齋儀》、《正一指教齋清旦行道儀》二書所載的指教齋儀,其法是以一日一夜為期,六小時中誦經講道,齋直禮拜,思經念戒,洗心精進,叩頭自搏,禮神懺罪,以及薦拔祖先亡靈為主。其說影響東晉靈寶科儀甚大,基本上東晉靈寶派的科儀,皆和二書所載相同,而更強調誦經之功。

參、張道陵《旨教經》齋戒日期溯源

漢張道陵《旨教經》所以制定歲六齋、月十值、三元、八節、甲子、庚生、本命、三會、五臘等日為齋期,並說這些齋期和天神下臨考校有關,這樣的說法,其實有它的歷史背景及沿革。略述其源流及衍變於下。

一、歲六齋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制定的歲六齋,是在一年中的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來持齋行道。這六個月有一個共同的特色,即是一年中的奇數月,古人以奇數為陽,以偶數為陰,也就是以陽月來持齋。而何以陽月持齋?概略來說,一年六月的歲六月齋, 和陰陽氣的盛衰有關。 其說應出於周世而盛於漢代。 乃是由陽月陽氣熾盛,傷損人體之說而來。東漢.王充《論衡.四諱篇》云:

「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不得已舉之,父母禍死,則信而謂之真矣。……實說,世俗諱之亦有緣也。夫正月歲始,五月盛陽,子以生,精熾熱烈,厭勝父母,父母不堪,將受其患,傳相放傚,莫謂不然。」

上引所說當時世人有不舉(不養)正月及五月子的習俗,認為正月及五月生之子,長大後將尅父,王充以為是因為五月陽氣熾盛的關係,此月所生之子,身內毒氣盛熾,易傷親人。這種習俗在周世已存在,《史記.卷七十五.孟嘗君列傳》說:

「孟嘗君名文,姓田氏。文之父曰靖郭君田嬰。……初田嬰有子四十餘人,其賤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嬰告其母曰:『勿舉也。』其母竊舉生之。及長,其母因兄弟而見其子文於田嬰。田嬰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頓首,因曰:『君所以不舉五月子者何故?』嬰曰:『五月子者,長與戶齊,將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於天乎,將受命於戶邪?』嬰默然。文曰:『必受命於天,君何憂焉?必受命於戶,則可高其戶耳。誰能至者?』嬰曰:『休矣。』」

上述司馬遷有關孟嘗君的記載,可以看出周朝時人,認為五月五日出生之嬰兒,長大會剋傷父母,所以其父命令不能養活他。而何以五月五日生的小孩會剋傷父母,《史記》並未明言。東漢.王充《論衡.訂鬼篇》則說:「天地之氣為妖者,太陽之氣也。妖與毒同,氣中傷人者,謂之毒;氣變化者,謂之妖。」《論衡.言毒篇》說:「夫毒,太陽之熱氣也。中人人毒,人食湊懣者,其不堪任也。不堪任,則謂之毒矣。太陽火氣,常為毒螫,氣熱也。」是陽氣太盛會尅傷人身。古代以奇數為陽,偶數為陰,一年中的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六個月為陽月;正月歲始,五月盛陽,精熾熱烈,而五月五日,又是一年中陽氣最熾盛之時,所以最易剋傷人,因而世人戒舉五月五日生子,這種習俗從周朝到漢朝,都一直存在,所以《論衡.四諱篇》才說:「諱舉正月、五月子。以為正月、五月子殺父與母。」既然一年中六個陽月,陽氣熾盛,於人易有傷損,所以道教就利用一年中的六個陽月來持齋,其目的在利用持齋修心,來調服盛陽之氣,以免傷損人身。道教的六月長齋,溯其源,應由此觀念而來。

二、月十直齋期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制定的月十直齋,是在每月的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等十日;《太極真人說二十四門戒經》①,說十直齋「每月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月小,却取二十七日。」也就是說:小月無三十日,以二十七日補足十日。在此十日,持齋誦經,禮神祈福。十直齋和月亮的盈縮有密切的關係。王充《論衡.四諱篇》說:

「三曰諱婦人乳子,以為不吉……丘墓廬道畔,踰月乃入,惡之甚也。……月之晦也,日月合宿,紀為一月。猶八日,月中分,謂之弦。十五日,日月相望,謂之望。三十日,日月合宿,謂之晦。晦與弦、望,一實也。非月晦,日月光氣與月朔異也。何故踰月謂之吉乎?如實凶,踰月未可謂吉;如實吉,雖未踰月,猶為可也。」

