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上个周末的紧张考试,2021年的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终于落下帷幕。能在当下严峻形势下依然努力备考的考生们,值得我们大家所有人的点赞。
笔者的一个同学参加了今年的研考,据他讲,专业课考试的第一题题目是:请阐述老子的“道法自然”的观点。朋友答完后,第一时间和笔者联系,阐述了他的答题思路。借这个引子,也在这里和大家探讨一下“道法自然”究竟是在讲什么。
提起道教的教理教义,我们可能会给出很多个关键字,诸如清虚、无为、自然、性命双修、重生乐生等等,但所有的这些词汇,最早的思想来源其实都是《道德经》。论及《道德经》的中心思想,唯“道法自然”一句最为关键。要解读这个关键词,还需要将其拆分,分别论述“什么是道”“什么是自然”以及“如何法”三个方面。
什么是道
说起“什么是道”,这似乎是一个无需要去阐述、但真正要阐述的时候却怎么也讲不明白的命题。道是什么,老君说这是没办法下定义的,有一个恍恍惚惚、似乎存在又似乎不存在的事物,我们谁也没有见过它的真正模样,可是这个世界中它又是无所不在的。为了体认这样一个特殊的存在(我们人是要靠名和形来辨认世界的),只能强行给它一个名字,就叫“道”。
其实,这里的“道”便是哲学上讲的本体论,是在讲这个世界最初的本原是什么。道生万物,证明道是世界的本原。但同时,道还孕育在万物之中。作为本原的道,并不是生化万物之后就和具体的事物分离开,形成形而上的道和形而下的器两个互相分离的二元世界。而是道在物中,物为载道之器。世上不存在没有道的器物,世上也不存在不依靠器物而存在的道。因此,这个本体论的“道”也就具有了为人类所体认的途径,即我们通过认识万事万物的形态和生发规律——这乃是道的一种体现,再经过圣贤的引导、智慧的加工、自己的精进,就可以在最大限度上认识到道的存在并与之相合为一。(注意哦,在这里其实就已经提到了“法”的意义。)
什么是自然
在谈论“自然”前,先要说明的是,古人用语的一个常见规范,即很少出现两个字组成一个词意,而通常是两个字在一起代表两个意思的组成。如“妻子”,我们现在认为是一个名词,在以前则是妻子和子女的指称;又如“教育”,我们现在认为是一种行为,在以前则是教化和培育的意思。在这个前提下,“自然”这个词就不能想当然地是我们如今所说“大自然”的概念了——更何况,道生了宇宙自然万物,又何必再效法大自然,跟着大自然去学习运行的规则呢?——而是“自”和“然”的连读。
这里的“自然”,可以做两种解读:
一是,自己、自我,本然、真然,即自我的本然,放在道教的理解中即是说自我的真性本然。那么,“道法自然”,就是万事万物只有效法自己的本性,寻找自己身中的道,才能最终真正实现与道合真的目标。道在我身,悟道也在我身。
二是,自己、自我,“然”仅仅做个语气助词来理解,不具有实际的意义。那么,“道法自然”也就是道要效法自己,万物合道也是要效法自己。
这两点解释其实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别,都是在立足于道生万物又寓于万物之中的观点下,强调合道要从本身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我们如今所说的“大自然”其实是包含在道祖“自然”语境之内的,写在“道法自然”这个词组前面的“人法地、地法天”中的“天”和“地”则是“大自然”的统称。我们在理解“自然”的时候,切不可以今人观点而武断了古人的意思。
如何“法”
在明白了“什么是道”“什么是自然”两个命题后,其实“如何法”的问题便迎刃而解。但我们在得出求道要向自身证的结论时,并不能忽略向外求道的前提。《道德经》中之所以把“道法自然”句放在“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的后面,很明白的意思就是在告诉我们只有通过学习和认识身边万事万物的变化后,以自然物为参照,我们才能真正去反思自己存在的本然是如何的。我们所有的内观、心观,并不能够凭空产生,而一定要有外观,并且意识到外观的局限性,才能真正从心上进行内观。
如果单纯跳跃了外观的阶段而直达内观,这样的人,要么就是天生的圣人,要么就是臆想的奴隶。因此,如何“法”,则是要内外兼修,最后才能通达内外合真,实现“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的至高境界。
综上,“道法自然”要阐述的哲学和修行的思想,你理解到了吗?
(本文作者:高璟,道教之音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