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提起道长,一个身披鹤氅、杳然世外的道人形象便浮现于人们的脑海之中。但若此道人身上压上了一桶金子,被商业资本缚住了形骸,想必,再清高的道人形象必然也会受到沾染,进而,神圣的宗教信仰被资本运作“拖入”凡尘,道人乃至道教的社会声誉也将遭到严重的损害。这个把信仰拖入凡尘的“黑手”就是宗教的商业化。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的宗教政策不断落实,宗教活动场所不断恢复、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得以顺利开展,中国本土的道教也有了长足的发展。在此过程中,有些人却“挖”到了难得一遇的“商机”,将大量的商业资本投入宗教领域,把信仰当成“买卖”,按照商业经济的规律进行“运作”,使得原本慰藉人心的宗教滋生出了“铜臭味儿”,伤害了信众感情、败坏了修行风气,也侵蚀了宗教健康发展的社会土壤。
近年来,宗教的商业化问题、以佛道教为例,引发了广泛的社会关注,党和国家、宗教主管部门也出台了系列相关文件。2012年,国家宗教事务局、中国证监会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处理涉及佛教寺庙、道教宫观管理有关问题的意见》中明确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寺观搞‘股份制’‘中外合资’‘租赁承包’‘分红提成’等。”2017年11月,国家宗教事务局等十二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问题的若干意见》,明确了治理商业化问题的政策原则和具体要求,提出了10个方面的具体措施。在2018年6月,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同志主持召开了以“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为议题的全国政协双周座谈会。2019年10月,中央统战部在安徽九华山召开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工作推进会。
2018年初正式实施的新修订《宗教事务条例》中也增加了相关的条款,为治理佛教道教商业化提供了法律依据。其中,《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捐资修建宗教活动场所,不享有该宗教活动场所的所有权、使用权,不得从该宗教活动场所获得经济收益。没有了利益可图,可谓是对待宗教商业化问题的“釜底抽薪”之举了。
事实证明,搞“商业化”偶尔也给宫观和道众带来经济收益,但动摇的却是信仰的根基,这无异于“杀鸡取卵”、绝非长久之策。历史上的道教兴盛之时,也正是道人们信仰淳正、崇德尚俭之时。相反地,历史上的一些宗教和宗派的衰落乃至灭亡,和该宗教、宗派教职人员的奢靡腐化有着直接的关联。而崇俭抑奢、少私寡欲一直也是道教徒的修行、生活准则。
老子说,“我有三宝,持而保之。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俭”是老子的三宝之一,老子认为“俭故能广”,人能持俭生活会有余裕;一国持俭会国家富足。修道之人更不可务求奢靡之风,因为“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难得之货令人行妨”,对于名利钱财地位荣耀等外物的欲求令人心神外驰,违背了道教全性修真的初衷。
今日之物质生活已极大丰富,诱惑也便得更加“无害”和“诱人”,但道教信仰的终究是指向生命本身的。老子“名与身孰亲?身与货孰多?得与亡孰病?”的千年发问,和庄子“定乎内外之分”至理名言,为后世道教徒的生活修行划定了的本末主次。正如《逍遥游》所说,“鹪鹩巢于深林,不过一枝;偃鼠饮河,不过满腹。”道教认为,在满足基本生活需要的前提下,不应过度贪求。
老庄一下的历代祖师高道也是这方面的典范。张天师在《老子想尔注》中谆谆告诫:“求长生者,不劳精思求财以养身,不以无功劫君取禄以荣身,不食五味以恣,衣弊履穿,不与俗争”。东晋葛洪祖师认为,学仙之人须“恬愉淡泊,涤除嗜欲”,他自己更是为了“服食养性,修习玄静”而申请远赴交趾。全真派的马丹阳祖师说得好:“纵日消万两黄金,正好粗衣淡饭”。丹阳祖师原本家业富裕、有“马半州”之称,入道后,他毅然抛弃了万贯家产,衣着简朴、清素饮食,专以修道为务,最终证盟大道。
少私寡欲、清静恬淡是道教提倡的生活方式,也是道教的修行之要。道教尊重生命,是务实的宗教,因此道教并不反对合理合法的自养活动。但在自养中,心中不能忘却了自觉抵制商业化、警惕商业资本介入宗教和利用宗教牟取利益的那根“弦儿”。因为只有割掉“商业化”的附赘悬疣,道教才能回归她神圣的本来面目、才能清静淡泊,“道”,才能走得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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