王充《論衡.四諱篇》,談到漢代四種避忌的習俗;其中第三項,忌諱在人們將有喜慶、入山、遠行等事時,遇見未滿月的產婦,認為會使舉事不成,為自己帶來災難。王充駁斥對未滿月產婦的迷信,認為月亮晦、弦、望等時日,只是日月運轉所造成的,不會因未滿月而有不同。王充雖然認為月亮盈縮和行事無關,但由王充之駁訴,卻可以證明漢代確實存在著利用月亮和太陽運轉的關係,來行事、來入山採藥、來修鍊丹鼎,這是漢朝人的習俗。據王充的說法,每月的晦日(三十日),是太陽和月亮在二十八宿上交會的日子,以它來記為一月之終。初八日、二十三日,月亮平分為半圓形,稱為上、下「弦」。十五日,太陽和月亮正好運行到東西相遙望,所以稱為「望」。三十日這天,太陽和月亮會合,在地球上看不到月光,所以叫做「晦」;晦是暗的意思。又,《釋名.釋天》:「望,月滿之名。月大,十六日;小,十五日。日在東,月在西,遙相望也。」唐.韓鄂《歲華紀麗》三〈朔晦〉注云:「朔,月初之名。朔,蘇也。如死復蘇。」這些都說明了道教的十直齋日和日月的運行有必然關係,再由《周易參同契》之說,可以證明這些時日,也是道家用來鍊氣、鍊丹的日子。道教的鍊氣鍊丹,如鬱儀結璘等吸食天地日月精氣,原本就是利用天地、日月、星辰運行所施放的精氣來進行的,所以十直齋也應與煉氣修道有密切關係。

《周易參同契》云:

「晦至朔旦,震來受符。當斯之時,天地媾其精,日月相撣持。雄陽播玄施,雌陰化黃包。混沌相交接,權輿樹根基……三日出為爽,震受庚西方。八日兌受丁,上弦平如繩,十五乾體就,盛滿甲東方。蟾蜍與兔魄,日月氣雙明,蟾蜍視卦節,兔者吐生光。七八道已訖,屈折低下降。十六轉受統,巽辛見平明,艮直於丙南。下弦二十三,坤乙三十日,東北喪其明。節盡相禪與,繼體復生龍。壬癸配甲乙,乾坤括始終。」

《周易參同契》將乾坤坎離等八卦,和初一(朔)、三日(爽)、八日(上弦)、十五(望)、十六(既望)、二十三(下弦)、三十日(晦)等特殊日子相配,這些日子都和月亮的圓缺,光芒的生滅有關。由以上看來,道教十直齋的形成,也應和月亮盈縮及丹道修鍊相關。

東漢.王充《論衡.四諱篇》談到每月的晦(三十日)、朔(初一)、弦(初八、二十三日)、望(十五日)等時日,月亮盈缺及月亮太陽的關係;《周易參同契》談到初一、三日、八日、十五日、十六日、二十三日等日,以之和八卦、干支相配,用來修鍊內丹。王充說在張道陵前,《周易參同契》之說在張陵稍後,但都足以說明利用日月盈縮來行事,在漢世已存在,也被道教用來齋壇行道及從事丹鼎修煉。

再者,張道陵《旨教經》所說的月十直齋,不僅和月亮的盈縮(朔、望、弦、晦)有關。另一方面,張道陵所選定的齋日,它同時也是天神下臨考校日。所謂:「月十齋:月一日北斗下,八日北斗司殺下,十四日太一使者下,十五日天帝及三官俱下,十八日天一下,二十三日太一八神使者下,二十四日北辰下,二十八日下太一下,二十九日中太一下,三十日上太一下。自下、中、上三太一下日,皆及地水一切尊神俱下,周行天界,檢察善惡。」在天神下臨考校這點上,應是受到漢代歲末地方官員上計京師,及郡國主管官員下臨考察所屬郡國功過善惡的影響。戰國至秦漢之時,在每年的年終,或由地方官本人、或是另遣官員,到京師奏上計簿,將全年人口、錢糧、盜賊、獄訟等事報告朝廷。朝廷可根據這些來做功過獎懲;而這個活動就叫做上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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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漢書.百官志五》:

「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初,歲盡詣京都奏事;中興(東漢以後),但因計吏。……凡郡國皆掌治民,進賢勸功,決訟檢姦。常以春行所主縣,勸民農桑,振救乏絕。秋冬,遣無害吏,案訊諸囚,平其罪法,論課殿最,歲盡遣吏上計。」

漢代將全國分十三州,每州各轄若干郡國。由各州刺史考核所屬郡國功過;郡國則考核所屬各縣。然後再奏事朝廷。又,漢代除年終須上計外,平時官員有功,都有功勞簿籍來記載官員的功績閱歷,王充《論衡.謝短篇第三十六》說:「吏上功曰伐閱,名籍墨將。」文中的墨將,是墨狀之誤。劉盼遂注說:

「今按《漢書.高祖紀》:『詔詣相國府署行義年。』蘇林注曰:『行狀年紀也。』知漢時考吏有行狀之制也。」

王充「上功曰伐閱,名籍墨將」的這段話,是說主管的官吏給有功的人員記功,叫做閥閱,把名字登記入墨色功勞簿上。《論衡.程材篇》也說:「五曹自有條品,簿書自有故事。」漢代官吏以簿籍考核屬下的功過,而各州的郡守則「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國,錄囚徒,考殿最」,歲終再上計京師。這些考核官吏的活動,後來就被聯想到神明的考核人民善惡上來,影響了道教的司命神以青、黑簿,記錄世人善惡,及諸神以特殊時日如三元、八節、甲子、庚申等下臨考察人世善惡說的形成。人民如能在這些特定的日子上,脩齋行善,則所獲的福佑將比平常多。

三、三元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以為「正月十五日上元、七月十五日中元、十月十五日下元,此三元日」,是「天地水三官考校罪福」之日。既說是三官考校罪福,可知三元齋日,和天地水三官的三元節有關。三官為天官、地官、水官。以三官來執行考核善惡的工作,並向三官懺罪首過以求治病的起源很早,大抵在東漢即已存在。晉.葛洪《神仙傳》說張道陵晚年入鵠鳴山修道,蒙太上老君及東海小童授以新出正一明威之道,並說:

「使有疾病者,皆疏記生身已來所犯之罪,乃手書投水中,與神明共盟約,不得復犯法,當以身死為約。於是百姓計念,邂逅疾病,輒當首過,一則得愈,二使羞慚,不敢重犯,且畏天地而改。」(《太平廣記.卷八》引)

由文中所說張道陵命疾病者「皆疏記生身已來所犯之罪,乃手書投水中,與神明共盟約」「邂逅疾病,輒當首過」,可知張道陵在東漢順帝時代已設首過之法,將生身已來所犯過惡,書寫投水中,和神共盟約,永不再犯。

張道陵首過之法,他的兒子張衡,孫子張魯都沿承不改。《後漢書.卷七十五.劉焉傳》說:「陵傳子衡,衡傳於魯,魯遂自號師君。其來學者,被名為鬼卒,後號祭酒。祭酒各領部眾,眾多者名曰理頭。皆校以誠信,不聽欺妄。有病,但令首過而已。」張魯的首過及治民之法,和葛洪《神仙傳》載述張道陵事蹟相比對,可以知道係沿承張道陵之法而來。但三張的首過,敘述較簡,對首過載述較詳的,則為三官手書之法。

《後漢書.卷七十五.劉焉傳》注引《典略》云:

「初,熹平中,妖賊大起;三輔有駱曜;光和中,東方有張角,漢中有張修。駱曜教民緬匿法。角為太平道,修為五斗米道。太平道師持九節杖,為符祝;教病人叩頭思過,因以符水飲之,病或自愈者,則云此人信道,其或不愈,則云不信道。修法略與角同,加施淨室,使病人處其中思過。又使人為姦令祭酒,主以老子五千文,使都習,號《姦令》。為鬼吏,主為病者請禱。請禱之法,書病人姓字,說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謂之『三官手書』。」

上述《典略》的記載,又見於劉宋.裴松之《三國志.卷八.張魯傳》注引《典略》,文末云:「臣松之謂:張脩應是張衡,非《典略》之失,則傳寫之誤。」

《典略》文中的張脩,裴松之以為應是張陵(張道陵)的兒子張衡之誤。東漢靈帝熹平年間(西元172-177年)張修(張衡)教病者請禱,把病者所犯過惡,書寫三通,上之於三官。首過之說,首見於順帝時的張道陵,三張首過之法,名為三官手書,可見三官說當時已存在。而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引東漢張道陵《旨教經》所說的三元齋日說:「三元齋日者,正月十五日上元、七月十五日中元、十月十五日下元,此三元日,天地水三官考校罪福,皆當沐浴齋戒,作元都大獻,祈恩謝過。」據此則可以確知張道陵時三官的信仰已確立。張修(張衡)首過法乃是沿承張道陵之法,而記載較詳盡,使我們知道首過請禱之法,「書病人姓字,說服罪之意,作三通,其一上之天,著山上;其一埋之地,其一沉之水,謂之『三官手書』」,文中詳細說明首過和三官有關,首過的文書即是「三官手書」。

至於為何要向三官首過,三官之姓名及職司為何,則道經中對三官之宮府職司介紹較詳盡者有《三元品戒經》。此經六朝齊‧嚴東曾引之以註《度人經》。可見此經必在蕭齊前已存在。《三元品戒經》,今收錄於《正統道藏》者有兩種。一題為《太上洞玄靈寶三元品戒功德輕重經》一卷(《正統道藏.洞玄部.戒律類.陶字號》),一為《太上太玄女青三元品誡拔罪妙經》三卷(《正統道藏.洞真部.本文類.辰字號》)。

此二本內容略有差異。如以齊‧嚴東、唐‧李少微在《度人經》注中所引《三元品戒經》來相對照,則當以前者(一卷本)為近是,此經係東晉葛巢甫所傳靈寶經之一,撰作年代在東晉或東晉之前。詳見筆者《正統道藏總目提要》456條下提要。今以此為主,敘述三官之職司於後。

三官分屬三元:上元、中元、下元。上元一品天官,治於元陽之上,太空之中。分左右中三宮,以中宮為主,其職責在考核天上諸仙真大神,所謂「總主上真,自然玉虛高皇上帝,諸天帝王,上聖大神。」上元天官之中宮稱為紫微宮,左宮稱為太玄都元黃太極左宮,右宮為太玄都洞白太極右宮。每一宮客置左、右、中三府;左府,主生太陽火官考之;右府,主死太陰水官考之;中府,主生死罪錄風刀之考。每府有一十二曹,天官三宮共有九府三十六曹。

中元二品地官,治山洞空玄之中。其職司在考核地上諸仙。所謂「普統地上五嶽四維八極神仙真人神靈……滅度生死,功過罪福簿籍之事。」地官亦分為三宮,每宮有三府,每府有一十四曹,合為三宮九府四十二曹。

下元三品水官,治九江洞室。其職司在考核水中諸帝河神及水中一切神靈。所謂「並統三河四海九江水府,淮濟四瀆水帝神王河伯諸大聖,水中一切神靈。」亦分為三宮,每宮三府,每府一十四曹。地官共有三宮九府四十二曹。

上元天宮主天上神仙,中元地官主地上神仙,下元水官主水中諸神。三元三官有青黑二簿,以考核天下之善惡,善入青簿,惡列黑簿。三元的考核機構共有九宮二十七府百二十曹。因三官每官皆三宮九府,因而一般經典中亦有簡稱為三官九府百二十曹者。

以上為《太上洞玄靈寶三元品戒功德輕重經》所載三官九宮二十七府百二十曹之名稱及其職司情形,經中並載學者(修道者)及百姓所犯何罪,由何官何府何曹之吏所考,分條細述共百八十條。而天官、地官、水官之府曹官,則司掌上真稱號高下尊卑功過、朝禮遊宴、生死圖籙、功德輕重、度魂更生、品秩功過、萬魔歌謠等等功過儀典。經中所言之「上真」,實泛指諸仙而言。

至於三官之統治者,據《太上太玄女青三元品誡拔罪妙經》所載,則上元天官為紫微帝君所治,居紫微宮。中元地官為清虛真君所治,居洞靈清虛宮。經中漏缺下元水官之治者。今據《元始天尊說三官寶號經》知水官之統治者為洞陰大帝。又,《太上洞玄靈寶三元品戒功德輕重經》云:

「一切尊神,常以正月十五曰、七月十五曰、十月十五曰,一年三過集校諸天已得道,過去及未來得道百姓子男女人,滅度生死功過………一切尊神常以太歲、甲子、庚申之日,下詣暘谷、清泠、北酆三宮,集校九江、四海、三河、淮、濟生死簡錄。」(《正統道藏.洞玄部.戒律類.陶字號》,新文豐刊本第十一冊七四六頁上、七五二頁上下)

「三元品戒,部有六十條,合一百八十條戒。各有陰陽左右水火風刀官考典之。正月十五日上元校戒之日,七月十五日中元校戒之日,十月十五日下元校戒之日,此一年三日,皆地上及五帝、五嶽、靈山、三界神官,及諸水府三官司罰。無窮無深,無遠無近,無大無小,一切神靈皆同上詣上三天玄都三元宮中,皆齎諸天地上得道及未得道見在福中及兆民生死緣對,宿根簿錄功過輕重,列言上天。是其日,無極天尊十方大聖眾,三十二天帝,飛天神王、高上玉虛至真大神……長生、司命、司錄、司殺、南斗、北斗,諸天日月星宿、璇璣玉衡,一切眾神,莫不森然俱至,三元左右中宮,三官九府百二十曹,陰陽左右水火風刀考官,各筭計天上天下生死簿錄,更相校計。有善功者,上名青簿;罪重者,下名黑簿,各以一通,列言三官,功過善惡,毫分無失。」(《正統道藏.洞玄部.戒律類.陶字號》,新文豐刊本第十一冊七五八頁上下)

上引為三官在三元日考校人神功過情形。三官原為上天之考核機構,世人患病時每祈三官赦其罪過以除病。東漢三張以此教民。《三元品戒經》疑是三張所作,或是東晉葛巢甫據三張說而撰成。

天地水三官之說,以史料看來,似乎是出自東漢張道陵之說,張氏之前三元齋日是否已存在,以目前文獻看來,尚無足够資料可以證明,則三元齋日,應是張道陵所制定。

四、甲子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說:「甲子日,太一簡閱神祇。」(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引)甲子日齋期,張道陵雖說是太一簡閱神祇之日,溯其源則出自周世。古時以天干地支記年月日,六十甲子相循環,甲子日是六十甲子的首日,一年有六個甲子日。利用甲子日來修齋,可能和周世風俗以甲子日、乙卯日為惡日,不飲酒作樂有關。修齋持戒,亦不能飲酒作樂,所以相沿而成為齋日。子卯不樂,在《左傳》及《禮記》中,皆見之記載,子指甲子,卯指乙卯,商紂在甲子日死,夏桀在乙卯日,周世君王以此二日為惡日(疾日),自引為戒,所以不飲酒作樂。《左傳》及《禮記》有關子卯不樂的記載,一在晉平公(西元前557-前532年)時,一在晉定公(西元前512-前475年)時。

《禮記.檀弓下》:

「知悼子卒,未葬,平公飲酒,師曠、李調侍,鼓鐘。杜蕢自外來,聞鐘聲,曰:『安在。』曰:『在寢。』杜蕢入寢,歷階而升,酌曰:『曠飲斯。』又酌曰:『調飲斯。』又酌,堂上北面坐飲之,降趨而出。平公呼而進之曰:『蕢!曩者爾心或開予,是以不與爾言。爾飲曠,何也?』曰:『子卯不樂,知悼子在堂,斯其為子卯也大矣。曠也,大師也,不以詔,是以飲之也。』『爾飲調,何也?』曰:『調也!君之褻臣也,為一飲一食,亡君之疾,是以飲之也。』『爾飲,何也?』曰:『蕢也,宰夫也,非刀匕是共,又敢與知防,是以飲之也。』平公曰:『寡人亦有過焉,酌而飲寡人。』杜蕢洗而揚觶,公謂侍者曰:『如我死,則必無廢斯爵也。』至于今,既畢獻,斯揚觶,謂之杜舉。」

文中的「子卯不樂」,漢.鄭玄注:「紂以甲子死,桀以乙卯亡,王者謂之疾日,不以舉樂為吉事,所以自戒懼。」

《左傳.昭公九年》:

「晉荀盈如齊逆女,還,六月,卒于戲陽,殯于絳,未葬,晉侯飲酒樂,膳宰屠蒯趨入,請佐公使尊,許之,而遂酌以飲工,曰:女為君耳,將司聰也,辰在子卯,謂之疾日,君徹宴樂,學人舍業,為疾故也。君之卿佐,是謂股肱,股肱或虧,何痛如之?女弗聞而樂,是不聰也……公說,徹酒。」

上引「辰在子卯,謂之疾日」之下,晉.杜預注云:「疾,惡也。紂以甲子喪,桀以乙卯亡,故國君以為忌日。」杜預之注,顯然是沿承鄭玄說而來。

由於周代長期來以甲子為惡日,歷代帝王在該日均不飲酒作樂,相沿成風,到漢代張道陵制定齋日時,也把甲子日列為齋期日。

五、庚申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說:「庚申日,三尸言人罪過。」關於張道陵庚申日修齋防三尸言人過之說,溯其源,其說應始於西漢。《抱朴子.微旨篇》曾引用漢代讖諱及道書所說,庚申日係三尸上天言人過惡之日。晉.葛洪《抱朴子.微旨篇》云:

「按《易內戒》及《赤松子經》及《河圖記命符》皆云:『天地有司過之神,隨人所犯輕重,以奪其算,算減則人貧耗疾病,屢逢憂患,算盡則人死,諸應奪算者有數百事,不可具論。又言身中有三尸,三尸之為物,雖無形而實魂靈鬼神之屬也。欲使人早死,此尸當得作鬼,自放縱遊行,享人祭酹,是以每到庚申之日,輒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又月晦之夜,竈神亦上天白人罪狀;大者奪紀,紀者,三百日也;小者奪算,算者,三日也。』」

《易內戒》及《河圖記命符》是西漢末流行的讖緯書,而《赤松子經》則為道經。三書皆言及庚申日,人身中之三尸神「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令人減少算紀而早死。為了避免司命神及三尸在庚申日上天言人過惡,所以古時有守庚申,徹夜不眠,以防三尸上天的習俗。

三尸及守庚申的重要典籍,在漢世為《易內戒》、《赤松子經》、《河圖記命符》及《太上靈寶五符序》;六朝為《上清元始譜錄太真玉訣》;在六朝末及唐世為《老子三尸中經》、《老子守庚申求長生經》、《太上除三尸九蟲保生經》。其中根據《老子三尸中經》而寫成的《老子守庚申求長生經》,影響後人及日本習俗甚深。守庚申的習俗,大概源於六朝,而盛於唐。唐.張籍《閑居詩》、唐.柳宗元《罵尸蟲文》、唐.白居易《不睡》、唐.許渾《贈王山人》、唐.段成式《酉陽雜俎.前集卷二.玉格》、唐.杜光庭《廣成集.卷十五.庚申醮詞》皆對守庚申習俗,有所言及,在唐代守庚申之習俗,已遍及全國,成為民俗。上述唐人張籍詩:「唯教推甲子,不信守庚申。」許渾詩則稱:「年長每勞推甲子,夜寒初共守庚申。」張籍,德宗貞元十五年(西元799年)進士;許渾,文宗太和六年(832年)進士;許渾詩似針對張籍詩而寫;二人對於「守庚申」一事雖有贊成,有不贊成,但可以看出唐時社會已流行守庚申;杜光庭的〈庚申醮詞〉更說明唐時有為守庚申而建醮壇祈祭者。又,日本僧人圓仁《入唐求法巡禮行記》卷一承和五年(西元838年,唐文宗開成三年)十一月二十六日條下,敘述圓仁在揚州所見的情形云:「廿六日夜,人咸不睡,與本國正月庚申之夜同也。」由圓仁所述「人咸不睡」,可以推知,唐時「守庚申」已廣泛流行於社會,形成一種習俗;並由「與本國正月庚申之夜同也」一語,說明了守庚申的習俗在唐代更已流傳至日本。守庚申,源於道教,其後佛教也受其影響。宋.贊寧《僧史略.卷下.結社法集》云:

「近聞周鄭之地,邑社多結守庚申會,初集鳴鐃鈸,唱佛歌讚,眾人念佛行道,或動絲竹,一夕不睡,以避三彭奏上帝,免注罪奪算也。然此實道家之法,往往有無知釋子入會圖謀小利,會不尋其根本,誤行邪法,深可痛哉!」(《大正藏》五四卷,二五0頁下、二五一頁上)

贊寧,北宋初期的人。由宋.贊寧之記載,讓我們了解到唐、宋時代,在中土,不僅民眾普遍流行庚申守夜,更有人因守庚申而結社。同時也知道道教守庚俗之習俗更已影響了佛教,使佛教也有庚申會。再者佛徒的參與庚申,不僅宋時如此,在唐世應已存在;唐代所撰譯的佛經中,已出現受道教守庚申影響之經典,如唐.阿叱瞿多譯《陀羅尼集經》卷〈烏樞沙摩金剛法印咒品〉及唐.空蛬述《青色大金剛藥叉辟鬼魔法》都是受道教守庚申影響,而撰造出來的;這一類的經典,顯然是提供佛徒在庚申會時使用,而不必去誦念道教庚申經典。因而守庚申雖是唐宋時期,佛、道的共好。但兩者的差異,當如贊寧所說,佛徒是徹夜「唱佛歌讚,眾人念佛行道,或動絲竹(音樂吟唱),一夕不睡。」佛徒的庚申會,將道教經咒,改成誦念佛教經讚;至於一般的音樂吟唱(或動絲竹),則或者兩教無殊。

庚申信仰,曾傳入日本,傳入的時間,大概在唐代;後來一度廣泛流傳於日本各地,成為日本的重要民俗之一。日本.四時堂其諺撰成於中御門天皇正德三年(西元一七一三年)的《滑稽雜談.卷二.七四初庚申》搜集了不少中國及日本歷來有關守庚申的傳說。守庚申的習俗,在日本稱為「庚申待」,流傳極廣,到現在仍然是日本的重要民俗之一。在日本,因庚申信仰而來的庚申堂、庚申塔、庚申塚、庚申畫等相關事物,今日仍到處可見。日本.窪德忠《道教史》第六章〈三尸說及其信仰〉四0九頁,一九七七年七月東京山川出版社出版,談到清代《庚申寶卷》所載佛教的「庚申會」,男女一起出席,由初更至五更,頌讚玉皇、五星君、釋迦、觀音、藥師、文殊、阿彌陀佛、彌勒等佛菩薩及神祇,燒香禮拜,徹夜不眠。並說中國山西大同附近農村有庚申夜不眠風俗;及浙江杭州附近老婆聚會,念佛守庚申。(上說又見於窪德忠《道教的世界》九章,頁二三六,日本東京學生社,一九八七年七月初版)。庚申信仰起於道教,在中國流傳久遠,並曾影響到佛教;但現代除佛徒的精進佛七,尚略可窺見一二,及中土少部分地區保有此俗外,已幾近於消失。

守庚申是由三尸上天告人所行惡事的觀念所引起的;守庚申,旨在阻絕三尸斷絕人命之路,並進而滅除三尸,使三尸去離我身,而得延生長生。去三尸,被道教視為大事,道經所載去除三尸之法,有藥食、藥浴、以藥塞耳、守夜、飲水、避穀、食氣、存思、割除指甲腳甲、誦咒等等。《雲笈七籤.卷八二.庚申部》及《永樂大典.卷九一一及九一二.尸》等有詳載。

一年有六個庚申日,《抱朴子.微旨篇》載道經說人體內的三尸,將於庚申日上天「白司命,道人所為過失」,欲人早死,所以道教徒有在庚申夜誦經不眠,以防三尸上天。詳細論述見筆者《道教與民俗》第七章,2002年12月,文津出版社出版。

六、本命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說:「本命日,計人功行。」(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引)

本命日,是指出生年所值的干支,其干支所值之日,即為本命日。道教將吾人出生年所值之甲子,稱為本命年,簡稱本命;六十甲子日中,和自己本命年相同者,即為本命日;如乙丑年出生者,乙丑年為其本命年,乙丑日為其本命日,一年有六個本命日。但後來流傳到日本東密,卻出現了異說,流行於日本的密教典籍,有以出生年為本命日(保憲),也有以出生日為本命日者(法藏僧都),二說互諍。今舉《白寶口抄.卷第百六十.本命日事》所載法藏僧都說於下:

「法藏僧都勘文云:夫本命之詞,統通年月日時者也。生年名本命年,陰陽家所謂本命日是也。生月名本命月,宿曜道所謂本命宮是也;真言中所謂本命曜,是此宮所主五星也。生日名本命日,《火曜羅圖》等所謂供本命元神,一年有六日是也。今所奉修御本命供者,是奉供此御生日所直之曜宿,以祈請增御算者也。生時名本命時,宿曜書所調元時是也。」(《大正藏.圖像部七》,頁三三四)

上述引文中,即有人認為「生日名本命日」,和一般以本命年干支相同日為本命日者有別。但以道教典籍來說,本命日是指出生年所值干支之日,一年有六日。另外,生辰,則指自己的生日,每年只有一天。生辰和本命日有別。

本命日是自己出生時所值的天干和地支,代表天地運轉所施放之氣,和自己關係密切,王充《論衡.命義篇》曾談到人有正命、隨命、遭命三命。正命分年命、祿命。人懷胎時稟上天所施之氣,氣有厚薄,故人命有壽夭,此為年命。而懷胎時所稟星辰之氣,星有貴賤,故祿命有富貴、貧賤。隨命,是指行善得壽得貴,行惡得夭得賤;各隨所行好壞,而得善惡果報。遭命,是指行善反而得夭賤,行惡反而得貴壽;因與果相違異。三命說,始見於《莊子.列禦寇》:「達大命者隨,達小命者遭。」《莊子》文中的「隨」為隨命,「遭」指遭命,再加上原有的「正命」,即成三命。到了漢世,成為當時社會的普遍信仰,漢代的三命說,見載於西漢.董仲舒《春秋繁露.重政篇》、讖緯書《援神契》、《元命苞》、東漢.班固《白虎通德論.壽命》、王充《論衡.命義篇》、王符《潛夫論.論榮篇、卜列篇》、趙岐《孟子.盡心篇》注、鄭玄《禮記.祭法篇》注等;為漢人說命的共識,也是初期道教善惡報應論的主體。

世人年命的壽夭及祿命的貴賤,皆和出生時所值天地星辰運轉之氣有關,所以出生年所值之干支,和自己命運關係最密切,《北斗經》認為在此日向本命星君祈福消災,感應最大,所以也是修齋祈神的好日子。

七、八節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說:「八節日,有八神記人善惡。」八節日為:立春、春分、立夏、夏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一年二十四節氣中,每月有一節一氣。二十四節氣中,以八個節日係季節變換之時,最為重要,也是天神八會大慶之日,所以張道陵以此八節為修齋之日。

古代將一年中因天地的運轉,所造成寒暑節氣的變化,以五日為一候,三候為氣,六氣為時,四時為歲,於是一年有四季,每月有二節氣、六候,共有二十四節氣七十二候。廿四節氣,反應季節和氣候的變化,其中以八節日,是記載星球運轉所造成四季形成的八個關鍵點,再據二十四節氣而成七十二候。七十二候,各候以一事物的變化現象相應,稱為候應。植物的候應,如幼芽始萌、開花、結子等;動物的候應如始振、始鳴、交配、遷徒等。事物的侯應,如水始涸、東風解凍、虹始見等。

廿四節氣的名稱為:立春、雨水、驚蟄、春分、清明、穀雨、立夏、小滿、芒種、夏至、小暑、大暑、立秋、處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

七十二候的名稱如下:東風解凍、蟄蟲始振、魚上冰、獺祭魚、鴻雁來、草木萌動、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鳩、玄鳥至、雷乃發聲、始電、桐始華、田鼠化為鴽、虹始見、萍始生、鳴鳩拂其羽、戴勝降於桑、螻蟈鳴、蚯蚓出、王瓜生、苦菜秀、靡草死、小暑至(麥秋生) 、螳螂生、鶪始鳴、反舌無聲、鹿角解、蜩始鳴、半夏生、溫風至、蟋蟀居辟、鷹乃學習(鷹始摯) 、腐草為蠲、土潤溽暑、大雨時行、涼風至、白露降、寒蟬鳴、鷹乃祭鳥、天地始肅、禾乃登、鴻雁來、玄鳥歸、群鳥養羞、雷始收聲、蟄蟲培戶, 、水始涸、鴻雁來賓、爵(雀)入大水為蛤、菊有黃華、豺乃祭獸、草木黃落、蟄蟲咸俯、水始冰、地始凍、雉入大水為蜃、虹藏不見、天氣上騰地氣下降、閉塞而成冬、鶡旦不鳴、虎始交、荔挺生、蚯蚓結、麋角解、水泉動、雁北向、鵲始巢、雉始鴝、雞始乳、鷙鳥厲疾、水澤腹堅。

二十四節氣七十二候之說,在中國形成的很早,《逸周書.周月弟五十一》談到了一年四季之中氣,《逸周書.時訓弟五十二》談到由二十四節氣推衍成七十二候,如云:「立春之日,東風解凍;又五日,蟄蟲始振;又五日,魚上冰。……驚蟄之日,獺祭魚;又五日,鴻鴈來;又五日,草木萌動。」

《逸周書》,學者以為《漢書.藝文志.書家》載錄《周書》七十一篇,即今之《逸周書》,學者對此書之真偽,多有探討,大致說來,此書撰成於周世,包含了西周至東周時之篇章。

七十二候出自二十四節氣,二十四節氣以八節為主,所以張道陵特別重視八節日之齋戒行道,自張道陵而後,東晉上清派所傳之三十一卷上清經,所言的修齋行道日,也特別重視八節日。靈寶派更全部承襲張道陵的齋期說以修齋行道。

八、三會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以正月七日名舉遷賞會,七月七日名慶生中會,十月十五日名建功大會,把這三日,稱為三會日,並說是「三官考覈功過,受符籙、契令、經法者,宜依日齋戒,呈章賞會,以祈景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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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會日之日期,和三元日相近,以文中所言看來,是和「三官考覈功過」有關,可以利用三會日來「受符籙、契令、經法」。三會日之說,疑是張道陵所制定,源出張道陵。

九、五臘齋日溯源

張道陵《旨教經》說:「五臘日者,正月一日名天臘,五月五日名地臘,七月七日名道德臘,十月一日名民歲臘,十二月臘日②名王侯臘。此五臘日,常當祭祀先亡,薦福追念,名為孝子,得福無量。餘日名淫祀,有罪。通前三元,名為八解日,皆可設淨供求福焉。」(北宋.賈善翔《猶龍傳.卷五.度漢天師》引)

五臘日和三元日,合起來稱為「八解日」。五臘日,其來源應和「臘祭」有關。周世和臘日或臘祭相關的記載,如《禮記.月令篇》說:「(孟冬)天子乃祈來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門閭,臘先祖、五祀。」鄭玄注:「臘,謂以田獵所得禽祭也。五祀:門、戶、中霤、竈、行也。」又,《禮記.郊特牲》云:

「天子大蠟八。伊耆氏始為蠟。蠟也者,索也。歲十二月,合聚萬物而索饗之也。蠟之祭也,主先嗇而祭司嗇也,祭百種以報嗇也。饗農及郵表畷、禽獸,仁之至,義之盡也。古之君子,使之必報之,迎貓,為其食田鼠也。迎虎,為其食田豕也,迎而祭之也。祭坊與水庸,事也。曰:『土反其宅,水歸其壑,昆蟲毋作,草木歸其澤。』皮弁素服而祭,素服以送終也。葛帶榛杖,喪殺也。蠟之祭,仁之至,義之盡也。」

天子大蠟八,即是說天子臘祭所祀之神有八個。鄭玄注說所祀八神為:先嗇一、司嗇二、農三、郵表畷四、貓虎五、坊六、水庸七、昆蟲八。蠟、臘,二字通假,二者皆在冬季,一在孟冬(農曆十月)一在季冬(農曆十二月)。

以《禮記.月令篇》原文看來,臘祭是在孟冬,稱為「臘」的原因,是以「田獵所得禽祭也」,獵、臘同音,所以冬季也稱臘月。臘祭或臘月,都是在冬季,而張道陵將之擴充為:正月一日名天臘,五月五日名地臘,七月七日名道德臘,十月一日名民歲臘,十二月臘日(八日)名王侯臘。把不是臘月的正月、五月、七月也稱為臘,這樣的制定,疑是出自張道陵。

肆、結語:

張道陵《旨教經》中齋期日的制定,和中國齋戒祭神以及陰陽生剋、漢代官吏以名簿記善惡事等,息息相關。在齋戒期間,不飲酒如葷,不聽音樂,不參與外面的應酬,使心志專一,這些都是源自中國周代以來祭祀鬼神之十日齋戒。進一步來說,《旨教經》的歲六齋和戰國以來所說盛陽之氣傷人有關,所以修齋以避陽氣之害身,屬於陰陽生剋之說。月十直齋,則和日月盈縮及陰陽氣的盛衰有關。同時這些齋期也是天神下臨考核之日。道教天神考核的概念,是受漢代年終歲末,地方官員上計京師;及官吏平日以簿記考核下屬功過、郡國主管官員巡行考察所屬郡國的影響所形成的。道教以右宮掌右契黑簿,記人所行惡事;以左宮掌左契青簿,記人所行善事。道教記名青簿、黑簿,然後再整個核計善惡功過的做法,當是沿襲漢代行政組織上,考核臣民功過的方式而來。道徒為求延壽益生,避司命神祇記惡上奏天庭,因此常在三元八節、庚申及朔、望、弦、晦、本命、生辰等日,持齋做法會,以祈禱神祇能削死籍,刊生籍,長壽長生。張道陵據中土自周世以來逐漸的陰陽生剋、日月盈縮及天神考校等概念,撰《旨教經》制定歲六齋、月十直、三元、八節、甲子、庚申、本命、三會、五臘等齋期及齋日,用以祭神修道以求福。

張道陵《旨教經》所制定的齋期,對晉世的道經及佛經都有深遠影響。道經中,如《太極真人敷靈寶齋戒威儀諸經要訣》、《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太上洞玄靈寶三元品戒功德輕重經》、《太上靈寶威儀洞玄真一自然經訣》、《洞玄靈寶長夜之府九幽玉匱明真科》等,都是葛巢甫所傳經,經中對靈寶的齋期,規定的很清楚,東晉靈寶第一經《元始五老赤書玉篇真文天書經》更詳細載述各齋期齋日,天上神祇下臨檢校善惡情形。靈寶齋醮也以歲六齋月十直為修齋行道之基石,都是沿承張道陵之說,後來道流大都根據這些規定來修齋行道。

佛經中受靈寶派歲六齋、月十直齋等齋期影響者,在三國時有吳地的支謙《佛說齋經》,在東晉有姚秦.鳩摩羅什譯《大智度論.卷十三.釋初品中戒相義》、姚秦.佛陀耶舍、竺佛念譯《佛說長阿含經.卷二十.世紀經.忉利天品》,劉宋後所譯的佛經如《淨度三昧經》、《佛說提謂經》、敦煌寫卷S2567號《大乘四齋日》等等;這些經典,有的談到齋日,有的甚且說八王使者及四天王在這些時日下臨檢齋;它們所選定的齋日或齋月,和道教相同,都是以中土曆法為主,而非印度曆法。但道教是歲六月齋(正月、三月、五月、七月、九月、十一月)、月十日齋(一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十八日、二十三日、二十四日、二十八日、二十九日、三十日),佛教則減縮為歲三月(正月、五月、九月),以及月六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十九日、三十日)或半月三日(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佛教雖然將道教的歲六月齋、月十日齋減縮為歲三月齋、月六日齋,刻意和道教有區別,但所用的齋日全是中土曆法,都和陰陽氣的盛衰及月亮盈縮有關,且天神考校亦是出自道教,佛教講如是因如是果,自無必要另設天神考校。天神檢齋的概念和佛教業力說相違,顯然出自張道陵《旨教經》之說。

张道陵《旨教经》内容及岁六斋月十直等斋期日形成试论-道音文化

附圖一:筆者2013年3月2日晚上八時,訪問在檳榔嶼來自斯里蘭卡的上座部僧王Rev.Dr.SumanaSiri,蒙其贈書留影,中間為好友馬國王琛發博士。

(本文作者:萧登福   原文为正一道教国际学术会议论文    道教之音专稿转载请标注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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